曹金下午在晒坝蹲守,看出来沈沐柠确实有一身力气。
所以一下午时间他都在纠结,他是否还要将沈沐柠娶回家。
他想娶沈沐柠的话,必须得是沈沐柠心甘情愿的嫁给他。
不管是自己将沈沐柠迷住,还是用流言蜚语逼迫她。
总之,自己在沈沐柠清醒状态下是不可能对她用强的。
那自己就要先试试追求她,慢慢俘获她的芳心。
不过要是有人愿意帮自己一起算计沈沐柠,也不是不能达到生米煮成熟饭的目的。
晚上下工后,陈招娣回到家,看到宝贝儿子正坐在那儿沉思。
她想到今天流传的沈沐柠的消息,也顾不上煮饭,就要告诉曹金。
“儿啊,今天娘听说那沈沐柠力气大得很,大队里的男同志都无法与之相比啊。”
曹金听到陈招娣的话,回过神来,“娘,我已经知道了。”
陈招娣看着面无表情的儿子,一时间也摸不清他的想法。
于是她小心询问:“那儿子,之前说娶那沈沐柠过门的事儿,还要继续吗?”
“继续。”在曹金心里,一直觉得像沈沐柠这样的小丫头,还未尝情滋味呢。
这样的女生,在自己的甜言蜜语之下,自然很快就能拿下,之前的那个女知青就差点落到自己手里。
不过他没想到,那女知青居然在自己追求她的时候,就写信告诉家里人了。
那家里的长辈自然看得出曹金是个什么样的人,怕女儿又落到这样的圈套里,才迅速将人带走。
至于沈沐柠嘛,虽然自己没打听到她家里究竟还有没有人。
但是就凭她家在海市这一点,就算她家人知道了,想要阻拦。
也只能写信或者拍电报过来,绝对不会花费一个月时间赶路过来。
自己是可以放心拿下她的,既然如此,何不先追求试试呢。
“那,她力气那么大,以后你们要是结婚了,我们都管不住她啊。”
其实陈招娣想让儿子娶沈沐柠回家,一是贪图沈沐柠的财产,二是想有个人使唤。
现在在曹家,曹金经常不在家,又是家里的宝贝蛋儿,自己舍不得使唤。
至于曹大山,是自己的丈夫,一言不合还动手打人。
除了磨磨蹭蹭的上工,家里其他活儿都是自己的。
作为曹家食物链的最底端,她自然是想找个好拿捏的儿媳妇回来,伺候自己的。
之前看重沈沐柠,就是因为她有钱、能干,娘家又远,根本没人给她撑腰。
这样的女孩绝对是陈招娣心目中,最合适的儿媳妇人选。
但是要是沈沐柠自己力气就大,那就不一样了。
即使没人给她撑腰,她自己一发火打人的话,家里没谁能拦得住啊。
那沈沐柠嫁进来,自己能高枕无忧,随意使唤她嘛。
“娘,我知道,但是这沈沐柠对于我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
曹金在被打之后,机缘巧合下混到一个红字兵小头头手下。
在这一年多时间里,虽然也拿回家了一些古物、金条。Χiυmъ.cοΜ
他也算是手上有钱的,只是他一直没有告诉他爹娘。
以他现在的财力,只要将他的身家传开,想要娶妻是很容易的。
但是他在外面也算见过世面了,自然不想娶乡下女子为妻。
而找个读过书的城里姑娘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他最容易成功的方式,就是娶知青进门。
陈招娣一脸失望的看着曹金,不知道怎么劝说。
因为她知道,曹金这么说是已经打定主意了。
曹大山在一旁满意的点头,既然决定了,就努力完成就是了。
曹大山恨铁不成钢地瞥了陈招娣一眼,就将人赶去做饭了。
自己再跟曹金详谈:“儿子,虽说父亲是支持你地决定地,但是现在既然知道沈沐柠有不同于常人的力气,那你之后就要调整计划了。”
曹金知道曹大山的意思,点头应是,他之后自然会小心些的。
曹大山看曹金成竹在胸的模样,也不再多说。
曹金的想法和计划,沈沐柠都不知道,她现在还想看看曹金还会不会在自己身上使劲儿呢。
之后的几天,曹金展开了自己的追人计划。
每天沈沐柠上工的时候,曹金就来送水、送吃的。
曹金手里提着小篮子,里面装着一杯子绿豆水和两个荷包蛋,就往玉米地走。
这些东西都是他早上,让陈招娣在煮饭的时候煮的。
那绿豆汤还是在冷水里放凉了,才被他装好带出来。
曹金在出门后直奔玉米地而来,而且还高调的寻找沈沐柠。
因为沈沐柠是被分到一小队干活,每个队的人所在位置不同。
昨天他蹲守沈沐柠时都在晒坝那里,所以他还真不知道沈沐柠究竟在哪儿干活。
现在四处询问正好可以将自己,在追求沈沐柠的信号传递出去。
曹金遇到的第一个小队,就是胡美玲、何晓兰以及王竹所在的四小队。
虽然曹金问的是男同志,但是男同志也是爱八卦的啊。
等曹金走后,四小队的八卦消息流传起来,不一会儿四小队的人都知道曹金提着东西给沈沐柠赔礼去了。
胡美玲和何晓兰两人离得近,听到这个消息就开始聊闲话了。
“咱们的沈知青啊,还真是魅力大呢,这就有人赶着献殷勤了。”
胡美玲虽然被沈沐柠的力气吓到,怕被人收拾,不敢有什么小动作,但不妨碍她酸啊。
即使她知道那曹金家,本身就不是什么好归宿,她也看不爽沈沐柠这样抢风头。
想想之前沈沐柠他们没来时候,她胡美玲还有点儿人气。
可自从沈沐柠以能干闻名全大队之后,那些原先还同意儿子追求知青的父母,瞬间变脸了。
他们在家都拿沈沐柠当别人家小孩教育儿女,又把不算安分的胡美玲和沈沐柠相比。
这样一来,不就把胡美玲碾到尘土里了,以往经常在她跟前转的男同志都不来了。
她虽说没有想着要嫁给这些土包子乡下人,但偶尔让他们帮自己干活,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还是很好的啊。
但是现在,有沈沐柠这样的标杆在那儿立着,未婚男同志们对她也没有多少滤镜了。
“是啊,沈知青不是一向受欢迎嘛。”
何晓兰也酸唧唧的开口,那沈沐柠从认识了林思琪、张嘉阳,就跟他们混熟了。
后来在知青点,也是大伙儿都认同沈沐柠的话,没有一个人帮自己。
听到何晓兰的声音,胡美玲直接翻了一个白眼。
自己虽然酸沈沐柠,但更看不上何晓兰啊,没长脑子的家伙。
这样一想,胡美玲当即不再说话,万一何晓兰这个倒霉玩意儿把自己说的话传出去。
这不是送上门让沈沐柠虐嘛,还是离何晓兰远点儿。
但是现在也不必做的太明显,这样没脑子的人方便利用啊。
等以后有什么自己不敢上的事,尽管撺掇她去。
于是胡美玲不再说话,闷头干活去了。
现在又没有男同志帮自己了,家里对自己也没有那么多耐心了,还是先挣工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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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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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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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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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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