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秦汉时期,食狗之风大盛,狗肉从贵族的食谱扩展至平民的餐桌。刘邦的马仔樊哙,发迹之前就是市井中的屠夫,以屠狗为营生,“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之”。相传刘邦特别喜欢樊哙烹制的狗肉,因此留下一道名菜,叫做“沛公狗肉”。根据汉朝人的记述,“中者屠杀羊狗,鼓瑟吹笙;贫者鸡豕五芳”,狗肉的品位要高于猪肉,中产阶级才吃得起狗肉,穷人只能吃猪肉与鸡肉。
不过隋唐之后,狗肉已经退出汉族人的主要食单,在中原家庭的餐桌上,猪肉与羊肉才是最常见的肉类。这里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可供人们食用的肉类已经比较丰富,肉猪、肉羊的养殖业得到空前的发展,人们在一般情况下不再需要将狗当成食用动物。二是佛教与道教的倡导,佛教禁止信徒食用狗肉;道教也称“以犬为地厌,不食之”,受这些宗教思想的影响,人们也自觉不吃或少吃狗肉。
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北宋崇宁年间(12世纪初),朝野发生了一场要不要禁止民间食用狗肉的政策争辩。
话说崇宁初年,有一个叫做范致虚的官员,向宋徽宗提出一个立法建议:“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即提请朝廷取缔京师的肉狗屠宰业,其实就是禁止民间食用狗肉。
范致虚为什么要提这个建议呢?原因比较奇葩,“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意思是,宋徽宗生肖属狗,所以狗不宜被宰杀、食用。幸亏徽宗皇帝不是属鼠,要不然宋朝的猫都要失业了。
但宋徽宗觉得范致虚的提议非常有道理,“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下了一道诏书,禁止天下人屠狗。并赏赐了范致虚,“赏钱至两万”,范爱卿能想出这么有创意的建议,当赏!
然而,“食狗禁令”发下来,朝野哗然。因为宋人虽然并非以食狗为乐事,但食狗毕竟不是华夏的饮食禁忌,市井间也不乏吃狗肉之人,屠狗还是一门正当的营生。现在朝廷突然禁止食狗,不但妨碍了市民的口腹之欲,也侵犯了经营狗肉的饮食店的利益。所以当时的舆论都反对“食狗禁令”。
京师的太学生带头抗议,在众人面前发表宣言:“朝廷事事绍述熙丰,神宗生戊子年,而当年未闻禁畜猫也。”这段话翻译过来,是说宋徽宗事事以继承父皇宋神宗的志业相标榜,神宗皇帝生于戊子年,属鼠,但从未听说当年禁止民间养猫。当今天子,为什么不学习神宗的宽容大度?
坊间也议论纷纷。有人说,狗在五行中,自有其位置,守夜、打猎,或者被食用,都是狗的“本分”,“今以忌器谀言,使之贵重若此”,恐怕要带来说不尽的麻烦啊,“其忧有不可胜言者矣”。——我们现在未必赞同宋人的看法,但放在当时的历史情景中,宋人也有他们的道理,毕竟对于宋代的多数人来说,狗并不是宠物,还不是伴侣型动物。另一种动物,猫,在宋代倒是普遍被当成宠物饲养,所以我们极少听说宋人吃猫肉,猫肉成了饮食禁忌。
总之,由于禁止屠狗的禁令不得人心,所以实行不到几年,便不了了之。南宋未闻再有禁止屠狗之事。
虽然宋朝人反对立法禁食狗肉,不过在宋代的上流社会,并不流行食用狗肉——这一点跟先秦与两汉时期完全不同。在宋人笔下,汴京与临安的饮食店与肉铺子非常之繁多,但基本上卖的都是猪肉、羊肉,狗肉店不能说没有,却难得一见。有人统计过《东京梦华录》提到的所有肉类食品,发现羊肉的比例为36%,猪肉的比例是12%,鸡肉等禽类肉食为11%,鱼贝类为15%,完全没有出现狗肉。
许多宋朝士大夫甚至以食狗肉为耻。苏东坡是北宋出了名的美食家,他被贬谪黄州时,看到“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便发明了红烧肉这道美食。但苏东坡尽管嗜肉,却不吃狗肉。
