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江侃>第335章 最后一期了
  就在珍妮丝纠结于下一首歌唱什么好的时候,江侃已经在公司的录音房里指点着一众配乐师们开始了《夜曲》的伴奏录制。

  “我的天啊,侃哥,你是怎么写出这么神奇的曲子来的啊,我光是看这个谱子都已经感觉脑子里的旋律要闹翻天了!”

  录音房的负责人吕世凯看着手中的谱子,只觉得自己是在看天外飞仙,良好的音乐素养让他一瞬间就读懂了这张谱子上的那些音符所代表着的旋律和意义。

  再加上江侃用清唱的方法把这首歌的主旋律演唱了一遍过后,这种神奇的旋律和韵律感更是在他的脑海中自动交织成了一首风格奇妙又诡异的歌。

  这首歌的风格看上似乎非常的复古,但却又非常莫名地充满了时尚与前卫的感觉。

  既有类似于西方的古典音乐那样精巧的结构设计,又包含着东方流行音乐中那不可或缺的情绪与韵味,可谓是东西合璧,古今结合的一首典范之作。

  “不愧是能被咱们公司委以重任的作曲天才呢……”

  他坐在录制用的混音器前,像是审视一张古代海盗的藏宝图一样细心地审视着它,时不时地在琴键上按出一段旋律,然后又自顾自地点点头,哼哼两句,再继续读起下一段来,活像一个看小说上瘾的读者,不时还发出“呵呵”与“哈哈”的笑声。

  其他的几位录音房的同事也都差不大多,看着手中的曲谱如获至宝,脸上都带着或憨傻或激动的笑容,在自己负责的乐器或仪器上捣鼓来捣鼓去,像极了蜂巢里忙碌而有序的工蜂。

  没错,下一期,也就是本年度最后一期的《夏国好歌手》上,江侃将要演唱的就是这首被系统评价为“S”级的歌曲——《夜曲》。

  据系统说,这首歌当年在地球上的华国可是具有相当的统治地位的一首歌曲,一首歌让主创的歌手上台领奖了八百多次,号称是“夜曲一响,上台领奖”,硬是把这位歌手把感谢的话都说得词穷,最后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有这么厉害吗?”

  江侃看着大家忙碌的身影,不由得在心中默默地期待着自己在演唱这首歌之后,将会引发的社会反响。

  而且,这也是本年度的最后一期《好歌手》节目了,这几周以来自己一直都过得很忙碌,很充实,但在这個节目完了之后,自己接下来又该干什么呢?

  这个问题让江侃感到有那么一小阵子的恍惚,但很快他便回过了神来,反正按部就班地发新歌,商演或是打广告呗,而且刚好胡子斌导演那边还有那么一出大戏要拍,自己作为该剧的男三号,应该还是会有很多的戏份要拍的,估计也轻松不下来。

  “侃哥,你听听,这一段的感觉是这样的吗?”

  正当他思考着以后的工作的时候,吕世凯的喊声叫醒了他。

  “嗯嗯……对,就是这个味儿,对了,这里的钢琴的音你还可以弹重一点,然后收尾再轻巧一点,对,就是这样……”

  ……

  江侃的准备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而此时其他的七位参赛歌手也都铆足了劲要好好地在这最后一期里一争高下。

  早就已经决定抱江侃大腿的三个人,早早地就和张玲玲进行了联系,分别定下了之后要演唱《死了都要爱》、《喜欢你》和《普通的disco》三首歌。

  前面两首都还好,但在江侃听说赵钰想要演唱《普通的disco》之后却感到特别的新奇。

  “她确定要唱这首歌?”

  江侃想起了自己嗓子被鱼刺卡住的那段日子,不由得没来由地感觉到喉咙一痛。

  “是的,她说想要挑战一下这首‘鬼畜’,反正都是最后一期了,不如好好地玩一下,玩个尽兴。”

  “嘿,不亏是天后啊,这么洒脱,估计也是因为上期她拿了第二,这期无论怎么折腾也不大可能掉出前五去所以才这么放心吧?”

