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程浩风胡仙仙>第二十四章、情起而深
  回忆还在继续,那是一百多年的往事,可又如同只在几天前。

  程浩风觉得一百多年的时光过得飞快,虽然有很多事发生,可没有让他感到十分难熬的事;倒是最近几天让他觉得像有几百年之久,每一刻都煎熬难过。

  当时有人故意阻拦他带走小狐妖,他已有滔天怒火,可仍然面色如常。

  别人看不出来,小狐妖却从他眼中看到了一丝杀气。

  小狐妖伸出软乎乎的小胖手把他的手攥紧,似是寻求他的保护和安慰,也似是劝阻他不要对这些平常百姓太凶狠。

  于是程浩风放弃用武力直接冲杀出去的打算,从怀中掏出一方玉印向四周展示一圈后问:“各位可有识得此印的?”

  有人认出这玉印是授箓道士的法印,一些有点见识的人还认得篆字,念出印章上所刻的字。

  "清睿子程浩风!他真是云华观的弟子!"

  "诸位可看清楚了?在下正是程浩风。"

  他傲然环视众人,见他们没有异议,收回法印。

  众人多数是凑热闹的,见他拿出玉印已经信他,纷纷散开让路。

  可有几个想滋事逞能的人,仍然阻拦。

  程浩风冷喝一声,一柄小玉剑忽然飞入空中,在那几个人头顶上旋转不停。

  剑光闪耀,寒气逼人!

  慧心玉剑,十三样祖师遗留神器之一,常由晁玄同所持用,但程浩风外出办事,会

  暂时给他用。

  当时玉剑灵光显威,他又逼视气焰最盛的那两个人:"你们到底要怎样?是要我师父亲自前来,你们才肯放我兄妹二人?"

  那几个人在玉剑飞出时已经害怕,再听他以淳和真人的名头来威胁,都屁滚尿流地跑开。

  带小狐妖出了城后,他感应到大槐坡地仙的气息,这小狐妖能安全见到父亲了,于是拒绝她相送的请求。

  师父常说人世各种恩怨牵扯最是累人烦人,他只是要送些防疫药物给大槐坡地仙,因发生瘟疫的地方离那里挺近,等大槐坡地仙找到女儿了,自然回去要接待外客,把药送出去也就了事。

  若是送了她回去,与她一同见亲人,要是念恩道谢,又得有各种虚礼麻烦;要是忘恩凉薄呢,自己难免又会心中不平。

  所以,不如略过此事不提。

  哪知小狐妖不肯那般简单告别,打听他师门,又问到晁玄同还将收个关门弟子,相约要与他在云华观相见。

  当时他并不在意,要当晁玄同的弟子谈何容易?

  修行之路艰辛,这娇憨小狐妖不像能吃苦勤修的。并且异类修行比人更难,她尚且不能敛藏妖气,化人形都出错,如何修仙学正统道法?

  没料到这小狐妖真去应选,又在末光六年正式入门,成了他的七师妹。

  小狐妖毛色如雪,小名“阿雪”,晁玄同见她雪肤花貌,又且舞姿轻盈,取“飘鹞兮若流风之回雪”意,为她取道号白回风。

  不过,不知为何,从白回风入门之后,师父便不再赐慧心玉剑给程浩风用。

  初入门的白回风见谁都笑眯眯的,见了什么都感到新鲜好奇,对程浩风更是非常亲昵,除了读经练剑和睡觉之外,几乎是寸步不离跟着。

  说是“除了睡觉”,那是被逼迫不敢了,要不然连睡觉也要跟着。

  她初来的那年冬天,常常化为原形昏昏欲睡,程浩风拍拍她的头,提醒她回屋睡。

  这一拍,她没醒,反而顺着程浩风的手,两前爪一抱,两腿一跃,蹿进怀里窝着。

  程浩风怕摔着她,只得抱在怀里,又不敢回屋去,只得在客堂门口坐着。

  深夜了,白回风还不醒,他不知道怎么办了。

  去问同属狐族的五师弟列御风,这应该怎么做,狐族和狐狸一样要冬眠吗?

  列御风笑着说:“狐族不冬眠,狐狸也不冬眠。但是,功力不够高的狐族在冬天会睡得更久,有些怕冷的小狐狸会整天都是昏昏欲睡的状态。这个时候的小狐狸很脆弱的,不要把她随便乱放,容易感染风寒。”

  列御风说着,还去搬了暖炉来,让程浩风在客堂门口守在炉旁,抱着白回风睡。

  连过了三天三夜,程浩风睡也没睡好,还肩疼、手麻、腿酸,实在难受,又向列御风求助。

  “嗯……按理说,七师妹已可化形,应当只是偶尔变为原形贪睡,这么久了,估计只有一个原因。”

  “是她生病了吗?让六师弟瞧瞧。”

  “不,是你的怀抱太舒服了!她赖上你了!”

  程浩风又羞又气,抱着白回风撵得列御风团团乱转。

  白回风化为小狐狸后,小小巧巧毛绒绒的,抱在怀里像抱了个柔软的雪团儿。

  虽然别人嘲笑,他也累,可看雪团儿睡得香甜,实在不忍心暴力叫醒。

  又过了几天,他实在受不了,去求师父。

  晁玄同只在白回风耳朵上轻捻了捻,她立刻一抖,从程浩风怀中跳下……

  转眼已是个乖巧姑娘站在身旁,对着晁玄同恭敬问候:“师父,冬至安好。”

  晁玄同颔首微笑:“安好。跟三师兄去吃饺子吧。”

  吃过特意给他们留的饺子,白回风小跑着跟上他,要跟他回房。

  他不许,白回风扯着他的袖子摇啊摇撒娇,磨得他实在发不了脾气,又不能一同回房。

  后来还是列御风出来解围:“七师妹,你是不是喜欢睡在三师兄怀里?”

