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胡仙仙来到,程浩风挥手指向虫蚁密集如潮的墓碑之处。一个小道童即刻奔向胡仙仙,送上一面杏黄色绣金凤的三角小旗。
胡仙仙心情忐忑,但还是表情肃穆的向程浩风一颔首,然后左手握紧杏黄金凤旗,轻点足尖飞掠而去。
老慎郡王的墓碑高达三丈,碑上本来是四爪巨龙蟠云上天的浮雕,和篆刻描朱的墓志铭,但此刻全被虫蚁爬满。
以胡仙仙的功力可以在空中悬停喝一口茶那么长的瞬间,她必须要趁这一瞬想好杏黄金凤旗应该插于何处。
一眼望去,全是蠕动的虫子,胡仙仙看得汗毛直竖。这一分神,她再也悬停不稳,直向下跌去。
胡仙仙来不及多想,一脚踏向墓碑顶端。这墨黑色的碑石有三寸厚,胡仙仙立于上面很是稳当。
碑顶有几只爬上来的虫子被胡仙仙踩死,这让她心里很不舒服。好在碑顶够高,又相对地面来说算窄,爬上来的虫子数量有限。
胡仙仙在虫潮中仔细观察,终于看见离墓碑五丈多远的一个青石大鼎似乎有些异样。
胡仙仙再凝神细看,那个用做盛放祭礼的青铜大鼎比别的几个鼎显得花纹要粗糙一些,并且有黄绿色的轻烟从那鼎中腾出。
胡仙仙心中一喜,就要飞掠过去插旗的时候,偶然瞟见慎郡王。这一瞟,胡仙仙发觉慎郡王在担忧神色之外还有愤怒之色。而慎郡王身边的随从,则已是满面怒气。
胡仙仙停滞了一下,她反应过来,这是在生她的气啊。胡仙仙只顾了找阵眼插旗助程浩风破阵,竟然忘了踩墓碑是对亡者不敬。平民百姓都不允许有人踩踏自己先辈的墓碑,更何况是皇亲贵胄?
胡仙仙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怎么能如此大意呢?如何跟慎郡王交待?
但胡仙仙也只犹豫那么一瞬,就急掠而去,将杏黄金凤旗插入鼎中。
胡仙仙倒飞回碑顶,静待程浩风破阵。之所以再回碑顶站着,是她觉得反正已对老慎郡王不敬了,不在乎多站一回儿。就算回去之后,慎郡王要重罚她,那也好过在虫子堆里待着。
胡仙仙等了约一盏茶的时间,并没有出现什么变化。就在胡仙仙怀疑自己找错阵眼的时候,一声声清脆鸟啼传来。
胡仙仙向空中一望,一群鸟儿急飞而至。转瞬之间,她头顶的那片天上已满是各类鸟儿。一群接一群,远远超过了当日程浩风表演百鸟奏乐的数量。
胡仙仙再看杏黄金凤旗,只见旗上所绣金凤散发出五彩光芒。那金凤光辉耀目,直如要振羽飞翔一般。
她暗赞程浩风心思巧妙,鸟食虫蚁,以金凤引百鸟来朝,正可以除灭虫患。要不然,就算破了聚虫大阵,那些虫蚁窜逃出去也会祸害百姓。
陵墓周围接连闪过紫光,几声爆响之后,虫蚁如炸锅一般往外涌去。
胡仙仙知道这是阵法已破,便想回到守陵小屋。可她身前身后皆是飞上飞下捕虫的鸟类,她怕飞掠之时误伤这些除虫的功臣,就呆在碑顶看它们与虫相斗。
鸟类本是虫子的天敌,不大一会儿,这些鸟儿都吃得嗉囊满满,虫子少了很多。到后来,鸟儿都只是用尖嘴啄死虫子,利爪捏死虫子,不再吞食。
但这些蛇虫鼠蚁也有负隅顽抗的,一条大花蛇与一只苍鹰斗了很久。苍鹰俯冲而下想一举啄死那大花蛇,那大花蛇却不像别的蛇只顾开溜或是盘着不动。
它突然人立而起,趁苍鹰下嘴之时一口咬住苍鹰的腿。
那只苍鹰只比大花蛇慢了那么一丝丝,本该直啄大花蛇心脏处的利喙只啄掉几片蛇鳞。
苍鹰奋力扑腾,大花蛇趁苍鹰已受伤落地,死死绞缠住苍鹰。再这般下去,这只苍鹰可能得被大花蛇缠死。
胡仙仙想帮那只苍鹰,要召出慧心玉剑之时,觉得胸口一阵酥酥的痒。
胡仙仙心中一慌,难道自己刚才太过专注的看百鸟除虫,竟没发觉有虫子爬到了自己身上?
