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库里记载,孟玲是失踪好些年的。
孟玲回答:“我躲着楚阳的家里人呢,他们都说是我害死他们儿子的。”
我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
孟玲并没有真的流产,而是欺骗。
由此我想到,楚阳的死,或许真的跟这件事有关系。
姜师傅死的很惨,楚阳也是猝死。
在孟玲家谈到最后,房门忽然被打开,一个年轻人背着包走进来。
“妈,我回来了。”
一个年龄和我差不多大的小伙子,背着书包走进来。
我和刘文龙下意识地看了他一眼,也打了招呼。
那小伙子长得还挺精神,其实他妈长得也蛮好看,40几岁了,风韵犹存。
只是我看他第一眼,心里就沉了一下,说不出是啥滋味。
又和孟玲聊了几句,我们便告辞离开。
回酒店的路上,我和刘文龙把这场谈话梳理了一下。
“基本上和张太山说的挂边,说明啥呢?你觉得是小楚和姜师傅有问题,还是孟玲有问题?”
我问刘文龙。
刘文龙想了想回答:“恐怕不光是孟玲有问题,你看到她儿子了吗?”
“对对对!”我一拍手,差点跟前车追尾,“看到他第一眼,我就觉得不对劲。”
至于现在的这份婚姻,孟玲解释,纯粹是对父母兄弟的报复。
因为她当初婚姻生变,父母竟然护着弟弟,把房子抽回去,一分钱都没给她。
我不知道这个借口是真还是假。
眼下调查到的线索有真有假,缠成一团麻。
“尧哥儿,我估摸着凶地很凶,到时候你一定要万分小心。”
刘文龙叮嘱我。
我点头,咱也怕死不是么?
回到酒店,休息不提。
转眼过去两天,我们准备明天的行动了。
晚上吃过饭,刘文龙说要回酒店打坐,我就一个人在外边瞎溜达。
走着走着,我突然又看到一缕黑烟冒出来,随风飘着朝宾格大厦方向而去。
这太恐怖了,凶地竟然持续不断地在吸收活人的阳气。
一个人阳气足,被吸收一些,顶多就是头疼脑热,几天就好,但是身子骨也会日渐衰弱。
这种衰弱,伴随着年纪的增加,器官的衰退,人们是无法体会的。
只有当两者叠加到一定程度,才会生大病。
但到那时候,人们也只是觉得自己倒霉病了。
而吸阳气,对于身子骨弱的人,则是致命的。
我有时候想,当年的小楚,是不是属于这一波。
绿灯亮了,我准备过马路。
天飘起小雨,进入秋季,有些冷了。
我缩了缩脖子,叼着烟加快脚步。
对面也有人过马路,大家交错而过。
走着走着,我忽然觉得不对劲,怎么刚才过去那个人那么眼熟?
转头一看,一个年轻的背影匆匆消失在人海中。
“哎?那不是孟玲和楚阳的儿子吗?”
我认出他来,是因为他的背微微有一点点圆,要不是这个小缺陷,我还认不出他来。
他急匆匆走过斑马线,我多看了几眼。
原本也没啥。
人家是本地人,在这里生活那么久,出来活动太正常了。
我跟他也只是偶遇,可是他去的方向,我却是越看越觉得可疑。
他竟然是往宾格大厦方向而去。
我鬼使神差地转身跟上,路人见我过马路过到一半又退回去,暗搓搓说我是神经病。xǐυmь.℃òm
我才不管那么多,紧紧跟着那个年轻人。
记得他妈说他叫楚天?
楚天果然是去宾格大厦。
他背着单肩包,站在大厦楼下,抬头仰望了一会儿,然后钻进去。
我从没在这个时间点,这个角度观察过宾格大厦。
此刻,就觉得寒意刺骨,毛骨悚然,心头恐惧拼命蔓延。
明明想要跟上,脚却纹丝不动。
即便是第一次在工地挖到棺材,我也从没像今天这样害怕。
刘文龙说明天才是黄道吉日,可我不能遏止内心的好奇。
给刘文龙匆匆发了条消息说明情况,我便把手机静音加震动,快步跟上。
大厦面临拆迁,如今的管理是十分不到位的。
门开着,里面却没有管理人员,想必值班保安摸鱼去了。
最关键的是,今天的电梯坏了。
站在大厅,我左右张望,听到细微的脚步声从楼梯间传来。
他走楼梯了?
我紧走几步跟上。
手机嗡嗡震动,摸出来一看,刘文龙焦急地给我消息:“尧哥儿,千万别跟去,危险!”
来不及回复他,我后脑勺猛地挨了一下。
砰!
脑袋昏昏沉沉,剧痛伴随着麻木,我倒下去。
眼皮合上之前,我看到一个人站在跟前。
是楚天。
他蹲下来,抓起我帅气的头发,强迫我睁开眼。
“可恶,居然找到我!我就知道你是我命中注定的劫,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
他声音阴森可怕,完全不像是人类男青年的声音。
“你、你是谁?”我拼尽最后一丝力气问。
“你要找的,不就是我咯?”
我愕然。
他竟然就是制造这片凶地的恶鬼?
我懂了,他害死楚阳和姜师傅,最终成功投胎转世。
只是,别人转世是做人,他转世,是成魔。
我内心深处有一点绝望,身体完全不能动,任由它把我拖到楼梯间,咚咚咚,滑下一级级台阶,来到地下一层。
路上,楚天还说:“你知不知道自己多美味?哈哈哈,她发布了悬赏要你,没想到我得来全不费功夫!那个臭娘们儿……”
我猜,他说的会不会是红衣小姐姐?
完蛋了李尧。
我最终闭上眼,身体的疼痛也渐渐远离。
耳畔狂风呼啸,电闪雷鸣,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穿越到什么地方,就感觉周围黑漆漆,尽头一处闪烁着闷闷的红光。
我竟然是在一片荒芜沼泽中行走?
泥泞的大地,每走一步都十分艰难。
四周传来鬼哭狼嚎,与电闪雷鸣应和。
“卧槽,这是什么地方?”
我惊讶地四下打量。
无意间低头看到自己的脚,脚上穿着一双十分廉价复古的皮鞋,鞋头都起皱了。
再看裤子,竟然是一条灰黑色的制服裤子。
我诧异万分,这到底是咋回事?
摸摸口袋,我想找到手机自拍一下。
没想到口袋里没有烟,没有手机,倒是多了一只陌生钱包,还有个工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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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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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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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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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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