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夏花开心得像个傻子一样,她不是没求村里人教她识字,但是认识几个字的人眼睛都长到天上去了,不愿意教她们这种没上过学的人。
她对象还只是临时工,没有假期每次见面都是她去县城,趁着吃饭的时间见一见,没有时间教她识字,久而久之她也就歇了这个心思了。
她还从来没和知青接触过,没想到舒知青这么好,同意教她了,她一定会好好学的。
闫夏花指着一种野菜说道:“舒知青,这个野菜叫把蒿,有很多种吃法。掐上面嫩的可以拿回去炒鸡蛋,也可以过水凉拌,还能切成碎末末或者杂面蒸窝头馒头都可以。
下面这个老的梗可以薅回去,晒干,冬天用来炖鱼,炖东西的放一点味道也很好”。
舒幼点点头说:“好,那我今天教你把蒿的把字。”舒幼折了一节把蒿的枝干,在地上写出把这个字:“看着啊,横、竖钩、提、横折、竖、横、竖弯钩。
以后我教的字一定要按照正确的顺序写,不要写到画笔。要是后面我检查的时候发现你写到画笔,胡乱改写笔画,只为了把字斗出来,我可是会打手的”。
闫夏花严肃的点点头:“我会记住的”。严格点好啊,她喜欢舒知青,感觉教她的时候在发光。
舒幼讲了几遍,让她自己在这里练习。她去找心心念念的野兔子去了,舒幼已经发现了野兔子的踪迹了。
舒幼直接用精神力远距离攻击野兔子,两只还不算太肥的灰毛野兔,不过比五六月份的时候好很多,野兔要入秋的时候才最肥,都在囤积脂肪准备过冬。
舒幼把野兔子放在背篓下面,摘了不少的嫩把蒿。
她知道这边冬天会凿冰洞捞鱼,她们肯定也会分到的,舒幼也薅了不少的把蒿梗,白天太阳好,适合晒干东西,看来做干盐菜也要开始准备了。
天已经只剩一点余光了,舒幼看着闫夏花还蹲在那里写,远远的就出声喊道,免得走近了出声把人给吓着了:“夏花,走了,天黑练字对眼睛不好”。
闫夏花站起来,低头看了又看自己写的字,还是舒知青写的好看:“哎好,是该回去了,我妈一会儿得来找我了”。
舒幼看着地上的字,一个字有她三个字那么大,这都属于正常的。才开始学习,字都是本子都装不下的那种。
“写得不错,不用等会儿,你妈现在就来了”
王大妮的眼神不是太好,就是后世的近视眼,不过只有两百度左右,边走边喊:“花儿、花儿”。
“妈,俺在这儿”。
“死丫头,都不看看天啊,遇见野猪可咋办,旁边那人是谁啊”。
“是舒知青,我们在打算回了”。闫夏花跑下去,玩着王大妮的胳膊:“妈,舒知青在教俺识字”。
王大妮转身看着舒幼:“哦哟,可不得了,舒知青,俺谢谢你肯教花儿”。
“婶子,不用谢我,夏花也教我认野菜呢,我们是等价交换的”。
“婶子虽然没读过书,但是道理还是懂得,当初花儿奶奶偏心眼子,我也后悔没有强硬的送花儿去学校读书啊。知识是永远有用的,这和野菜就不是能摆在一起说的,婶子谢谢你,以后有什么事情就来找婶子”。
舒幼笑笑点头,还真的是母女啊,都是有事儿来找她。
舒幼回到知青院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看见这五人房间点着煤油灯,顾轻书、关关、索华兰在院子里排排坐着,两位男生就只能在自己的房间屋檐下蹲着看戏。
感觉怎么那么像要审她。过了一会儿,没有感觉错,就是要审她。
关关拿起架子装作一脸的严肃:“呦呦同志,看看现在的天儿,黑不黑”。
索华兰抬起自己的手,露出手表:“呦呦同志,抬起你的手腕儿,现在几点了”。
顾轻书:“天晚了,出去是不是应该招呼一声,你再不回来我们都打算出去找你了”。
舒幼独来独往习惯了,倒是忘了,这个年代远没有后世那么安全,四处都是监控,索华兰她们把她当成朋友了,看见她房屋亮光没有亮起来,门也是锁着的会担心。
“这次是我错啦,看我带回了什么。”舒幼连忙转移话题,放下背篓把才野菜都装进盆里,一只手提出一只兔子:“当当当~天黑抓到两只野兔子,关关你会做吧”。
关关跑过来:“我会,我会”。
“交给你了,哎呀~我困了,这兔子追得我是筋疲力尽啊。”舒幼野菜都不管了,用最快的速度开门,落下门拴。
‘呼’~她是真的不太擅长处理这么关系。
索华兰看着关关问道:“我们的重心是不是偏了”?
关关咧着牙说道:“你问问书书是什么看法,反正这不会是呦呦最后一次”。
顾轻书点点头:“嗯,呦呦可能是独生子女的关系,比较独来独往,一时之前还不太习惯,她还会有下次的,我们多来几次让她习惯就好了”。
舒幼躺在炕上,用精神力听着外面的话,她真是“谢谢你们噢”~不要管她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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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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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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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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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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