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鲜为人知的的历史趣事元稹项橐>为何宋代满城男人都爱戴花?
  熟读历史的人都知道宋代男人最爱戴花:男人戴花,唐已有之。不过,不甚普遍。明清时期,偶有为之。惟有两宋,男人戴花蔚然成风。不信,回头再去读一遍《水浒传》,你会发现梁山好汉简直就是“花团锦簇”:

  病关索杨雄,“鬓边爱插芙蓉花”;浪子燕青,“鬓边长插四季花”;阮小五“斜戴着一顶破头巾,鬓边插朵石榴花”;而刽子手、满脸横肉的蔡庆,生来爱戴一枝花,于是人家干脆叫他“一枝花”蔡庆……

  小说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大宋民间敢如此肆意地戴花,当然是有官方的时尚潮流在前面引领。其中最具时尚标杆作用的当数风流君主宋徽宗。

  宋徽宗每次出游回宫,都是“御裹小帽,簪花,乘马”,从驾的臣僚、仪卫,也都赐花簪戴。徽宗不仅崇尚戴花,还要制定一些规则,他赐给随身的卫兵每人衣袄一领,翠叶金花一枝。有宫花锦袄者,才能自由出入大内。男人簪花发展到宋朝,几近极致。一朵小小的簪花,甚至成为上层社会身份的标识、等级的象征。在宋代重要的史料笔记《铁围山丛话》里,对此有详细的记录。每逢重大节庆,例如郊祀回銮、宫廷会宴和新进士闻喜宴等,皇帝都要赐花给臣僚。皇帝赐给臣僚们的簪花还分品位:生辰大宴又有辽使在场时,用绢帛花;春秋两宴,用美丽的罗帛花;陪同皇帝游玩的小宴,则用珍巧的滴粉缕金花……赐花时,还按官员的品阶决定多少。可谓尊卑有序、多寡有数。

  “春色何须羯鼓催,君王元日领春回。牡丹芍药蔷薇朵,都向千官帽上开。”

  这是诗人杨万里的戏作,而我却从中看到一个被花海浸泡、淹没的大宋王朝。

  一个男人戴花,可以看作别有风情;一群男子戴花,可以视为别有习俗;一个国家的男性都戴花呢?难道外表是个男人,内在是个女人?

  两宋的国情似乎确实有别于前后朝,那就是以文治国。这是大宋开国皇帝、出生于传统武将门庭的宋太祖赵匡胤定下的方针。为了让后世子孙彻底贯彻他的精神,他还留下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遗训,并将其刻在一块石碑上,藏于深宫密室。每当新帝即位时,一个秘密仪式便是恭读遗训。密室只有皇帝可以进入,因此包括重臣都不知道“石刻遗训”的存在,直到宋太祖死后150年,汴梁被金兵攻陷,皇宫遭到蹂躏,这块石碑才被发现。

  宋太祖留给子孙的遗训是什么呢?

  不得以言论之故,处死士大夫。

  遗训只有两句,这是其中之一。试想一下,一位君王在为自己安排后事时,该有多少千叮咛万嘱咐的事啊,可宋太祖偏偏留下了这么一句“传家宝”。可见他有特殊用意。或许他认为,文人再怎么胡说八道,也不会扛枪造反,所以尽可以让他们自由发言?不管怎么说,这个遗训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文人扬眉吐气,翻身作主。宋人争做文人,并热衷于享受生活,崇尚文学艺术。文人气氛如此之浓,所以很难不把一切事关风雅之事都发展到极致。这其中便包括把原本属于风情、爱好、习俗的男子戴花,演变成为一个国家的礼制。而且令人感慨的是,北宋怎样生活,偏安一方的南宋还怎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点从南宋杭州是如何全面翻版东京汴梁就知道了。wWW.ΧìǔΜЬ.CǒΜ

  说到簪花,除了鲜花,宋人还戴人造花。有一种是用琉璃即玻璃制成的,度宗时,宫中即流行簪戴琉璃花,世人争相仿效。有诗人便赋诗道:“京城禁珠翠,天下尽琉璃。”

  琉璃——流离,有识之士认为这是“流离之兆”。确实,度宗逝后五年,南宋即告灭亡。这是否可以说是文而误国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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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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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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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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