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站在车厢中间的乘客们,看到这么多知青在,又是大白天的,一般也不会伸手去翻别人的东西的。就是有人脸皮厚想要动知青的东西,这一车厢的知青都会制止,他们可不想随便来个人都能动自己的行李。
沈小包袱里的食物早就吃完了,甚至空间里剩下的二合面馒头她也吃了不少,所以她这一两天每顿都要去餐车吃饭。也是因为天越来越热了,把食物放包里容易馊,除非真是那种干粮才不容易坏。
只是她也没想到,在京市坐火车去别处的人这么多。早知道她就多买点馒头放在包袱里,就不用人挤人的过去了。
沈沐柠吃完饭回到她所在车厢,想回到座位上时才发现,车厢中间正在上演着一出闹剧,挡住了她回座位的路,她就只好先在后面看看热闹了。
“奶,我要吃肉,我要吃肉,我好饿啊。”一道熊孩子的声音传来。沈沐柠在后面根本看不到具体情况,于是将精神力缓缓向四周铺开,就看到了一个小胖子扯着他旁边老妇人的衣角嚎叫。
原来是吃午饭时间到了,林思琪拿出家人准备的小炒肉配大米饭太香了,吸引了熊孩子的目光。
可能家里人都惯着熊孩子吧,所以他养成了霸道自私的性格,看到别人吃肉就嚎着要吃。
沈沐柠看那熊孩子一身的膘,再加上他光打雷不下雨的表现,分分钟想抽他,这样的孩子家长应该好好教育了吧?
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老妇人不仅没阻止他,还在一边帮腔“小姑娘,你看我家孩子就是馋了,能不能分给他点儿?”
林思琪的心里翻了白眼,随口拒绝:“不行。”
那小胖子见林思琪拒绝了他,嚎哭声更大了,他在家就是这样的,只要哭着要某些东西,没多久他妈他奶都会妥协的。但这声音,把周围看戏的吵得直皱眉。
“思琪,要不你就给他长点?看着这么可怜。”何晓兰见周围的人都被吵到,就轻言细语的劝说林思琪。
如果林思琪给了,那就说明她是个冤大头,其他有心思的人可能都会来占她便宜。要是她不给,那林思琪的小气抠搜的行为,就能衬托得她善解人意、顾全大局。无论怎样,自己都立于不败之地。
那老妇人一听有人帮他,顿时支棱了起来,笑眯眯地说道:“小姑娘,你就发发善心,让我乖孙尝尝肉味吧!”
林思琪听后,丝毫没有迟疑的就拒绝了她,还想说些什么的林思琪立刻就被镇住了。
因为她这一拒绝,就捅了蚂蜂窝。不仅小胖子大声哭嚎哭,连那个老妇人都连连咒骂:“你们就是些资本家做派,看看这穿的体体面面,看不起我们农村人是吧。那你们怎么还下乡跟我们抢粮食,这么有钱怎么就不呆在城里,还下什么乡啊!”
车厢里的知青一听这话就气得发抖,这老太婆随意就能给人扣帽子的行为太让人厌恶了,而且还是无差别攻击阿,一时间车厢里的人都没人说话了。
沈沐柠听到这儿也忍不了了,本想着在这儿看戏吃瓜来着,结果这瓜又不仅不好吃,还连累自己被骂,还是结束吧。wWW.ΧìǔΜЬ.CǒΜ
于是她拨开人群一把掐住老妇人的后颈,微微用力,道:“老太婆口上积点德,我们可都是响应国家政策,下乡建设祖国的三好青年,可不是什么资本家啊,不要随随便便给人扣帽子。”
“张口闭口叫人家分点肉给你脸,咋这么大呢?想吃肉就去餐车买,别搁这倒人胃口了。”
老妇人本想继续骂来着,一个小姑娘还敢来挑衅她,就让她看看惹她的后果。结果她发现自己被沈沐柠抓住的手传来一阵剧痛。就像是她要捏碎自己的手腕一样,痛得她直打哆嗦。她顿时就不敢再说什么,反而用另一只手捂住了孙子的嘴,就慢慢挪出这节车厢了。
其他人见老妇人被沈沐柠逼走,也都收回了看热闹的目光。
林思琪见沈沐柠赶走了那个讨厌的老太婆,心里对她升起了一丝好感,连忙感谢道:“谢谢你啊同志,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沈沐柠轻轻摇头道:“不用谢,我叫沈沐柠,是是去春市下乡的知青。”
林思琪一听也是和她一样,到春市下乡的,不由激动的和沈沐柠交换信息。经过两人一番交谈,这才发现,原来林思琪、沈沐柠、何晓兰,还有那个手带腕表的张嘉阳,他们四人都是到春市下乡的。
四人交换信息后,沈沐柠坐回座位。不过她眉并没有找到一同下乡知青的喜悦,而是思索着:这三人的名字咋听着这么耳熟呢?她是在什么地方听过的?
突然,沈沐柠如遭雷击般僵住,她赶忙用精神力在她末世收藏的杂七杂八的一堆东西里翻找。
终于,她找到了一本年代重生文《重生后,我靠厨艺成为大佬》,这是她在末世买到的一本小说,无聊时用来打发时间的,也没看过多少,她之所以觉得他们的名字熟悉,是因为那三人都是小说前期的主要角色。
林思琪当然就是女主角了,何晓兰是个反派女配,至于张嘉阳在前期也没太多戏份。所以她不是穿越到平行时空,而是穿进书里了。
沈沐柠想清楚后就开始在书里找找有没有她的名字,果然她就是个炮灰,一直没多少戏份,下乡不久就嫁给当地人,后来难产死了。
沈沐柠感,她不想说话,生活怎么这么难呀?她下乡是想悠闲度日,可这里有女主角存在啊,还能平静的生活吗?
不过最重要的是不要把后世的事拿出来说了,不然女主可能会察觉到。不过书上说女主将她开的第一家饭店的调料仓库给带来了,还说她做的东西老好吃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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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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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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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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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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