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阅读过《世说新语》和《晋书》,你就会明白,郭敬明和韩寒,分明是阮籍和嵇康双双穿越时空来到现代的。
嵇康当然比韩寒俊多了。
单论相貌,人家可是国民花美男。“风姿特秀”的他,身高1.87米,史书上说他是“伟容色,美形仪”。
他的好友山涛形容得更夸张,说他“站时如孤松独立,醉时似玉山将崩”。
醉个酒都醉得如此拉风,简直是帅绝人寰。要命的是,人家玄学、书法、写作、医学无一不通,还是创作性流行歌手——想想看,有个人,他有金城武的外貌、易中天的口才、周杰伦的流行音乐才赋、李云迪的钢琴造诣、钱钟书的才学,这,还让不让其他人活了?
作为当朝顶级偶像明星,嵇康擅长耍帅,打个铁,磕点药,写点诗、出点书、喝喝酒。当时有个名叫赵至的康粉堪比杨丽娟,跟嵇康见了一面便惊为天人,相思成灾,竟多次离家,“数数狂走五里三里”,要去追寻嵇康。家人苦劝严防没用,求医扎针也治不了,一时成了《洛阳都市报》娱乐头条。
嵇康因为自己金刚怒目似的个性,对高官钟会的拜访不理不睬、动不动就要“越名教而任自然”,发表些抨击当权者的言论,被司马昭判了死罪,三千儒生为他求情,无数王公贵族因为爱他成痴,也自愿随他入狱,这么一来,司马昭忌惮他的势力,更是非杀他不可。临刑前,嵇康耍了最后一次帅,把刑场当成大型演唱会,甩甩头发,弹一曲《广陵散》。
而阮籍,与嵇康同为竹林七贤这个酒鬼+暴露狂+high药团体的主打成员,要说不红,那也是骗人。
人家这组合风头之劲,绝对盖过最巅峰时期的F4。但嵇康的魅力实在太大,大到让阮籍每天自卑一万次。他会的嵇康都会,他不会的,嵇康也会。何况,他的长相,最多不过是“容貌瑰杰”,离国民偶像的距离还差得远,怎么才能博出位,阮籍花了九九八十一天,总算思考出了一套充满创意的自我营销方案。长得不够花样男子,造型上肯定要另类点,阮籍对着镜子练就了一身青白眼绝技,看到喜欢的人就青眼相加,不喜欢的人就白眼相向。既然没太多帅可耍,就干脆耍酷。
阮籍“发言玄远”,从不评论他人好坏,喜怒不形于色。由于五音不全,阮籍只好另辟蹊径,学习吹口哨,把口哨吹出摇滚味、朋克味,搞得隐士孙登因为阮籍口哨吹得太好差点回归红尘,和他双宿双栖。
二人吹口哨合鸣的视频多次打入热门视频下载榜。
-----“如果那时就可以使用各大视频APP的话。”
为打破自己是gay的传闻,阮籍刻意制造了轰动一时的晋朝“艳照门”。阮籍隔壁有一酒馆,酒馆老板娘颇有姿色,阮籍经常去喝酒,喝醉了,就在美女身边睡着了,摆好角度,故意为狗仔队偷拍制造机会。“艳照门”事件之后,大家都惊叹阮籍好率性,好坦荡啊,阮籍一时还成了熟女杀手。
阮籍最绝的是,不仅把自己炒红了,还懂得明哲保身,他选择的方法,就是跟最高领导人搞暧昧。每次阮籍犯什么事,司马昭就跳出来说,都是你们不了解他啊,他的真心只有我最懂,然后就平息了。即使司马昭和阮籍是清白的;但阮籍赢得了司马昭的欣赏,这是铁打的历史。阮籍成天和嵇康厮混,写些崇尚老庄的评论,搞些与当时正统礼教相违背的行为艺术,比如听到母亲的死讯还继续和人下棋,有不认识的美少女死了就跑去哭灵,就连参加司马昭组织的狂欢party,他都敢随便架起二郎腿,喝酒啸歌,旁若无人。
其实,阮籍的狂放不羁实际上是有分寸的,他绝不卷入时局,绝不涉及敏感的政治问题。嵇康作为曹魏王室姻亲,不当晋朝的官,而阮籍不敢这么彻底,骑了一头小毛驴去东平当官,连一张工作方案的草稿都没有,但到那里没几天,他就大刀阔斧地搞改革,很快出了政绩。他搞的改革,拿现在的话说就是“拆墙办公”,他做得可真绝!逼不得已的时候,他也为司马昭作“劝进表”,还写得词清气壮,文采飞扬。司马昭要和阮籍结为亲家,借此拉拢以阮籍为代表的群体,阮籍不情愿,又不敢不给面子,就成天喝得烂醉,赖了两个多月,司马昭看看拿他没办法,只好作罢。阮籍终日佯狂酣醉,总算得以善终。
倘若现在是乱世,韩寒同学多半也像嵇康,扮演时代斗士,发表些忤逆权贵的言论,小命咔嚓一声就没了。而郭敬明呢,则轻启他抹了香奈尔口红的朱唇,哼着那首感人肺腑的歌:m.xiumb.com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去抢劫,在我们携款潜逃中,你不幸被捕,宁死不招,锒铛入狱,留我孤独黯然神伤,挥金如土度过余生。
本章是本人难得暴露了天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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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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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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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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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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