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韵骑在龙神的背上,看着下方的京都。
这是黎明前的京都。
沈韵摸了摸身下的龙鳞。
鳞片是温暖的。
(真是意外。)
(居然不是冷的吗?)
龙神不自觉的咳嗽了一声。
“姬君,”温柔和善的龙神有些不自在,“今天您还要上学吗?”
“啊。”姬君——沈韵点了点头,“学校很有趣。”
龙神不太理解为什么姬君还要去学校上学。
难道学校那么有意思吗?
“学校很有意思吗?”
“怎么说呢。”沈韵思考了一下,“我也不是很聪明的那种人。”
她是真心觉得自己不能算是天才的范畴。
“真的聪明的话,应该可以轻轻松松就能跳级了吧。”
龙神决定不对此发表意见。
沈韵继续说了下去。
“我要说很努力的话,也没有其他人那么拼命。”
没有特别拼命的想要念好书的理由。
只是觉得既然是学生了,就要好好念书才行。
“而且如果是钱的问题的话……”
龙神问道:“姬君缺钱吗?”
沈韵摇了摇头。
“不,我不缺钱。”她解释道,“我应该属于富裕阶级。”
仔细想想,也许不能算是富裕阶级?
富裕阶级应该是赤司那种财阀吧?
“不,也许我是中产阶级?”
龙神听不懂姬君在说什么,不过这位神明大人不会假装自己听得懂。
“我听不懂姬君说的话。”
沈韵问道:“我家里有这方面的书,您要看的话,我可以把书借给你。”
龙神轻轻地道了谢,然后就落到了沈韵的窗前。
沈韵踏过了窗户。
在床上睁开了双眼。
……完全看不到龙神了。
她叹了口气。
(也许是跑掉了?)
沈韵将窗户打开一点,从自己房间的小书架上将那本关于恩格尔系数相关的书放在了紧靠窗台的书桌上。
然后她才去卫生间刷牙洗脸。
说起来,人一天最起码需要八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到底是**需要时间休息,还是精神需要时间休息?
刷牙的时候,沈韵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些没什么用的东西。
而等她回房间拿书包的时候,放在书桌上的那本书已经不见了。
(我这么做到底对不对啊?)
这样的想法只是在心上一闪而过。
龙神带着沈韵给的书回到了自己的神社。
一个古老的大神社里还带着许多的小神社。
这些小神社可能根本找不到文献资料,也根本不知道曾经供奉过什么样的神明。
在全国各地都有这种情况,已经是见怪不怪的程度了。[1]
所以在稻荷神社里面会有龙神的神社,这也是相当正常的事情。
龙神发现那三个跑去黄泉的人已经倒在了地上——睡着了。
雪女和水獭正在一起吃着外包海苔的寿司卷。
然后,还多了一个妖怪。
是大天狗。
看到大天狗手上提着的便利店袋子,龙神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们三个感情可真好。”
天狗,水獭,雪女。
这三个大妖怪在晴明的式神里面也是相当有名的角色了。
强大的妖怪,性格也很差劲,一遇上就会吵得天翻地覆。
倘若要打架,绝对会殃及到一旁无辜的小妖怪。
但是在龙神看来,这三个大妖怪只是感情好而已。
这只是感情好的一种表现而已。
对小妖怪来说是可怕的三个大妖怪,在神明的眼中,不过是互相打闹的“小孩子”而已。
大天狗已经不想吐槽自己的两位同僚、为何会沦落到差点命丧黄泉的下场。
这位天狗中的叛党却向着龙神道谢:“多谢您出手相助。”
如果龙神没有将自己的神社借出来,如果神明没有在自己的神社里开了一个连同黄泉的“风穴”,如果龙神没有将姬君带来,如果姬君不记得雪女和水獭的真名……
(这两个家伙绝对会死在黄泉的。)
虽然其中有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
三个人类,出手阻挡了黄泉女鬼的追击。
大天狗叹了口气:“真不想欠普通人的人情。”
天狗看着倒在地上,累得睡着了三个人。
“我上一次听说有人类能够从黄泉全身而退,还是神话时代的故事了。”
雪女嗤笑一声,道:“神话时代?你那个时候根本没出生吧?”