  江侃摇了摇头,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那行,她想唱这首歌就唱吧,我是无所谓的,反正她的版权费也没少给……”

  没错,这三首歌的授权,又让江侃一次性地收入了九十万的版权费,不得不说又能唱又能写的创作人真的是很吃香,自己唱火了的歌还能再授权出去让人家唱一次,人家还得盛你的好。

  “还有,胡导演那边的安排是下周就得进组,你这边也做好心理准备,有空多看看剧本,别去了就抓瞎!”

  张玲玲自然是很高兴看到自己的艺人忙一点的,何况这次王玉畅的表现也很给力,旗下两名歌手都进入了《好歌手》这样厉害的节目的前五,今年的KPI完成起来轻轻松松的!

  “我知道,在看了,保证不会出什么问题。”

  江侃点了点头,上次去竖店的时候他和胡导演相谈甚欢,看样子接下来在剧组里的日子也不会那么的难过了。

  ……

  在录制《夜曲》配乐的间隙,江侃还跟着东与乐队出席了一场由西南五省的有名有姓的地下乐队组建的一次乐队艺术节,地址在云省的省会城市的某个大型体育馆里。

  与会人数众多,来了至少七八千人,放眼望去体育馆里坐着的全是那些留着当年时髦的各种飞机头、莫西干头和大尾巴头,身上脸上胳膊上不知道是画上去的还是纹上去的纹身,穿着各种皮质夹克与长裤的摇滚青年们。

  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中年的,也都是应有尽有。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的打扮正常一点,没这么重金属或是朋克,看上去都很清爽,应该是属于校园摇滚那一挂的。

  江侃只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群魔乱舞的异次元空间,到处都是各种张牙舞爪的妖魔鬼怪。

  但奇怪的是,当他进入会场的时候,一路上遇到的这些妖魔鬼怪不管穿着打扮再张扬嚣张,在看到了他之后都一瞬间地变成了客客气气的乖巧小绵羊,跟他热情地打着招呼,这反差看上去无异于一只大灰狼张牙舞爪地追了你半天好不容易把你给追到了,结果却对你口吐人言:“现在换你来追我了”那样的诡异和充满违和感。

  “呵呵,感受到摇滚的气息了吧?”

  周老板此时也换上了一身已经非常不合身了的黑色皮夹克与皮裤,大肚子都快要从两者的夹缝中挤出来了一般,但仍然不影响他意气风发地和各路妖怪碰拳头撞肩膀打招呼。

  “哈,没见过你周哥这么粗犷的一面吧?”

  看着侧目盯着自己的江侃,带着一顶黑色带檐皮帽的周冬开心地哈哈大笑。

  而队里的其他人,也都是大铁链子小耳环,两手十只大戒指,开心得就跟回了家一样,反而衬托出穿着一身休闲春装的江侃像一只狼窝里的小白兔。

  而王玉畅这次也跟着他们一起来了这儿,说是“见识见识”摇滚乐队聚会的氛围,但实际上江侃知道这小子只是想跟自己拉近点距离,培养点感情。

  但他看破不说破,想来就来呗,刚好可以让他提前重温一下《死了都要爱》。

  话说这首歌也足够摇滚,这次还让周冬他们好说歹说拿去改成了摇滚重金属版,一会儿不知道还得怎么嗨呢。

  “欢迎大家来到咱们西南五省地下乐坛一年一度的聚会现场!”

  众人落座之后,一个顶着粉红色鸡冠头的中年男子走上台来,黑色的眼影让他看上去像是一个半个月没有睡觉的僵尸,但偏偏长相却非常的刚硬和顺眼,让人感觉他是一只不小心被染了头的帅气的熊猫。

  “这些年咱们乐队的发展可谓是举步维艰,摇滚乐也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但是,我们没有放弃,我们永不退缩,我们永远追随着摇滚之神的脚步不断前进!”

