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库里记载,孟玲是失踪好些年的。
孟玲回答:“我躲着楚阳的家里人呢,他们都说是我害死他们儿子的。”
我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
孟玲并没有真的流产,而是欺骗。
由此我想到,楚阳的死,或许真的跟这件事有关系。
姜师傅死的很惨,楚阳也是猝死。
在孟玲家谈到最后,房门忽然被打开,一个年轻人背着包走进来。
“妈,我回来了。”
一个年龄和我差不多大的小伙子,背着书包走进来。
我和刘文龙下意识地看了他一眼,也打了招呼。
那小伙子长得还挺精神,其实他妈长得也蛮好看,40几岁了,风韵犹存。
只是我看他第一眼,心里就沉了一下,说不出是啥滋味。
又和孟玲聊了几句,我们便告辞离开。
回酒店的路上,我和刘文龙把这场谈话梳理了一下。
“基本上和张太山说的挂边,说明啥呢?你觉得是小楚和姜师傅有问题,还是孟玲有问题?”
我问刘文龙。
刘文龙想了想回答:“恐怕不光是孟玲有问题,你看到她儿子了吗?”
“对对对!”我一拍手,差点跟前车追尾,“看到他第一眼,我就觉得不对劲。”
至于现在的这份婚姻,孟玲解释,纯粹是对父母兄弟的报复。
因为她当初婚姻生变,父母竟然护着弟弟,把房子抽回去,一分钱都没给她。
我不知道这个借口是真还是假。
眼下调查到的线索有真有假,缠成一团麻。
“尧哥儿,我估摸着凶地很凶,到时候你一定要万分小心。”
刘文龙叮嘱我。
我点头,咱也怕死不是么?
回到酒店,休息不提。
转眼过去两天,我们准备明天的行动了。
晚上吃过饭,刘文龙说要回酒店打坐,我就一个人在外边瞎溜达。
走着走着,我突然又看到一缕黑烟冒出来,随风飘着朝宾格大厦方向而去。
这太恐怖了,凶地竟然持续不断地在吸收活人的阳气。
一个人阳气足,被吸收一些,顶多就是头疼脑热,几天就好,但是身子骨也会日渐衰弱。
这种衰弱,伴随着年纪的增加,器官的衰退,人们是无法体会的。
只有当两者叠加到一定程度,才会生大病。m.χIùmЬ.CǒM
但到那时候,人们也只是觉得自己倒霉病了。
而吸阳气,对于身子骨弱的人,则是致命的。
我有时候想,当年的小楚,是不是属于这一波。
绿灯亮了,我准备过马路。
天飘起小雨,进入秋季,有些冷了。
我缩了缩脖子,叼着烟加快脚步。
对面也有人过马路,大家交错而过。
走着走着,我忽然觉得不对劲,怎么刚才过去那个人那么眼熟?
转头一看,一个年轻的背影匆匆消失在人海中。
“哎?那不是孟玲和楚阳的儿子吗?”
我认出他来,是因为他的背微微有一点点圆,要不是这个小缺陷,我还认不出他来。
他急匆匆走过斑马线,我多看了几眼。
原本也没啥。
人家是本地人,在这里生活那么久,出来活动太正常了。
我跟他也只是偶遇,可是他去的方向,我却是越看越觉得可疑。
他竟然是往宾格大厦方向而去。
我鬼使神差地转身跟上,路人见我过马路过到一半又退回去,暗搓搓说我是神经病。
我才不管那么多,紧紧跟着那个年轻人。
记得他妈说他叫楚天?
楚天果然是去宾格大厦。
他背着单肩包,站在大厦楼下,抬头仰望了一会儿,然后钻进去。
我从没在这个时间点,这个角度观察过宾格大厦。
此刻,就觉得寒意刺骨,毛骨悚然,心头恐惧拼命蔓延。
明明想要跟上,脚却纹丝不动。
即便是第一次在工地挖到棺材,我也从没像今天这样害怕。
刘文龙说明天才是黄道吉日,可我不能遏止内心的好奇。
给刘文龙匆匆发了条消息说明情况,我便把手机静音加震动,快步跟上。
大厦面临拆迁,如今的管理是十分不到位的。
门开着,里面却没有管理人员,想必值班保安摸鱼去了。
最关键的是,今天的电梯坏了。
站在大厅,我左右张望,听到细微的脚步声从楼梯间传来。
他走楼梯了?
我紧走几步跟上。
手机嗡嗡震动,摸出来一看,刘文龙焦急地给我消息:“尧哥儿,千万别跟去,危险!”
来不及回复他,我后脑勺猛地挨了一下。
砰!
脑袋昏昏沉沉,剧痛伴随着麻木,我倒下去。
眼皮合上之前,我看到一个人站在跟前。
是楚天。
他蹲下来,抓起我帅气的头发,强迫我睁开眼。
“可恶,居然找到我!我就知道你是我命中注定的劫,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
他声音阴森可怕,完全不像是人类男青年的声音。
“你、你是谁?”我拼尽最后一丝力气问。
“你要找的,不就是我咯?”
我愕然。
他竟然就是制造这片凶地的恶鬼?
我懂了,他害死楚阳和姜师傅,最终成功投胎转世。
只是,别人转世是做人,他转世,是成魔。
我内心深处有一点绝望,身体完全不能动,任由它把我拖到楼梯间,咚咚咚,滑下一级级台阶,来到地下一层。
路上,楚天还说:“你知不知道自己多美味?哈哈哈,她发布了悬赏要你,没想到我得来全不费功夫!那个臭娘们儿……”
我猜,他说的会不会是红衣小姐姐?
完蛋了李尧。
我最终闭上眼,身体的疼痛也渐渐远离。
耳畔狂风呼啸,电闪雷鸣,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穿越到什么地方,就感觉周围黑漆漆,尽头一处闪烁着闷闷的红光。
我竟然是在一片荒芜沼泽中行走?
泥泞的大地,每走一步都十分艰难。
四周传来鬼哭狼嚎,与电闪雷鸣应和。
“卧槽,这是什么地方?”
我惊讶地四下打量。
无意间低头看到自己的脚,脚上穿着一双十分廉价复古的皮鞋,鞋头都起皱了。
再看裤子,竟然是一条灰黑色的制服裤子。
我诧异万分,这到底是咋回事?
摸摸口袋,我想找到手机自拍一下。
没想到口袋里没有烟,没有手机,倒是多了一只陌生钱包,还有个工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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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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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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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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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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