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低着头,下方战斗都落入眼中,哪怕是黑夜也无法遮蔽它的双眼,安静的注视着一切。
距离联军战场两公里的地方,庞大得如同城市一般的华丽金色大帐矗立在大地上,在大帐前方还矗立着十二匹由坚硬巨石雕刻而成的战马。
帐篷顶部竖立着散发金色光芒的巨鹰雕像,而边棱则是用黄金打造。
这座如同城市般庞大的帐篷,名为金帐汗城,属于名为巴图布和的男人。
身高192cm,一身腱子肉的巴图布和,光着膀子,站在空地上,眺望着远处的战场,在他身后还跟着十几个头上梳着辫子,留着大胡子,身材魁梧的大汉。
按道理来说,巴图布和没有站在高处,距离有两公里远,还是夜晚,他是看不到远处战场的,可战场之上徘徊的巨鹰给了他看清一切的机会。
那是他的技能——鹰视!
借助这个技能,他能通过雄鹰的眼睛监控到地面上的一切,清晰可见,比他用自己眼睛看到的还要清楚。
在巴图布和不远处,还搭建了一个祭台,上面数个带着面罩,手里挥着法器的祭司正跳着祭舞,口中发出低沉的呼麦声。
很神奇,本应不大的呼麦声却能传得很远,听得真切。
兄弟们,坚持住啊!
突然,他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良心商人:应该……是吧?
不想考驾照:这怎么还给我整个疑问句呢,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数万枪骑兵冲入到了战场之中,刚刚被重骑兵杀伤一波的联军战士,还不等去追重骑兵,就迎面撞上了枪骑兵刺来的长枪。
而那次事件后,在帕尔梅达心中留下了阴影。
方才重骑兵杀入战场,帕尔梅达还没反应过来,耳畔突然响起的尖锐叫声,却让他瞬间眉头皱起,这声音好像从哪里听到过,有点熟悉啊。
“什……么……”
“谁?”
不过羟奴人掠夺也是有讲究的,他要什么,你老老实实给他,他就不杀人了。
枪骑兵的弯刀和重骑兵的弯刀区别同样很大,重骑兵的弯刀类似半月形,非常厚重,让他们在加速冲锋平举弯刀的时候能高效杀死敌人,就好像在战车轱辘两侧加装了刀刃一般的效果。
良心商人:我要是说我刚刚找来的,你信吗?
不想考驾照:算了,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等战斗结束,咱再说吧。
而就在羟奴重骑兵杀入到战场之后,天上飞来飞去的幽魂给李子瑜带来了更好的消息,远处还有更多的骑兵如同洪流一般杀来,数量足有数万之众。
良心商人:那就是!反正他们是帮着我们的,这时候还分那么清干什么?
不想考驾照:你哪里找来的援军?怎么也没和我说一声,这可是强援啊!
而枪骑兵的弯刀弧度比较小,更薄,更轻便,挥砍起来更容易,善于灵活游走。
这还是因为他们顾忌到有亡灵的结果,收手了,否则他们会杀死更多的联军。
这个种族是个信仰种族,他们信仰天上的雄鹰,认为雄鹰能带给他们无穷无尽的力量,异界的信仰和前世的信仰不一样,这可不是说说玩的,信仰是真的能带来力量的,而羟奴人的信仰同样为他们带来了强大的力量。
他在伤好之后,还特意去买过关于羟奴人的情报。
中央地带非常富饶,强族林立,可即便如此,还是没有那么安全,马匪和强盗依旧很多。
这是一个居无定所的游牧民族,信仰天上的雄鹰,有着自己的文化,战斗力彪悍,号称十人成队,百人成伍,千人成军,一旦上万,甚至敢去袭扰城市。
好酷,好猛,我好喜欢!
而李子瑜的开心,都是建立在帕尔梅达痛苦基础上的,自羟奴人重骑出现,联军就扛不住了,号称千人成军的羟奴人可不是闹着玩的,而且这也不是千人啊,这里里外外得有十几万羟奴人杀进了战场,简直就是场灾难。
枪骑兵是羟奴人骑兵中速度最快的,在重骑兵对敌人发起冲锋之后,枪骑兵会紧随其后,对敌人进行一波恐怖的收割。
帕尔梅达不再坚持,也不理会其他联军战士,对着自己的族人发出了撤退命令,由自己的亲卫护着往战场外面跑。
标准的群马羟骑,配备着巨蹄战马、弩箭、羟奴弯刀、皮甲,战斗前还要进行祈祷,增加集体buff等等。
有重骑兵开道,枪骑兵如同虎入狼群,无物可挡,带着“幺幺幺”的声音一路向前推进,将沿途所有联军战士钉死在地上。
帕尔梅达当时还很年轻,以他当时的战斗力,在中央地带真算不得什么,哪怕要旅行,也不敢一个人随随便便上路,而是要跟着有护卫的大商队一起行动,这样才安全。
呼麦的声音变得急促,羟奴重骑兵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肉眼可见的气流在他们两侧流动,他们头顶浮现出一只展翅的雄鹰!
