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书上是母亲的遗言,让我这辈子,不碰风水,不入江湖。
那年,我正好七岁,老家的房子被母亲一把火烧了,我不愿寄人篱下,只能跟乞丐抢熏臭的桥洞,饿了就跟流浪狗夺食。
我活得苦,但有尊严。Χiυmъ.cοΜ
直到有一次,天气变冷了,我守着垃圾堆边,想要捡别人穿烂的袄子,傍晚时,看见有个男人拿着袄子朝我走来。
他要我用身上的所有衣服换。
他的袄子看起来很厚实,一件就能让我过冬,我毫不犹豫的答应,将薄薄的上衣,连带着裤子一起脱下。
男人笑着收走我的衣服,却没将大袄给我,他让我给他跪下,给他磕头。
北方的冬天温度很低,我只剩一件裤衩子,冷得直打哆嗦,我绝望地看着他,跟他说不换了,让他把衣服还给我!
男人没说话,只是讥讽地看着我。
他那像是看狗一样眼神,我这辈子都不会忘!
我快要冻晕过去了,为了活命,我向他跪了下去。
男人这次没有反悔,将大袄扔到我身上,可大袄早就被冷水浸得湿透,还有一股尿骚味!
冰冷的大袄刺入我的骨髓,我软在了地上,浑身发抖。
男人走到我面前,用鞋拔子直接给了我一巴掌,我的脸被他打烂,流了满身的血。
他大笑:“没死绝的贱种,冻死了告诉你那地下的爹娘,送你下去的人叫王国光!”
那一刻,我的尊严没了。
我又冷又疼,可我无比的清醒了起来,我牢牢地记住了男人的脸,也死死地记下了他的名字。
王国光走了,我没有被冻死。
是个老头救的我,他把他的衣服给我穿,用嘴给我手脚哈气,让我取暖。
我认识他,他也是乞丐,我们一起抢过桥洞,也捡过垃圾吃。
我清醒后,他问我:“想不想报仇?”
我用光力气地点头!我发疯了一样想!
老头让我拜他为师。
我却很奇怪,跟老头在一起时,我只觉得他够义气,却不知道他还有什么手艺本事。
接着,老头告诉我,他要教我的是风水之术。
我有些愣住,我没有忘记母亲留下的血书遗言……
就在我迟疑时,面前的老头用我见过最郑重的语气说:“陈启你听着,你是陈道灵的儿子,你是风水里的龙!你不学也得学!”
我从没告诉老头我父亲的名字。
老头又抓着我,带我走到一块石墩上,他指着远方。
这里是长白山脚下的村落,眺望而视,能见高耸的雪山。
“你今后要站在那长白山巅,俯瞰这天下江湖!”
老头说着,声音颤抖。
我被他说的思绪激荡……
最终,我答应了他,也违背了母亲的血书遗言。
今后的日子,我继续跟着老头当乞丐,唯一的改变,是他每天都会教我风水之术,说是风水之术,但我学的东西不止于此。
老头没有名,只有姓,我喊他老黄,他所有本领都来自于一本名为《金篆玉函》的奇书。
此书大有来头,这是黄帝得天相助的秘术,其借此擒杀了蚩尤。
古时,谁能得金篆玉函的残篇,就能青史留名!
姜太公从昆仑山首次得到了方术篇,便助周伐纣,使周有八百年统治。
诸葛亮得了道术篇,三分了乱世天下。
刘伯温得了命理篇,更是一统大明江山,最后全身而退……
让我没想到的是,老黄拥有的是完整的金篆玉函!
但他告诉我,得全篇可不是好事,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黄帝,寻常人镇不住。
老黄学完了全部的金篆玉函才明白这个道理,可那时已经晚了,反噬让他只能了断凡尘亲情,跑到长白山脚下当乞丐。
不过,老黄却意味深长地告诉我:“你虽不是黄帝,也能镇的住这本奇书。”
我问他为什么,老黄则闭口不谈。
我好像与生俱来有着学习这方面的天赋,学得特别快,老黄也时常夸赞我,但全篇的金篆雨涵内容实在太过浩瀚,晃眼间就过了许多年。
学艺这些年,我跟老黄隐居在深山,他说,如果不想被人打扰,就只能与世隔绝。
果然,再没有人来找我。
直到我年满二十岁的那天晚上……
我睡到一半,被老黄推醒。
老黄问我:“你我师徒恩情,有多少年了?”
“十年。”
“还记得当初的王国光吗?”
“记得。”
我死也不会忘记那个男人。
“去找他!不仅是报当年的仇,还有你父亲的事!”
老黄重声道。
我心头一颤,这么些年,我问过老黄多次关于我父亲的事情,可他都是讳莫如深,只说有些事情,不该从他嘴中说出。
接着,老黄笑了笑说:“潜龙在渊,终有飞天之日,你我师徒恩情已尽,差不多了,你该去的是这天下江湖。”
我知道终有分别这一天,可真到了这个时候,我不禁鼻头一酸。
十年的相互陪伴,老黄不仅是我的师父,更如同父亲。
但我没有扭捏,我要报仇,这是支撑我学艺十年的信念。
我重重地对老黄点头,说:“我陈启,不会给你丢脸!”
我清楚的知道老黄的本领有多恐怖,他在江湖上,不会是籍籍无名之辈。
“哈哈,说什么丢脸,只要你今后还认我这个师父就好!能当你师父,是我百世修来的福分!”
老黄大笑。
接着,只见他拿出了一张黄纸,说:“另外,有件事我想求你,世俗中我有一位女儿,他被我牵连,今生多难,只有你能保住她。”
我看着老黄那从没有过的恳求之色,以及他手中那张黄纸,答应了下来。
黄纸是一张古老的婚书,我割破了手中血,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无论对方高矮胖瘦,美丑与否,我陈启都会照顾她一辈子。
我心中立下誓言,这是对老黄救命之恩的交待。
“好!睡吧,明早天亮了再走。”
老黄欣慰地点头。
而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当我再醒来时,看见身旁一地的白骨,我呆滞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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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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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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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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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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