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昭阳接过恩师方休递过来的宣纸,耐着性子,一字一字地看下去。
李昭阳出身皇家,从小聪慧,琴棋书画,骑射六艺,样样精通,是全能的天才。
其中诗文一道,更是备受大纪文坛推崇。
还是太子时所作的几首诗,气势豪迈,亘古未有,有小诗仙之称。
这里的“小”指的是李昭阳的年龄小。
若是再过几年,年岁大些,李昭阳或许真的可以成为大纪诗仙。
宣纸上是一首诗,无名氏所作,不过首先吸引李昭阳的不是诗,而是这手漂亮的簪花小楷,字写的极为美观,赏心悦目,乃是出自红豆花魁。
“采菊东篱下……”
“……”
“……欲辨已忘言。”
通篇看下来,李昭阳眨眨眼,深吸一口气,然后又缓缓吐出来,随着眼睛一眯,抿了抿嘴唇,随后望向方休。
“如何?”
方休抚须问道。
“甚,甚好。”
李昭阳有些不情愿的回答道。
红豆花魁笑了笑,回想当日的情景:“当日夜里,龟鹤园诗会上,此诗一出,全场诗篇黯然无光。起先,苏仁安说这首诗是他新作,但在燕王再三追问下,苏仁安才改口,说诗是捡来的,是无名氏所作。”
“苏仁安倒也不算是真的蠢笨,将此诗视为己有……”
方休感叹一声。
“何意?”
红豆花魁微微蹙眉,不解道。
方休沙哑着嗓子,解释道:“你看这里,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此句,意思是说,住所虽然建造在人来人往的环境中,却听不到车马的喧闹,“车马喧”,意味着上层人士之间的交往……苏仁安何许人也?一个还未中榜的监生?未来或许可以授官,步入仕途,跻身上层人士,但是现在?他还差的远,只是一个布衣罢了……”
“再看这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从此句中我们感受到静穆,淡远,全诗亦是表达出一种归复自然,而归复自然的第一步,是对世俗的否定。自古及今,权力、地位、财富、荣誉,大抵是人们所追求的对象……国子监监生苏仁安也不例外,他若是能做出这样的诗,何须去燕王的诗会上表现自己?”
闻言,红豆花魁点点头,李昭阳在旁也点点头,表示赞同。
换句话来说,苏仁安写不出这样的诗,他的现状和人生经历根本不支持他写出这样的诗来。
一个追逐名利,一个追逐功名的监生。
怎写的出这样“自然”“淡泊”为主旨的诗来?
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事情。
“那依方大人所见,此诗为何人所作?”红豆花魁追问道。
方休想了想,脑海里盘点人选。
能写出这样的诗,前提是这个人经历丰富,而且还当过大官,只是现在厌倦官场斗争,所以偏居一隅,悠然自得。
“应该……是,大概……丘昆京?亦或者韩青山?两人都有可能。”wWW.ΧìǔΜЬ.CǒΜ
方休不太敢确定,最后只给出两个最可能的人选。
却不料下一刻李昭阳主动开口,先是双手一揖,然后才缓缓说道:
“恩师的眼光,恕学生不敢苟同……丘昆京?前工部侍郎,在政期间庸碌无为,又胆小怕事,虽身居高位,却不办实事,虽如今赋闲在家,但他写不出这样的好诗!”
“此诗虽然表面看起来归复自然,但学生却从诗中读出忧国忧民的思想。”
“丘昆京哪里忧国忧民了?还有韩青山?这老头今年都快八十岁了吧?年轻时,虽然干过两件好事,但为人势利眼,前些年,他家强占百姓田地,这事还闹到了大理寺,说他忧国忧民,实在是可笑……”
经李昭阳这么一解,两人频频点头,此诗的原作者一时间是谁,更加扑朔离迷。
到底是谁?
谁!
红豆花魁等了片刻,看向拧眉思索的方休,试着问道:
“方大人,此诗莫不是您做的?”
一愣。
李昭阳僵硬地转过脑袋,看向身边的恩师。
对啊。
恩师方休,身居高位,乃文昌阁大学士,向来厌倦朝堂党争,又忧国忧民……都对上了。
这首诗正是方休所作!
方休嘴角抽了抽,赶忙摆摆手,澄清道:
“此诗,真不是老夫所作,此诗可名垂青史,老夫不会做欺世盗名之辈。”
听到方休亲口否认,红豆花魁眼中的光暗淡几分。
其实从一开始,她就把人选锁在方休身上。
所以她才会主动邀请方休前来听曲。
只是没想到,诗不是方休所作,她白忙活一趟。
正当众人苦思冥想之际,只见方休一拍大腿,啪的一声响把两人吓了一大跳。
“你们看这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南山是个地名,作者作诗时,或许正在南山!”
两人眼前一亮。
“南山?清源县似乎就有一座山,唤名南山……”李昭阳有些不敢确定,他也是前几年看折子的时候,留意过这个地名,说这里的人口大规模外迁,已经到了官府管不住的地步。
“若这人果真在南山,奴家还真想去一探究竟。只是奴家是官妓,不能随便离开红袖招……”红豆花魁蹙眉,略显可惜地说道。
方休直言道:“这有何难?老夫带红豆姑娘亲去,谅红袖招的刘掌事也不敢不同意……”
“那,奴家多谢方大人!”
红豆花魁窃喜,起身施了一礼。
——
“此诗甚好!”
“堪称一绝……只是原作者是谁?”
“真是好奇呢,我大纪又出一位诗仙。”
“南山?……咦?作诗者莫不是在南山?”
“刘兄高见,莫不如我们一同前去?”
“正有此意!”
同样的时刻,在京中各个风月场所、酒楼、诗会上轮番上演,其中不乏聪明人,从诗中“南山”一词中窥见细节,于是众人不约而同地起身,出城,赶往南山,企图遇见这位原作者。
南山山脚。
正在视察南山酿酒工坊的陈朝,忽然打了好几个喷嚏,差点把自己呛死。他使劲揉了揉鼻子,蹙眉狐疑着……
倒春寒?
不会吧,冬天过去那么久了。
千万不要感冒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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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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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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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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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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