万马奔腾,马蹄踏地的声音让联军战士心中发寒,同时战场所有人都听到了“幺幺幺”捏着嗓子发出来的尖锐叫声。
将面前的骸骨亡灵一斧子干掉,帕尔梅达疯狂回忆着,到底是从哪里听到过这种声音。
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走了什么霉运,从来没出过问题的路线,在那次就出问题了,3000多人的商队被几十个羟奴人袭击了。
羟奴重骑兵是他们的招牌兵种之一,他们浑身都披带由信仰之力附魔过的重甲,就战马身上也同样披着重甲,重骑兵造价很贵,但物有所值,战斗力非常强大,属于先锋军,而且是死士的那种。
就这样,羟奴人在中央地带也是有自己一席之地的,只不过名声不好听而已。
没错,就是几十个羟奴人,他们就是带着这种尖锐的呼哨声杀入到了商队之中,如同一阵风,商队护卫还没等反应过来,就已经被对方杀了个对穿,反复几次之后,商队就失去了抵抗力。
【私聊】
5000名羟奴重骑兵已经靠近了联军战场,战马已经溜了足够的时间,以三角阵型逐渐加速,向着战场发起了冲锋。
没有怒吼,没有咆哮,什么都没有,羟奴重骑就这样接着战马奔腾的声音杀入到了战场之中。痛定思痛,干脆不管了,爱咋咋地吧。
不管张鹏愿不愿意说,但援军是做不得假的,那些骑兵确实是奔着联军去的,直接清空了一大片联军。
在这片偏僻的荒原,怎么会出现羟奴人?!
他想起在什么地方听过这样的叫声了,那还是他游历中央地带的时候,曾经遇见过羟奴人,而他也差点死在那里。
而这次出动的群马羟骑就是如此,满装全配,准备充分,他们所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收割战场。
李子瑜双眼都要冒出光来了,男人嘛,谁不喜欢万马奔腾时候的气势呢,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那种压不住的冲动,就好像每个男儿都有个武侠梦一样。
已经不用打了,输了,输得很彻底,打了这么久,联军战士的体力消耗太大,方才就是靠着有魔化生物打了一波鸡血,才能反杀亡灵,没想到亡灵的联军是羟奴人骑兵,这还打啥了。
中央地带的种族不是没想过要灭掉羟奴人,但一直都没有成功,对方又没有老巢,走到哪算哪,而他们要是干掉几支小的羟奴人队伍,不仅没什么大用,还会招来报复。
不想靠驾照:张鹏,那些骑兵就是你说的援军?
我弄不过你,不打了还不行吗!
别说,各族停手之后,羟奴人也不打了,突然变老实了,又恢复成了以前的模样,用实际行动来告诉了那些种族,你们不来骚扰我,我就不去大范围的搞你,我放我的牧,你种你的粮,当然,该掠夺,还是要掠夺的。
正面刚吧,那些强族到还好,不是很在乎,在各种兵种的配合下,想要对付羟奴人不难,关键就在于,人家不和你打,人家接着机动性骚扰你,让你烦不胜烦。
围你的城,挖你的河道,冲击村庄,偷袭运粮队、商队、运输队,你若是派大军过去吧,人家就跑,跑了你还追不上,等你大军走了,人家绕个弯又回来了,一切照旧。
而这,还仅仅只是个开始,在重骑、枪骑的后方,还有弓骑,以及主力兵种——群马羟骑!
严格来说,羟奴人的赫赫威名正是群马羟骑打下来的,毕竟他们才是真正的主力军,而且是数量最多的羟奴人骑兵。
战斗打到现在,联军的数量也在不断减少,有这么一支生力军加入,对李子瑜来说是天大的好事!