水獭挠了挠后脑勺,说道:“他们三个人是被麻仓叶王给坑了。”
刚才在恐山安娜的只字片语中,透露出了三人被麻仓叶王欺诈了的事实。
当然,不能光听恐山安娜的一家之词。
然而,该怎么说呢……
“如果是麻仓叶王的话……”水獭摸着下巴,沉吟道,“我居然觉得他一定干得出这种事情。”
雪女罕见地赞同了水獭的说法。
“是啊,如果是麻仓叶王的话,那家伙绝对做得出这种事情来。”
诓骗无知少年少女奔赴黄泉。
麻仓叶王绝对做得出这种事情。
大天狗也赞同了这个说法。
“毕竟是麻仓叶王,他做出这种事情来一点也不奇怪。”
反倒是说,如果他没这个心思,才会让人(妖怪)感觉稀奇的不得了。
龙神苦笑了起来。
“麻仓叶王……那是个好孩子啊。”
雪女摇了摇头。
龙神看谁都觉得是个好孩子。
这家伙就连骗走自己一颗眼睛的术士都觉得情有可原。www.xiumb.com
“龙神,你太善良了。”
“善良不是错误的事情。”龙神如此回答,“为恶才是错的事情。”
水獭干巴巴的说道:“停。”
天生天养的雪女和龙神向来不对盘。
要是让这俩讨论善恶的话题,没有十天半个月都不会收尾。
大天狗将之前忘掉的话题重新捡了回来。
“麻仓叶王让这三个人去黄泉做什么?”
龙神解释道:“救这两位。”
大天狗又问道:“麻仓叶王怎么知道雪女和水獭的行踪?他又怎么知道该怎么去黄泉的?”
龙神看着在地上熟睡的三个人。
“等他们三人醒了,再问好了。”
雪女的衣袖拢着冰雪。
“弄醒他们就好了。”
龙神说道:“你们也不急一天的时间。”
毕竟是龙神……龙神可是神明。
雪女决定给龙神这个面子。
在三个妖怪等待三个人苏醒的时候,麻仓叶王这里却接到了一个极其罕见的电话。
来自黄金之王的通讯。
麻仓叶王拿起了电话。
对于这位被石板选中的“王者”,麻仓叶王也没有另眼相看。
他见过太多的天才,也见过太多能够居于王座上的王者了。
甚至,他见过无数个空有头衔,却只能沦为权利道具的天皇和上皇了。
黄金之王打来的电话很简单。
“那个黑暗武斗大会,你们恐山也要派人参加吗?”
麻仓叶王觉得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了。
看样子,不仅仅是躲在尸魂界绝不出来的那两个大怪物对这个比赛感兴趣,就连黄金之王都忍不住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毕竟比赛拿出来的奖品实在是太过炫目了。
于是,麻仓叶王回答道:“当然啦,为什么不参加呢?我们很想要返魂香的。”
黄金之王沉默了好一会儿后,才问道:“返魂香能复活什么人呢?”
麻仓叶王“呵呵”一笑,他想起来黄金之王的传闻了。
国常路大觉,曾经到德国去过一段时间。
在那个地方,他接触到了那块天外石板,也成为了被石板选中的黄金之王。
研究这块石板的是一对德国籍的姐弟。
弟弟成为了白银之王,在天上飞来飞去了几十年。
姐姐当时就死了。
“国常路大觉。”麻仓叶王念出了黄金之王的名字,然而这不是黄金之王的真名,就像是每一任的花开院的家主都叫花开院秀元一样,国常路一族的阴阳师的家主都叫国常路大觉。
——这是为了防止被人盗用真名采取的措施。
然而这个名字从麻仓叶王的口中念出,却像是针对人的“真名”一样具备强大的束缚力。
黄金之王觉得自己的心脏上缠绕了一根锁链。
(这就是麻仓叶王的力量吗?)
见多识广的黄金之王也不由得赞叹这流传千年的秘术。
也仅止于赞叹而已。
“在汉朝的时候就有返魂香的传说,在唐国的诗篇里,就是那个最有名的的诗篇,白居易的长恨歌里,也有返魂香的影子,而返魂香的发源地,是起源于印度的佛教。”
麻仓叶王的脸上带着和他的老师芦屋道满一样的笑容。
“返魂香是个可以将亡者从黄泉带回来的秘药。无论人种,无论身份。无分性别。”
“您知道吗?”麻仓叶王稍微透露了一点“胎中之迷”的秘密,“转世投胎的灵魂,和在黄泉——地狱,承担罪责的灵魂,是不相干的事情啊。”
“!”
黄金之王非常失利的挂掉了电话。
麻仓叶王哈哈大笑起来。
一个人在书房里仰头狂笑。
他的双手皮肤依然是从脂肪处被剥离肌肉的样子。
这个伤口除非得到施咒者的解咒,否则将永远处于这种状态。
可这种疼痛,和转世投胎的痛苦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简直就像是剪指甲的疼痛一样。
根本不值一提。
.
.
黄金之王老了。
挂掉电话的黄金之王并不知道,自己的电话被人监听了。
年轻的雄狮盯着他的王座。
尤其是这是一头垂垂老矣的狮王,更是让年轻的雄狮虎视眈眈。
当他挂掉这个电话后,反叛者已经联系上了自己的同伙。
如同小早川秀秋临战倒戈德川家康一样。
反叛者倒戈了。
铃木家的老爷子接到了反叛者透露出来的消息后,沉默了三秒钟。
“黄金之王疯了。”
他想要复活亡者吗?
这个疯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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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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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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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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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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