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堡是汭水和渭水交汇处的一个坞堡,以前是一个军堡,是拱卫长安城的一个外围前哨,起着为长安城提供预警的作用,但是随着大唐立国之后,这里的军事作用开始降低,后来被撤销,成为了一个民居的庄子。
但是此次颉利的突厥大军南下进犯长安城,这座邻水堡又被军方想了起来,此行尉迟宝琪所部除了巡防之外,还要给邻水堡运送一批粮食箭矢以及火油和工具,驻守到邻水堡之中。
徐淼没去过那里,也不知道那邻水堡是个什么模样,但是有一条他可以坚信,那就是不管那座邻水堡如何坚固,都绝对不可能和长安城的城墙相比。
一个孤悬在城外的坞堡,往往会成为敌军拔除的重点目标,鬼知道颉利麾下的突厥人到底历史上有没有渡过渭水进犯这个不知名的坞堡。
他甚至没听说过尉迟宝琪这厮历史上有什么成就,连个名字都没留下,估摸着也没干过什么大事,这次这厮却死活非要请命出城到这什么邻水堡驻防,这整个就是标准的作死。
出城半天之后,队伍半日行出了二十多里,五十多人护着几辆辆装满货物的牛车,在官道上走的倒是不慢,可是作为有马骑的徐淼却开始吃了苦头。
这匹母马虽然性子温顺,很容易驾驭,骑着走起来也算平稳,但是对于徐淼这个从未骑过马的家伙来说,起初在克服了恐惧之后,着实兴奋了一阵,骑着马开始在队伍前面跑来跑去的学习骑马,很是兴致勃勃。m.χIùmЬ.CǒM
要说他后世的时候,也曾经骑过马,那是后世他去内蒙旅游的时候,在草原上骑的,但是体验嘛,只能说非常糟糕,那“淳朴”的草原汉子,在上马之前说好的五十块,等他骑了没几分钟就被叫停下来,还不许马跑起来,着实非常不过瘾不说,下马时候那个“淳朴”的草原汉子,却愣是强行收了他两百块,说什么他跑出了范围,多兜了一圈,一想起来那次骑马的经历,徐淼就想骂娘。
现在好了,尉迟宝琪给他了一匹马,可以随便骑了,在感觉到这匹母马很温顺之后,徐淼就兴致勃勃的开始在队伍前面跑来跑去练起了“骑术”
眼下这世道还不算平静,学会骑马算是艺不压身,之前这具身体没这个机会,现在有了机会自然不能放过,学会了骑马,遇上危险就算是逃命都机会大点,所以徐淼出城之后练得很认真。
可是短时间还好,等他骑了半天之后却发现骑马并不是件舒服的事情,因为不懂得和马匹的配合,腰臀颠的生疼不说,大腿内侧和粗糙的马鞍摩擦着,穿的又是麻布的裤子,更是把他大腿内侧磨得生疼,不用脱裤子看就猜得出来,这会儿肯定已经磨得红肿了起来。
尉迟宝琪和跟着他的老军都看出来徐淼不会骑马,一路上也不管他,就让他自己摸索,等着看他的笑话,等中午的时候队伍停下来喝水,徐淼从马背上爬下来,叉着腿跟鸭子一般走路的样子,顿时又引起了他们一阵哄笑。
徐淼脸黑的跟锅底一般,心里骂骂咧咧,可是却并没有去向他们求助,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疼,但是他没有出声,休息一阵之后,他默不作声的扳鞍认镫再次翻身上马,一挥马鞭,就再次朝前跑去。
虽然半天时间不长,可是他还是摸索到了一些技巧,那就是当马跑起来之后,两条腿要踩着马镫,让身体和马鞍保持起伏的节奏,这么一来屁股就不会轻易拍在马鞍上了,老腰也就不用受罪了。
再催马跑起来的时候,这腰臀就舒服了许多,可是两条大腿内侧和马鞍摩擦,也就会更厉害一些,让他两条大腿内侧更是火辣辣的疼了起来。
可是徐淼并未因此就放弃,依旧咬紧牙关催着战马在队伍前来回慢跑着,因为他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一蹴而就的,骑马也一样,靠的是经验和毅力,没有人第一次骑马不磨大腿的,像那些老卒甚至包括尉迟宝琪这样的纨绔在内,他们现在悠闲的骑在马背上,也是靠着在马背上磨出来的。
既然明白这个道理,那么徐淼就认为,自己就没理由叫苦,别人能行,他也能行,磨得多了等大腿内侧起了老茧之后,自然而然也就不疼了。
看着徐淼咬着牙在马背上坚持的时候,一声不吭没有叫苦,一个老卒对尉迟宝琪说道:“二少爷,这小子还不错,比老奴原来想的看起来要强得多!有韧劲,倒不失为一个好后生!”