就如同张鹏方才说的,谁来帮忙实际上没那么关键了,关键的是有人来帮忙了。
在冲击力、信仰力,以及祭祀的加持之下,他们的双刀无比锋利,攻无不克,哪怕是刀锋带起的气流,也具有着杀伤性。
几个强大的种族和羟奴人反反复复打了百年,结果羟奴人该咋地咋地,活得是越来越好了,反观几个强族,科技发展被耽误了,粮食也减产了,人口还损失了不少,还啥也没得到。
巴图布和通过天上雄鹰注视着下方羟奴重骑兵的冲锋,战马奔腾,马蹄踏在地面上隆隆作响,靠近战场,领跑的重骑兵从腰后拔出了两把弯刀,高高举起,冲锋中的三角阵型变幻,向着两侧展开,形成了一字型,同时所有骑士都拔出了弯刀,平平举起。
巴图布和不知道为什么会开战,但三座移动堡垒在和原住民干仗,他却看得清清楚楚,不必问原因,帮助移动堡垒的主人就行了,毕竟大家都是穿越者,都是在这个异世界混日子的,帮亲不帮理,没毛病。
李子瑜站在堡垒顶部,望着远处冲入到战场之中的骑兵,脑袋更懵了。
该死的,是羟奴人!Χiυmъ.cοΜ
卧槽,好强!
李子瑜瞪大了眼睛,看着两波骑兵,直接清空出一大片战场,骑兵所过的战场,只有亡灵还在,联军和魔化生物统统丧命。
他们的战斗方式有点类似于古代西方的骑士,枪杆太长,在冲锋的速度下,一旦没有拔出长枪,他们就容易被带下马,所以长枪刺中敌人后,就会立刻脱手,改换成轻便的弯刀。
不得不说,羟奴人一波接一波的进攻,非常有章法,就好像看电影大片一样,让李子瑜都燃起来了。
“羟奴人是打算举族迁移到这边吗?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帕尔梅达望着彻底扭转战局的羟奴人,以及崩溃了的联军战士,发出了不甘的怒吼声。
枪尖极为锐利,直接贯穿了联军战士的身体,将他们钉在了地上,而此时被刺穿身体的联军战士还未死去,身体挂在半空中发出痛苦无比的哀嚎声。
刚找来的,伱骗谁呢!
李子瑜翻了个白眼,关掉了私聊。
来无影去无踪,速度极快,攻击力极强,哪怕能拦住他们,没了冲击力,他们搏杀的战斗力依旧彪悍,这就是亚人种羟奴人!
被刀锋气流斩到,就是巨大的伤口,而被刀锋斩到,直接一刀两断,来不及反应的联军战士就像割麦子一样纷纷倒地,5000名重骑兵如入无人之境,所过之处,联军皆死。
羟奴是异界的一个亚人种族,他们和人类长得几乎一样,但身体却格外强壮,随便拉出来一个羟奴人都能有两米的身高,浑身腱子肉,而且还是游牧民族,天生的骑兵。
联军战士茫然看去,嘴里呢喃着,可当他们向着自己身上看去,却发现一道裂口缓缓出现,鲜血喷涌而出。
联军战士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重骑就已经和他们错身而过,锋利的刀刃一闪而逝,随即继续向前。
能在中央地带有一席之地,那就证明着一点——足够强悍!
帕尔梅达是怎么也想不通,纵横中央地带的羟奴人悍匪,怎么就跑到自己这边来了!
就在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羟奴人的第二波冲锋已经到了,这一批是羟奴人的枪骑兵,他们的铠甲不是很厚重,武器是四米长茶杯粗细的长枪,枪骑兵的战马也都是特殊培育出来的,负重能力远远不如重骑兵,但奔跑起来的速度,却能拉出重骑兵一大截。
羟奴!
那可是中央地带啊,城市都有着高大的城墙,可近万羟奴人,就敢去打,而且经常逼得对方拿出钱财粮食来才罢休。
还记得,他是跟着一个3000多人的商队出发的,其中有着1000多全副武装的护卫,那条路线,商队已经走了许多次,从未出过问题。
骸骨亡灵可不会错过痛打落水狗的机会,趁着联军混乱、逃散的时候,疯狂攻击,能杀一个是一个,死了的敌人才是好敌人,不仅是好敌人,大概率以后会成为好兄弟呢。
可惜,骸骨亡灵的速度着实慢了点,追出一段距离后,就被联军战士甩开了,羟奴人骑兵却没有这种顾忌,一路尾随追杀,不断收割,一直杀出了两三里地,才收住了战马,发出欢呼声,掉头折返。
赢了?
我赢了!
卧槽,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李子瑜先是发了半天楞,随即激动得跳了起来。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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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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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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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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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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