宋神宗熙宁年间,苏轼在徐州任太守,看到地方政府的公宴上常有狗肉这道菜,觉得不可理解,质问为什么要屠狗设宴。司法官员告诉他:法律并不禁止杀狗。苏轼又问道,公宴用狗肉,合乎礼制吗?司法官员说,合乎礼制。并引述《礼记乡饮酒》的一句话来说明:“烹狗于东方,乃不禁。”
苏轼反驳道:“荒谬!《礼记》也说:‘宾客之牛角尺。’(意为,接待宾客所用的牛角尺把长)难道就不应该禁止屠牛?”我们知道,中原农耕王朝,一直都有严禁屠杀耕牛的禁令。这在农耕时代是非常合理的。琇書網
苏轼又引用孔子埋狗的典故:“仲尼之畜狗死,使子贡埋之,曰:‘吾闻之也,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孔夫子养的狗死了,叫子贡去埋葬,说道:“我听闻,旧的车帷子不要丢弃,可用来埋掩死去的马;旧的车盖也不要丢掉,可用来埋掩死去的狗。”苏轼体会到孔子的仁爱精神,认为家养的狗死了,“犹当埋,不忍食其肉,况可得而杀乎?”可见苏轼是反对杀狗的,因为他觉得狗与人类关系亲密,杀之心有不忍。
不过没有材料显示苏轼在徐州发过“屠狗禁令”,想来苏轼只是反对在举行公宴乡饮时宰杀家犬,并不干涉民间是否食用狗肉。
实际上,在宋代士大夫家庭的正式宴席上,是不允许摆上狗肉的,若以狗肉宴请宾客,将被视为不合礼节,不懂礼貌。“狗肉不上席”的说法,便是从宋代开始流行开来的。这里的席,是指正席,接待宾客的正式宴席,非指私人餐桌。私人餐桌可以不讲究,正式宴席则需要注意礼仪。宋人认为,狗肉属于贱品,不可登大雅之堂。
宋人还常常将屠狗食狗的习惯跟黑社会的生活联系在一起。如宋人记载说,宣城县境内,“十里间有聚落,皆亡赖恶子及不逞宗室啸集,屠牛杀狗,酿私酒,铸毛钱,造楮币,凡违禁害人之事,靡所不有。”这些不法之徒啸聚在一处,屠牛杀狗,酿造私酒,伪造假钞,干的都是违禁的事情。宰杀牛狗吃其肉,成了黑社会生活方式的标志之一。
北宋初,汴京也有一帮“恶少无赖之人,肆凶不逞,小则赌博,大则屠牛马、销铜钱,公行不忌。其输钱无以偿,则为穿窬,若党类颇多,则为劫盗纵火,行奸杀人”。他们在京城开设赌坊,诱人赌博,又“屠牛马驴狗以食”,仿佛不宰条狗来吃,不足以彰显他们的叛逆精神。所以宋太宗要求开封府:“严戒坊市捕之,犯者定行处斩,引匿不以闻与同罪。”被抓到的罪犯,重者处以死刑。不过,请注意,开封府要抓捕的并不是食用狗肉的一般市民,而是“肆凶不逞”的黑社会人员。
回顾宋朝人处理食狗问题的得失,我觉得有三点启示是值得记取的:一、在一个并未形成食狗禁忌习俗的社会,政府如果立法禁止民间食用狗肉,将是一种冒失的政策行为;二、政府可以禁止在公宴上食用狗肉,因为官员应当接受比平民更加严格的礼制约束;三、上流社会应该自觉带头不吃狗肉,重建“狗肉不上席”的“舌尖上的价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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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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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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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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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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