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她的这些玉米在这个时代算是高产了,但也不知道是空间里土地更肥沃的原因,还是玉米已经发生变异了。
所以她留的种大概有三斤,除了继续在空间里种植,她还想在外面实验一番,看看这些玉米是否高产。如果玉米仍然高产,那就可以推广开来,让更多人吃饱饭。
沈沐柠不像其他穿越文里的女主角们,自己有过硬的知识储备和熟练的技能,可以推动国家发展。
她只有这么一个小空间,也没有太逆天的本事,她就算用空间不停地种植粮食也养活不了太多人。
但如果确定沈沐柠空间里种植出来地玉米种子,在外面种植仍然能增产,那她也不会吝啬于这些种子。
虽然她一开始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的华国就是平行世界里她的祖国。
她很愿意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至少不让那么多人因为饥饿死亡。
至于她为什么要在县城里去磨粉,是因为沈沐柠昨天就从顾承义口中得知,他们自己吃的各种粮食,都是用大队里的石磨磨粉。
但是在大队里磨玉米面是藏不住的,不到半天时间可能就传遍全大队了,沈沐柠是不愿意自己成为八卦主角,引起别人注意的。
公社的倒是有粉粹机,但公社人少,容易被人记住,还是不要怕麻烦,跑远一点。
于是沈沐柠坐汽车晃悠到县城,随便找了个磨面坊,将所有玉米都磨成粉。
沈沐柠发现现在的机器磨出来的玉米粉,还是没有后世那些细。不过问题不大,她不是很爱吃玉米面,这些都是她屯着喂鸡喂鸭或者喂猪用。
沈沐柠收好玉米粉,将一袋二十斤的大米放在背篓底部。又把她买的所有厨具、餐具、调料都放好,两口锅扣在最上面。
至于煤炉子和水壶,她直接提在手上。
沈沐柠坐车回到公社,从公社回大队,沈沐柠仗着自己有精神力可以随时发现周围的人,直接吧所有东西放空间里,再把自行车骑到飞起。
一路上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与大队相接的打一个拐弯处。ωωω.χΙυΜЬ.Cǒm
沈沐柠又收起自行车,拿出她大包小包的东西。
她回到大队这会儿正好是下工时间,大队里的人一见她是个生面孔就知道她是昨天才下乡的知青。
沈沐柠在一群大爷大娘炙热的目光中,不由得加快了脚步。虽然这些人没有一个上前与她搭话,但他们的目光火热好似会说话,沈沐柠表示她遭不住啊。
等沈沐柠走后,大队里的人们才开始在暗地里谈论她。大多数都是羡慕她的话语,但也有几家在暗暗的想娶了沈沐柠这个金凤凰回家去。
虽然新山大队的大队长和书记是管理人的好官,新山大队民风也确实淳朴,但架不住一锅好粥里总有那么几颗老鼠屎,在打沈沐柠的注意。
沈沐柠回到知青点时,上工的老知青们也刚回来。
他们眼睁睁的看着沈沐柠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锅碗瓢盆都齐全了,他们不是不羡慕的。
他们这些下乡的人里,大多数都是家里没有能力将他们弄回城,少数是家里人直接不管他们了。但谁都没有底气一口气花这么多钱,置办这么多东西。
“沈同志回来了啊,我们刚刚还在和林思琪商量,今天中午要带你们进山捡柴呢,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吗?”
庄雪等沈沐柠放下东西后,才走到沈沐柠的门口询问。
沈沐柠:“要去,我们还不熟悉周围的环境呢,还要谢谢你们愿意带我们去捡柴。”
庄雪温柔一笑,回应道:“不用道谢,以前没有老知青带着新知青熟悉山里环境,还有人迷路过呢。从那以后才有老知青带新知青熟悉环境的传统的。”
“嗯,那咱们什么时候去啊?”原来如此,她就说怎么每次来了新知青,老知青多多少少都要先带带他们呢。
这要是迷路了,不还得知青点的人去找吗,事情闹大了还需要大队里的本地人帮忙找人,那村民对知青们没有意见才怪了。
“我们吃完饭就去,其实现在每天早上六点上工,十二点下工,下午是三点上工,六点下工。我们只有中午和晚上有时间做自己的事儿,比如捡柴、收拾自留地。
中午太阳大,恰好树林里凉快一点,就中午捡柴,晚上收拾自留地或者做其他事情。当然了,大家也可以随意安排你们的时间,”
沈沐柠点点头,这样安排也挺合理,毕竟中午有三个小时时间呢。
知道待会儿要进山的沈沐柠,也顾不得在煤炉子上生火做饭了,她现在应该是要啥啥没有的状态,她这一次也没有弄煤球回来,怎么可能快速的用煤炉子做一顿饭呢。
她只能退而求其次,飞快的借了知青点的锅,煮了一大碗玉米面糊糊,还拿出之前买的小咸菜来下饭。
知青点众人迅速吃完饭,背上各自的背篓就上山了,一路上老知青们都会给沈沐柠几人介绍。
“我们平日里上山都从我们知青院子的旁边这条路上山,上山的路不止这一条,基本上每一家靠近山脚的人家旁边都有一条路,这边基本只有我们走。”朱阳从上山的路开始讲起。
魏盛紧跟其后:“对的,我们走的这边是这座山的中段,想要进深山的话就要从这边翻山过去。”
赵川:“不过我们的活动范围最大就是三座山,再往里走就是深山老林了。”
许吉:“是的,那边森林茂密,走进去都阴森森的,那儿都是野兽的天下,听说不仅有狼,还有老虎呢,大队里除了冬猎没有谁敢进去。”
“这山有这么可怕吗?”张嘉阳对此表示怀疑。
朱阳轻笑一声回答:“就是这么可怕,那深山老林连灾荒年间都没有几个人进去过。即使是冬猎,大伙儿也不敢走太远的,要是遇上狼群、野猪群,那就不是去打猎,而是送人头了。”
朱阳看着张嘉阳不以为意的表情,连连告诫:“你们不要相信,事实就是如此,以前有冬猎时遇到狼群,差点全军覆没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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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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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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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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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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