尉迟宝琪点点头:“嗯!确实还行!这家伙心眼好使,没想到还能吃得了苦,看来这家伙以后可能真的能成点大事也说不定!”
“少爷,咱们家老爷是猛将,家里也都是粗人,族中的那些亲戚子弟也没几个识字的,这徐小子看起来倒是算个人才,既然曹国公家不待见他,倒不如少爷好好与之相较,回头能为咱们家所用!比起我们这些粗汉总是要强得多!”跟着尉迟宝琪的一个老军看着远处还在咬牙强撑着骑马的徐淼,对尉迟宝琪小声说道。
“嗯!我知道!这家伙确实有点本事,这次给我帮忙不小,我自会把他当朋友的!”尉迟宝琪点头说道。
军中虽然以武力为尊,但是读书人在大唐却格外受到尊崇,只因为这个时代识字率太低了,简直低的令人发指。
此时雕版印刷技术还没有出现,更不要说什么活字印刷术了,书籍这种东西,只能靠着人手誊抄,所以书也就显得弥足珍贵,非富贵人家可以获得,这么一来也就导致了世家勋贵以及豪门大族垄断了读书的权力。
这么一来也就导致了这个时代的识字率极低,低的令人发指,寒门之家的子弟因为没有充足的资源,借不到好的书籍,即便是勉强识字,但是想要学到精妙的学问,还是很难很难,自然而然也就导致了寒门子弟很难脱颖而出。
而军中更是如此,但凡是到军中当兵的,几乎可以说没几个识字的,可以说基本上都是一群大字不识的粗汉,也正是因为都不识字,所以当军中出现一个识文断字,还精通算学的人的时候,哪怕是徐淼这样的弱鸡,依旧在军中不会受到特别的歧视。
他们这些粗汉可以嘲笑徐淼拉不开硬弓,骑不了烈马,但是却绝对不敢小看徐淼,故此徐淼不管表现的如何弱鸡,在军中都依旧受到这些粗汉们的尊敬,特别是在看到徐淼咬着牙坚持骑在马上,忍着疼痛反复不断的练习着骑术的时候,那些老军们也都不由自主的收起了他们对徐淼的鄙视,眼神中露出了佩服的神色。
当队伍行至下午,距离长安城三十多里的时候,前方忽然间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道路远处扬起了一溜的尘烟。
几个老军一听,立即脸上都露出了警惕的神色,其中为首的一个老军厉声喝道:“停止前进!列阵!护住车辆,弓弩手准备!徐公子速速归队!”
正在队伍前面路上来回遛马的徐淼闻听之后,心中微微一紧,暗道不会这么倒霉吧?这儿才出城多远,就能遇上敌骑?
想到这里,他也不敢怠慢,顾不上两条大腿内侧的疼痛,赶紧催马就跑回了本队,勒停战马到了尉迟宝琪身边之后,这才扭头朝着远处望去。
只见一骑快马飞驰而来,待到近处的时候,尉迟宝琪和徐淼以及众军士们的脸皮禁不住都猛地一紧。
因为来者正是跟着尉迟宝琪的一个护卫,此时伏在马背上,朝着这边狂奔而来,显得十分仓皇,却不见其余的那个护卫和几个健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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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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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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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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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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