  中年男子手中握着话筒,用一种近似愤怒与咆哮的语气说着开场白,而台下的愤怒中年们也都纷纷地挥着拳头“嚯”、“嚯”地附和着他,很难想象得出这些如此劲暴的摇滚中年们在前一天都还是一个温和的父亲、带着围裙的老公、办公桌前任人欺凌的资深社畜。

  也只有在摇滚的号召的下,在这个充满了释放与呐喊的一方小天地里,他们才能暂时地忘记自己在凡间的颓丧,为自己曾经钟爱过的伟大音乐而摇旗呐喊。

  随着中年男子的引导,体育馆内的气氛逐渐地热烈了起来,随即便有几名乐队成员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台上对应的位置就位完毕,他们中间有坐在架子鼓前面的彩色头发的大妈,有地中海发型的贝斯老爹,有赤果着上身,只穿着一个单边尖刺皮护肩的电吉他弱鸡竹竿大叔……

  而刚才那个中年男子则是走到了舞台的中间,握住了台上的金属麦克风,站立在那儿扭曲得如同一支不屈地挺立着的,快要凋谢的冷艳玫瑰。

  吉他手拨动了拨片。

  贝斯手的四根指头轮指如飞。

  “嘭!”

  架子鼓也发出了陈旧而响亮的鼓点。

  巨大的金属摇滚歌曲从舞台四周的音箱中传了出来,那是一首江侃没有听过的歌曲,但却意外的燃和爆裂,在他完全听懂这首歌的主旋律之前,身旁的老周和张立恒等人便早已站起了身来,跟着主唱那沙哑的嘶吼而开始了猛烈的摇摆。

  “看来也得多研究一下夏国几十年前的摇滚知识了,只是从系统这儿获得的歌曲显得有些断了代啊!”

  在听懂了旋律之后,江侃也跟随着大家的节奏加入了这个摇摆的队伍中,不得不说他的灵魂中与生俱来地确实带有音乐的天赋,再加上这段时间来对基础知识的学习和谱曲能力的锻炼,没多久他甚至都可以把这首并不复杂的歌曲的谱子给拔出来了。

  而王玉畅则是彻底忘记了自己“小鲜肉”的偶像包袱,此时也跟着电吉他那野马一般的嘶吼声摇摆着身子,跟随着音乐而不断地舞动着。

  在他看来,这就是一次难得的放松之旅,甭管听不听得懂,跟着摇就对了!

  一曲罢了,偌大的一个体育馆里一片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与鼓掌声,众多的摇滚中年都在奋力地发泄着自己的激情,等待着下一个上台表演的乐队为他们带来久违的欢乐。

  “下一个为大家表演的,是最近最为著名的歌手,也是我们摇滚乐的救世主——江侃和他的冬雨乐队,大家掌声欢迎!”

  “芜湖~”

  “吼~”

  “呼哈~”

  江侃听到这个介绍,整个人都懵了!

  “啥?我是摇滚乐的救世主?”

  他完全就没有这个意识,也从没有听过这个说法,怎么,接下来不应该是小王上去唱《死了都要爱》的吗,怎么突然换成自己了?

  而且,还给自己加了个尊称,“摇滚乐的救世主”?

  “走吧江兄弟,别愣着了,说的就是你!哈哈!”

  老周一把拍在江侃的肩膀上,话不多说就拉着他上了台,台上的乐器都是准备好的,而那个司仪则是一脸激动地看着满头雾水走上台来的江侃。

  “欢迎,欢迎伟大的江侃先生,和我们可爱的冬雨乐队!”

  司仪一把搂住了江侃的肩膀,狠狠地摇了摇,那力道之大,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平时唯唯诺诺的被社会毒打过的中年男人。

  也许正是音乐和摇滚,给了他这样的力量与心气吧。

  “欢迎,请问一下江侃先生,来到咱们自己人的聚会上有什么感想?”

