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让秦绍刚去处理一下,躲着不是办法。我是女人,也觉得在有些事情上对女人太过宽容。”
比如,男人混好了,不要女朋友或者离婚叫“陈世美”,而主角换成了女人,却找不出这样的形容词。
这个人确实是秦绍刚的前女友,叫万千红,去年刚恢复高考,她太高估自己的能力,贸然提出了分手。
结果,现实给她狠狠地上了一课,头一次高考落榜了,又埋头复习了半年,第二次又名落孙山,成绩仅仅比第一次高了二十分。
连续两次失利,也把万千红打醒了,看来,通过高考回城这条路要被堵死了。
沉淀下来,万千红才转而往后看,秦绍刚从一个农村娃,一步步成了班长,又当了排长,也挺优秀的嘛。
秦家莫名其妙被甩了,其实还憋着一口气,所以万千红委婉打听秦绍刚的时候,秦母说:“儿子上进,现在是副连长了。”
秦母是炫耀,打脸万千红狗眼看人低,没想到万千红心动了。在槐北,副连长是可以带家属随军的,也就是说万千红嫁给秦绍刚,她是可以跳出农村的。
到如今,万千红肠子都悔青了,不是后悔跟秦绍刚提分手,而是后悔分早了。
骑驴找马不好吗?非得扔掉驴再找马,马没找到,驴也丢了。
万千红是个敢想敢做的,收拾了一点自己的东西就来了,她要千里追夫去。
此时此刻,万千红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焦急地等待着秦绍刚的到来,她已经打定主意了,秦绍刚甭想躲,实在不行,她去找上级。
“笃笃笃……”wWW.ΧìǔΜЬ.CǒΜ
敲门声传来,万千红差不多是飞奔着跑过去的。
“绍刚,你来了。”
不是秦绍刚一个人来的,一起来的还有一名威严的军人,旁边还有一名女子,就是她在外面拦住的那个人。
没错,来的人正是楚闻松和苏忆安。
秦绍刚介绍道:“这是我们楚营长和他爱人。”
几个人落座,秦绍刚开门见山,“万千红,我们已经退婚了,两不相欠,你又来部队搞什么?”
万千红大打感情牌,“绍刚,我们订婚一年多,虽然见面的机会不多,但书信往来却不少,难道你说的喜欢我是假的吗?”
热恋时什么话不说呢?
“那你还说非我不嫁呢,结果呢?一听说恢复高考,你甩我甩的那叫一个快。”
万千红的双眼通红,过了一会才说道:“我是个城市姑娘,从小别说砍柴挑水了,就搬煤球这样的活都没干过。要不是我两个哥哥结婚了,下乡怎么也轮不到我。
下乡第一天,我就扛镢头刨地,两手十个水泡,破了那叫一个疼,疼的我一晚上都没睡。
这还不是最苦的,下雨天半夜往外面跑,人和车全掉进沟里,睡的比狗晚,醒的比鸡早,吃的比猪孬……这样的日子你们农村人习惯,对于我来说,就是生不如死。”
甭管知青们是不是自愿,不可否认的是,这片土地上撒下了他们的汗水。
听闻了这么一通话,苏忆安不觉得这个女孩子可恨了,倒生出几分同情来。
农村人那是没有办法,不种地就要饿死,可是知青呢?原本他们应该是当工人考大学领工资的。
不适应很正常,不喜欢也正常,能走出去,谁愿意土疙瘩里刨食吃。
秦绍刚说:“你只管说目的,说多了没用。”
“我想和你结婚,好好过日子。”
秦绍刚自嘲道:“我一个庄户孩子,不敢高攀。”
“你还是生我的气,你原谅我不行吗?谁能不犯错误……”
“我原谅你了,但以后咱们桥归桥,路归路,各自过各自的日子。”
这不是万千红想要的。
“这不叫原谅,原谅就是和好,选个好日子我们结婚。”
真好意思开口啊。
秦绍刚一口回绝,“不可能,我已经有对象了,我都见过她父母了。”
当然是假的,秦绍刚一心铺在工作上,婚姻大事无限期推后。
万千红转而对楚闻松说:“楚营长,这件事你不管吗?”
“婚姻自由,我只管他们的训练,不管别的。”
万千红无助地蹲在地上,双手捂脸,“非要逼我鱼死网破吗?非要逼我向上级反映吗?”
秦绍刚很坚决,刚被分手时他确实难过,但现在已经好了,伤疤上长出了好肉。
万千红这种人,永远在权衡利弊,订婚了可以退婚,结婚了也可以离婚。
婚姻在任何时候都要为她的前途让路。
“我手里有你的分手信,提出退婚的是你不是我,你去反映去吧。”
秦绍刚有点恼怒,要分手的是她,要复合的也是她,得不到就毁掉,这样的人刀压在脖子上他也不想妥协。
楚闻松也是耐心全无,“秦绍刚,走吧,我替你做证,想诬陷我的人,那也得问我答不答应。告到首长那里,我第一个替你说理去!”
“你——”
万千红也不知道怎么办了,不是说部队都特别注意影响吗?不应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吗?
为什么和她想的不一样?
一直默默不说话的苏忆安开口了,“闻松,让我单独和她说几句话?”
别看楚闻松和秦绍刚态度强硬,那都是无奈之举,一旦示弱,就会有人顺杆往上爬。
如果能别让万千红往上闹,还能把事情解决掉,那是再好不过了。
不过,态度还要拿出来的。
“说什么说,爱告就去告,去哪都奉陪,当部队是哪?由着某些人胡搅蛮缠?”
苏忆安拉了拉楚闻松的袖子,“别这样,小万也有她的难处。”
楚闻松默许,“那我们去外面等你。”
“好。”
等房间只剩下苏忆安和万千红,万千红终于捂脸哭了出来。
“我后悔了不行吗?”
“小万,原谅我说话直,看得出来你确实后悔了,后悔的不是错过秦绍刚这个人,而是后悔失去跳出农门的机会,我没说错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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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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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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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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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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