她双腿发软,差点儿从墓顶掉下去。她咬牙伸手向胸口去捉虫,却有一物自她胸口飞出!
胡仙仙觉得眼前彩光闪耀,还好她昨日功力略有提升,她用了定魂诀让自己不至于吓得要跳碑摔死。
心魂稳定,看清自己胸口飞出的不明物后,她不由一笑。原来那并不是什么斑斓花纹的虫子,而是列外送给自己的彩鹊。
这彩鹊比平日大了上百倍,鸟冠鲜红,颈羽金黄,腹羽赭黄,翅羽幽蓝带金黄,尾羽翠绿泛幽蓝。如果不是它鸟冠有些小,尾羽有些短的话,已与凤凰同样。
彩鹊向缠斗中的花蛇苍鹰飞去,一爪将花蛇撕为两段。而后,以一个爪尖剖开花蛇之腹,抓起一个青绿色的东西向胡仙仙飞来。
胡仙仙望着在自己头顶盘旋的彩鹊不明所以,而彩鹊高亢鸣叫的声音显得有些焦急。
受伤的苍鹰摇摇晃晃的飞上来,对彩鹊连点三下头,似乎在向它致谢。
彩鹊一摆头,苍鹰向别处飞远。而彩鹊冲着胡仙仙不停大叫,似乎都有些生气了。
胡仙仙见识到这只彩鹊的威风,暗喜自己得了个好伙伴,讨好地笑说:“你今天可出风头了,咋还不高兴了呢?怪我没奖励你?这儿没啥好东西,等回去,我一定好好奖励你。”
可彩鹊仍是大叫,到最后就一只爪子捏着那个青绿色的东西,一只爪子拎着胡仙仙飞到了守陵小屋旁。
彩鹊将胡仙仙放下,把那坨青绿色的东西塞进胡仙仙手里,然后又飞去捉虫。
慎郡王的随从们都对胡仙仙怒目而视,胡仙仙捏着那坨青绿色的东西,忍住恶心的感觉,对慎郡王说:“踩踏老王爷圣碑,求王爷责罚。”
慎郡王使个眼色止住要说话的随从,和颜悦色地说:“情势紧急,何必拘于俗礼?胡姑娘不必自责。”
胡仙仙答一声,“多谢王爷宽宏大量。”就急匆匆的往屋内跑去。
她可顾不得慎郡王和他的随从们说她张狂无礼了,她得赶紧找个器皿放置那坨青绿色的东西,要不然她会被恶心死。
等虫子除得差不多,他们回城的时候,彩鹊又抓了些蝎子蜈蚣之类的回来。
胡仙仙正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程浩风走来说:“你这只彩鹊真不错,它知道那条大花蛇已开启灵智、有些修为,就剖出蛇胆给你服用。这蛇胆可清心明目,还有些解毒辟邪的效用。”
胡仙仙为难的看向彩鹊,“你要我吃这坨东西?”
彩鹊点点头,胡仙仙脸色发白地问:“那些蝎子蜈蚣也是让我吃的?”
彩鹊鸣叫了几声,胡仙仙不知其意,转头看向能解禽语的程浩风。
程浩风赞许地看着彩鹊说:“彩鹊得你温养许久,已经认可你是它的主人,才会主动化身而出保护你。你呢,有幸得到它的认可,就该接受它的奉养,不要拂了它的好意。那些蝎子蜈蚣是它要享用的美食,你不必担心。”xǐυmь.℃òm
胡仙仙舒了一口气,但程浩风接着说:“彩鹊很是娇贵,不吃生冷血食,它要你将蝎子蜈蚣烹饪好之后再给它享用。”
说这些话的时候,胡仙仙听得直翻白眼。她瞥见程浩风满脸笑容,似乎看她吃瘪的样子是件很有趣的事。
胡仙仙疑心自己是吓得眼花看错了,他笑得也太夸张了点。她仔细看向他时,他已是只有嘴角含着些嘲谑冷笑意。
她暗说自己果然眼花了,就不再想他到底怎么笑,专心思考怎么应付那坨蛇胆和那堆蝎子蜈蚣之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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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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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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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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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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