  一个黑色的,带着一圈尖刺的金属话筒递到了他的嘴边,江侃感觉要是自己不说点什么,对方大有把它塞进自己嘴里的趋势。

  “很高兴来到这里,也很高兴能够为大家献唱一曲……啊哈,各位也实在是太高看我了,能为摇滚乐做出一点力所能及的贡献是我的荣幸……”

  不亏是已经在这几个月内锻炼出来的明星了,江侃虽然不敢承认什么“摇滚乐的救世主”这样沉重的头衔,但他还是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的,于是没说几句便把这群心思单纯的中年摇滚乐迷们给逗弄得热血上涌。

  “好了,那咱们就话不多说了,好好地聆听一下摇滚救世主为我们带来的《冷雨夜》,大家掌声欢迎!”

  “呼!”

  “哈!”

  “芜湖~”

  欢呼声再次炸响在体育馆中,但没过一会儿便随着前奏曲的响起和灯光的暗淡,整个场馆开始变得鸦雀无声。

  伴奏的声音从舞台上响起,传向了宽大的体育馆的四周,撞击在墙壁上又反弹回来,产生了良好的音效氛围。

  台下的七八千号摇滚爱好者,都逐渐被歌曲的前奏所吸引,思绪渐渐被引入了刮着凄风,下着冷雨的街巷之中。

  此时,江侃的天籁一般的嗓音缓缓响起,犹如冰冷的雨点落在了人们的头顶上和后颈窝中,让听众们瞬间打了一个冷颤,情绪迅速带入其中:

  “

  在雨中漫步,

  蓝色街灯渐露,

  相对望,

  无声紧拥抱着。

  为了找往日,

  寻温馨的往日,

  消失了……”

  他的声音丝滑而柔顺,清冷而孤寂,如同歌者在清冷的小雨中于街巷中独自缓行,愁肠百结。

  伴奏的乐声,似乎如丝般的细雨打湿了他的头发,他的面颊,让他心烦意乱,心绪低沉。

  “

  任雨洒我面,

  难分水点泪痕,

  心更乱,

  愁丝绕千百段。

  骤变的态度,

  无心伤她说话,

  收不了……”

  江侃的歌声流淌进了每一个人的心间。

  长相沧桑而老成的吉他手张立恒留着一头过儿的脏辫,左手还带着五颗金闪闪的戒指,此刻也正闭着双眼微微后仰,轻快而灵动地波动着琴弦,为江侃提供着伴奏。

  贝斯手王帅还是顶着他那一头标志性的刺猬头,一双修长的手指在宽大的贝斯上来回游走,帅气地勾勒着粗重的贝斯弦,发出着震动人心的低沉音节。

  老周则是坐在架子鼓前,一脸入定老僧敲木鱼的姿势敲打着鼓面与镲,仿佛整个人都沉浸在了这美妙的音律中无法自拔。琇書蛧

  江侃则是站在聚光灯的中央,任凭那不断变换着颜色的冷色调光芒照得自己如暗夜中的萤火虫一般出众与闪亮。

  现场的观众们也都陶醉在了其中,特别是当江侃一段歌词唱完,王帅的那段《冷雨夜》的贝丝独奏响起的时候,整个人山人海的体育馆,却已经变得鸦雀无声。

  星星点点的光芒在灯光师的操作下闪烁在了偌大的场馆里。

  众人如同朝圣的信徒,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沐浴在这灿烂的星河灯光之中。

  他们的笑容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沉醉,那么的回味悠长。

  因为,他们都是深深地热爱着音乐,热爱着摇滚的人,能够听出来这一段贝斯solo中蕴含着多么出众的才华与深意。

  这一刻,这首伟大的歌曲破碎了时空,连接了两个不同的世界,滋润了无数热爱着摇滚,怀念着伟大的BEYOND的粉丝的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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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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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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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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