  “喜欢!三师兄怀里是这个世界上最舒服的地方!”

  白回风脆生生的响亮回答,引得男弟子和男杂役们连声怪笑,而凌若风和两位老妇则是鄙夷斜瞥她,捂着耳朵摇着头。

  列御风笑过之后,又正色对她说:“你我同为一族,是你师兄,也如你亲兄长,我的话你可得记牢。你一定想让三师兄平安吉祥对不对?那你以后不要太黏他,更不要赖着他抱你睡,也不许说出喜欢和他怎样亲密的话,记住了吗?你看他这几天睡不好吃不香,又黑又瘦的,你忍心吗?来,这本书是讲俗世女子行为规范的,你先拿去看看。”

  白回风很听话,看了书后,言谈举止有一些文雅娴静的模样了。

  可是过了半月,她又要跟去程浩风房里睡,说是她屋里冷,淑悦居人又少,凌若风还总是冷冰冰不谈笑,冷清得让她睡不着。

  程浩风讲了很多道理也不管用,求助列御风。

  列御风讲了几句后,无奈地回头对程浩风说:“三师兄,我尽力了!你还是自己解决吧,谁让你把七师妹伺候太舒服了呢?”

  程浩风磨不过白回风,只得让她进屋,但程浩风只守在床边,等她入睡后,悄悄退到门口,掩上房门。

  后来,有人传出难听的风言风语,程浩风只有狠心严厉拒绝她再来。

  好在春天回暖,白回风没有继续纠缠去他房里睡这事,但仍然时刻黏着他,引得师父也出言告诫。xǐυmь.℃òm

  程浩风只有严肃给白回风讲些相处道理,说话都不敢带笑容。

  白回风只以为是他生气了,送各种各样的小礼物讨好他,有时送几颗奇奇怪怪的石头,有时送一束野花,有时带他去看晚霞满天。

  有一次还拉着他去一个蚂蚱很多的河湾,抓了很多蚂蚱逗他开心。

  他想板着脸,最终又实在不忍心看她难过失落的样子,陪着她一起抓蚂蚱。

  还告诉她,活的蚂蚱被抓了后,会很快死去,不如用草编些蚂蚱来玩。

  程浩风琢磨了一会儿,想出几种编法,看着栩栩如生的绿草蚂蚱,她高兴得两眼亮晶晶的。

  白回风有些懒于修炼,天赋却是极好,两年后已是下品御气仙。

  成为下品御气仙后,她灵智全开,虽然对程浩风仍是特别的好,但再也没有那些超出常理外的举动了。

  师兄弟们偶尔开玩笑说以前的事,白回风也不知是装傻还是真忘了:“有那样的事?是不是三师兄以前养的小灵宠缠着他,你们误当成我了?要是我敢那般放肆,三师兄得把我捆起来丢出去。”

  白回风对外人的态度也变了很多,除了对云华观和玉真宫的人热情些,对其他人都很冷淡,还尽量避免见到外人,也极少下山。

  如此这般,程浩风又怕拘束她太紧,会让她过得压抑不开心。

  于是,下山看到什么新奇东西都给她带回来,空闲了也和她一起在呼风河边散步聊天。

  遇到有百姓请去做法事,同道法会约请,门派竞赛比斗之类,除了师父带着所有弟子一起去的,白回风都拒绝去。

  在外人的传闻里,白回风比凌若风还高傲,却又是表面的高傲,见到高强修行者或美男子了,便会纠缠不休。

  “七师妹,还是尽量随俗,别太特立独行,免得他们不了解你,传出误解你的谣言。”

  白回风刚刚洗完头发,坐在河边大石头上梳理着,向他一笑:“他们是不是讨厌我跟你撒娇?是不是讨厌我总找你说话,和你一起闲逛?”

  “也不全是因为我……你得掌握好跟人相处的分寸,不要太亲近,也不必过于疏离。”

  白回风笑着甩了甩头发:“他们讨厌我就讨厌吧,我是为你来的,又不是为了他们来的。”

  她发梢的水珠飞散,映着阳光呈现彩虹色,程浩风的眼中也显出彩虹色,却与水珠映了阳光无关。

  白回风双手反撑在石头上,支起上半身,挺起胸,仰头让发丝垂下,让发丝充分接受阳光照耀。

  阳光照得她的脸十分清晰,不见丝毫瑕疵,还显得肌肤更加润泽细腻,真是美人如玉。

  神情也褪去小女孩憨态,有仙女清冷感,也有女帝霸气感。

  程浩风盯着她的脸,目光不敢再往下移,可她那玲珑曲线还是闯入他的眼睛,一阵晕眩,他眼中也就有一片彩虹光了。

  他的七师妹不再是傻乎乎小狐妖了,是从何时变了?还是以前掩藏了这般魅惑人的模样,没让他们发现?

  程浩风嫌世俗琐事麻烦,也嫌和女子们谈情说爱麻烦,因此才不愿为官,一心入山修道。

  他从不相信一个男子会为一个女子疯狂,然而,此刻真的相信有女子可倾国倾城,能祸乱天下了。

  至少,在那一刻,他真愿意为白回风建一座城,立一个国;也愿意为她毁一座城,灭一个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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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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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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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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