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是个厉害角色。敢于向她求爱,那可是真不简单。一般来说,从名分、身份、地位上讲,武则天只能属于一个男子,那就是唐高宗李治。李治活着,其它的人当然不敢问津。可是唐高宗李治去世之后,那就不同了。
客观地说,爱上亘古少有的女皇帝、女强人,对男人的尊严有损,因为一旦爱上她,就不能像平常人家那样夫尊妻顺了。爱上武则天的男人,只能作为她的一个面首俯伏在她的脚下,虽然名声不好,但必竟可以从此飞黄腾达。飞黄腾达当然是好事,可是伴君如伴虎,说不定哪一天就会让老虎给吃了,所以归根结底,爱上武则天是需要胆量的。
爱上武则天的人,武则天不一定就爱他。武则天择偶的标准是很严的,这个标准有四,一是人要年青貌美;二是床上功夫要水平一流;三是要有才华,不能智力低下;四是要知进退,不能主张男权要平等。以当年大唐的文采风流来论,符合这几个条件的人也并非少数。当然,当初的唐高宗李治除外,人家是皇二代(严格说是皇三代),身份不比寻常。
这时候有个大诗人,名叫宋之问,他私下里琢磨,觉得自己应该够格。
宋之问,字延清,唐代汾州也就是今天山西汾阳市人。这位大诗人不仅诗写的好,身材仪表也过于常人,是个标准的帅哥型才子。
宋之问大约生于公元656年,比武则天小32岁。武则天有条件招纳男宠当然是在唐高宗李治去世之后,这时她已经61岁了。那时,宋之问也已经是30岁的人了,虽然比武则天小很多,但是从做男宠的角度来说,已经是很超龄了。
武则天早就非常赏识他。一次,在洛阳,武则天游幸龙门,突然诗兴大发,命令群臣做诗助兴。有个叫做东方虬的人最先做成,武则天看过称赏不已,当场御赐锦袍一件。等到宋之问的《龙门应制》诗做成,质量上佳,武则天大加赞赏,将赏给东方虬的锦袍要了回来,重新赏赐给宋之问。如此恩宠,名动天下。
所以尽管已经超龄,宋之问还是要试一试。怎么试呢?
诗人当然是写诗了,所以他就写了一首诗,叫做《明河》:
“八月凉风天气清,万里无云河汉明。昏见南楼清且浅,晓落西山纵复横。洛阳城阙天中起,长河夜夜千门里。复道连甍共蔽亏,画堂琼户特相宜。云母帐前初泛滥,水晶帘外转逶迤。倬彼昭回如练白,复出东城接南陌。南陌征人去不归,谁家今夜捣寒衣?鸳鸯机上疏萤度,乌鹊桥边一雁飞。雁飞萤度愁难歇,坐见明河渐微没。已能舒卷任浮云,不惜光辉让流月。明河可望不可亲,愿得乘槎一问津。更将织女支机石,还访成都卖卜人。”
这首诗艺术价值极高,将天上人间的寂寞离愁写得忧怨婉转,想象瑰丽。
从诗的表面来看,是看不出什么来的,也许“明河可望不可亲”说的正是宫闱寂寞的女皇帝,而“愿得乘槎一问津”则是表白他自己了。而诗的最后两句“更将织女织机石,还访成都卖卜人。”讲的则是一个故事。xǐυmь.℃òm
传说有一个古人乘槎经过一条河流,看见一女子在织锦,就问她这里是什么地方。那个女子没有直接回答,却指着身边的一块石头说:“你把它带回成都,去找一个叫严君平的人,他会告诉你一切的。”
后来,这个人果然到成都找到了严君平。严君平说:“这块石头叫支矶石,是天上的织女用来垫织布机的,今年八月份有一天我夜观天相,发现有个客星犯于斗、牛之间,原来是你到了那里呀。”
当然这只是个传奇,宋之问却写进了诗里,从文学艺术的角度说,那是从人间写到了天上,可是他自己是希望留在那个织女身边呢,还是也想拿块仙石,去成都算算有没有好运呢?当然,尽管有这些朦胧的暗示,武则天仍然没有接纳他,据说是嫌他有口臭。据说,因此他用香料来刷牙,一天要刷几十次。可是他究竟没有得到女皇的垂幸。
有人说,历史上不可能有此事,这不过是好事者搞的花边新闻而已。唐人记载此事,是说宋之问“求为北门学士”时武则天说了这番话。北门学士是武则天的参谋班底,并不涉及求爱的事。可是,如果仅仅是求为参谋,有学问就够了,女皇帝还管人家嘴里气味干啥?而且探知口味,必须有过近距离接触才行。
我一直相信,好的诗人不能是坏人。但在宋之问这里,情况有变,他的品行受到时人和后人的一致批评。他对女皇帝大胆示爱,其中对爱情追求的成分并不多,他想到的更是女皇帝所能给予的荣华和富贵。既然亲身侍奉不行,那就侍奉亲身侍奉女皇帝的人吧。宋之问一大把年纪,以名满天下的诗才,侍奉武则天著名的男宠张易之,甚至为张去提尿壶,真是羞煞诗人之脸。
武则天死后,宋之问还写过一首《则天皇后挽歌》“象物行周礼,衣冠集汉都。谁怜事虞舜,下里泣苍梧。”这首写得冠冕唐皇,看不出他内心的真实感受。后来唐玄宗继位,以附奸党为名,将他赐死。一代诗人,终于为名利所累,死在了遥远的贬谪之地。
他有一首五言绝句非常有名:“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看来他对自己的为人也是心知肚明,他的情怯,也许是更怯于家乡人对他的评价吧。
读宋之问五言律《度大庾岭》:“度岭方辞国,停轺一望家。魂随南翥鸟,泪尽北枝花。山雨初含霁,江云欲变霞。但令归有日,不敢恨长沙。”
写的情真意切,是唐人五律中不可多得的佳作。由此也更让后人替他的才华惋惜。在中国的诗歌史上,他是为近体律诗定型化做出过杰出贡献的诗人,标志着古诗和近体诗的时代分野。在他身后,近体诗风行了一千余年,直到今天。当然,这是他自己绝然想不到的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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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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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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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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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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