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凌风把车直接停在了银行前面,然后去了银行旁边的自动存款机前准备存钱,前面有好几个人,他站在最后面排着队。由于atm机室也就那么大,存取钱还有个一米多的安全距离,叶凌风排队就排到了外面。叶凌风抽着烟静静地等着,他倒是不是很着急,现在的烧烤店已经不像开始时那样,时时刻刻都需要他到场了,基本上上午和下午他都没有太多的事情要做。
正在等着,叶凌风忽然看到后面来了一辆面包车直接停在了银行门口,然后面包车几个门几乎同时打开,一下子从里面窜出来五个头戴着黑丝袜的男人。
五个人直接奔跑着往银行里面跑去,其中一个手里还拿着一把大榔头,而且,在几个人快进银行门口的时候,叶凌风敏锐地发现其中一个人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把手枪。m.χIùmЬ.CǒM
看到这,叶凌风眉头一皱,已经猜到了大概要发生什么事了。随即,就听到了银行里面传来了各种尖叫声,紧接着就听到一声枪响,然后哐当一声,听到玻璃敲碎落地的声音。原本尖叫不断的里面顿时就再也没了声音。
而后就听到了银行里面的报警器开始不停地响着,紧接着又听到了一声枪响,伴随着枪响的是再次听到了一群高分贝的尖叫声。
很多在银行附近的人先是好奇地往银行里面看,然后吓的脸变色,一个个逃命似的离开了,而atm机室里的人也一下子全部往外跑,甚至于有一个人卡还插在机子里,人转身就拼命地往外跑了。
叶凌风依旧抽着烟,站在原地,好像是在做什么决定似的,最后还是把嘴里的烟头丢在地上踩灭,然后悄悄地贴着银行的墙壁往银行门口移动,蹲下,在银行的大玻璃门边,叶凌风悄悄地伸出去了一点点脑袋,这个角度很好,正好看到玻璃门边就站着一个头戴丝袜的绑匪,手里拿着枪指着屋子里,很明显,他是一个望风的。
屋子里面是二十多个人全部蹲在了银行的一个角落里,很多人都是在哭着。而这些人边上又站着一个手拿抢指着蹲在地上的人,这时,正好看到一个蹲在离门口不远处的男人一下子从地上站了起来,拔腿就往外跑,可是刚跑到门边就听到了一声枪响,随即这个男人应声倒下,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正在这时,叶凌风一下子就缩回了脑袋,因为他看到那个开枪的绑匪正往这边看过来。
叶凌风仔细的计算了一下,按照绑匪的思维来分析,一个站在门口望风,一个看守这些肯定是被用来当做人质的银行顾客。那么另外三人肯定是都在银行柜台里面。一个看守银行柜台里的工作人员,一个去拿钱,另外一个肯定是押着银行里面的经理啊什么的人去开银行的保险箱。因为他们只有五个人,只能这么分配。
叶凌风在脑子里面计算着,从响了三声枪可以估计的出来,第一枪肯定是打死银行大堂里面的保安,这是肯定。第二枪是随着警报一起响的,那么肯定是打死了拉警报器的人,第三枪也就是打死了那个试图逃跑的人。从这能够推断的出来,这群人都是一群穷凶恶极的歹徒。
他不知道警察什么时候会来,从警报器响的情况来看,现在警方肯定是已经知道了这里出事。可是,这群人有着计划,他们没有把银行里面的顾客全部赶出去而是全部押在那很显然就是用他们当人质的,也就是说,即使警察来了,这里面肯定也还是会要死人的。
随后,叶凌风又听到了一声枪响,叶凌风立即伸出头往里面看了看,不是蹲在地上的人中枪,那么也就是说中枪的是银行柜台里面的人。叶凌风再次皱紧了眉头,他觉得自己这次真的要出手了,不然里面还会继续死人。
可是怎么进去是个问题,银行不同于一般的地方,这地方根本就没地方可以进去,要进去只有大门这一条路。而且这个银行的atm机室没有留门与银行连在一起,是用墙壁隔开的,也就是说,叶凌风要进去,只能是从大门进去。而大门这么显眼,自己要进去想要不被发现那是不可能的,最关键的是,叶凌风身上没有武器,别说枪了,连刀都没有一把。
叶凌风眼睛四处看着,看到十来米远的地方有个文具店。叶凌风直接跑了过去。
文具店的年轻老板娘可能也是听到了什么生意,站在门口往这边看着,但是却没看出个什么东西来,她大概还不知道十几米远的银行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叶凌风直接冲进了店里。
“需要什么?”年轻老板娘见到有生意上门,连忙走回店里客气地招待着叶凌风。
叶凌风也没管那么多,直接问道:“有没有刀?”
“你要什么刀?”
“你有什么刀就给我什么刀,快点。”叶凌风有些急切地说着。
“我这只有美工刀,以前倒是有学生削铅笔用的小刀,但是现在基本没人用了,我···”年轻老板娘一看也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不停地给叶凌风说着。
“那就给我美工刀,一把,快点。”叶凌风忍不住催着。
“那好,给你,十块钱。”老板娘熟练去货架上拿了一把给叶凌风。叶凌风拿过美工刀往外走,路过时正好看到有一副耳机,便也拿着,然后从包里拿出一张一百的丢在前台上边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把美工刀放进裤兜里,然后拿出自己的手机,把耳机拆开插了进去,把两个耳机都戴上,然后站在银行门口停顿了一下,深呼吸了几口,用以平复自己因跑步而引起的沉重喘息。
然后他拿着手机,戴着耳机,低着头一边在手机上摁着,一边直接往银行门口走去。他现在这个给人的样子就是一个标准的低头族。他就是要给绑匪造成一种错觉,以为他是一个走路听音乐玩手机完全不知道银行里面发生了什么无意闯进来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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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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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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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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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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