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斛斯正……”罗士信眉头苦思,想了老半天都记不得历史上有这么一号人物,情不自禁的道:“他有什么本事?是政务人才?”
见平阳摇了摇头,他又道:“那精通谋略?”
“骁勇善战?”
“擅于领兵?”
罗士信一脸问了好几个问题,却依旧换来一阵摇头,不免道:“这摆明的文不成武不就的,那门子的人才?”
平阳白了他一眼道:“他是个马夫,擅长养马驯马。”
罗士信道:“马夫不都擅长这手?”他没有小觑马夫的意思,但是自从马匹多了起来,他就请了一些驯马人,负责喂养照看战马,马夫他还真不缺。
平阳正容道:“郎君不问,千里马常有,而伯乐却不常有?”
罗士信方才动容道:“难不成这个斛斯正是个伯乐。”
“那倒不是!”平阳略显尴尬,有些灿灿的说道:“真正的伯乐是他师傅叫张万岁。”
“我去!”罗士信忍不住惊呼出来,“这名字霸气,跟史万岁,既不怕折寿杀头?”他这是先入为主,以后人眼光来看问题。其实在宋朝之前欢呼“万岁”是率性之为,并不见罪的。秦王见蔺相如奉璧、冯谖焚孟尝君债券都曾获得左右呼“万岁”之声。这就是一句称颂、讴歌、祝福用语。
在宋之前,取名万岁的就屡见不鲜。比如:东汉章帝之子刘万岁,北齐的韩万岁,西晋文帝时的大将军李万岁,还有唐高宗时梓州都督谢万岁,安史之乱时颜真卿的部将刁万岁……在加上史万岁与现在的张万岁。
直到宋朝,万岁才真正成为敬语。便如悲催的寇准,作为宋太祖的心腹,宋太祖曾经亲切的对他说“我有寇准,就如同李世民得到了魏征”。结果有一天,路上有一个神经,见寇准对他喊了声“万岁”。寇准这个魏征直接从枢密院副使降职为青州知府。
可见在宋朝以前,万岁并不是什么不可侵犯的词汇,更非皇帝专用。
平阳苦笑,她没想到罗士信是这个反应,相处的多,也知道某些时候自己的这位了不起的郎君会有犯傻的时候,也不去计较,只是道:“郎君或许不知,这个张万岁在早年还有些威名。马邑太守王仁恭就是死在他手上的,是刘武周麾下的一员大将。后来让我二弟俘虏了。二弟发现了他的能力,对他百般敬重,甚至称呼他为大唐伯乐。”
“大唐伯乐!”
罗士信心中一动,隐约记起了什么来,他记得在看历史札记的时候,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内容他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大致有点印象,好像是说唐朝的马政之所以成功在于李世民慧眼识伯乐,将一败军之将,大势重用,成就大唐威震八方的伟业。
“难道就是这个张万岁?”
他在心中嘀咕。
罗士信的印象并没有错!
张万岁武艺不出众,军略也不会半点,但是他会养马,是马中伯乐。
据《新唐书.兵志》载:唐代初年,得突厥马二千匹,得隋马三千,也就是说初唐立国初,只有五千左右的战马,但是李世民力排众议,张万岁主管马政之后,全国马匹迅速增长,到了贞观三年李靖征突厥时,唐朝战马的质量已经不输于突厥战马,张万岁的陇西牧马场不仅为唐军提供了十余万的良马,而且马场栏中尚存十余万匹备用。在张万岁掌管唐朝马政的巅峰时期,大唐战马一度跃升到七十万六千余匹。这个数额,是何其可怖。作为一个农耕民族,拥有不属于草原民族的战马,也只有唐朝做到这点,也因此史书记载:秦汉以来,唐马最盛!xǐυmь.℃òm
也是有了这七十万六千战马。大唐才有四方征战,打下中国史上最大疆域的资本(虽然没有维持多少年)。
要知道汉武帝为了打匈奴,为了养战马几乎耗尽文景遗留下来的巨额资本,花费多年才养得三十余万战马,供给卫青、霍去病征伐。而张万岁却在短短的十年里,在保持贞观之治的经济基础下,依旧为大唐弄出将近三十万匹战马。这份能耐,实在是了不起。
当然,现在这一些都是后话。
“二弟这个称呼所言不假……自从张万岁接手我唐朝马政,管理陇右马场以来,我唐军的战马便有了供应来源。每一年,都有分到一部分的军马。”平阳了解其中的内情,对于张万岁推崇备至。
罗士信对张万岁有点印象,对于平阳此言也毫不怀疑,只是好奇道:“既然张万岁如此重要,他的徒弟为何要来投奔我?帮他师傅不是更好?莫非,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平阳赞道:“郎君这份洞察能力,委实不凡。也确实如此,这个斛斯正是张万岁最出色的徒弟,张万岁有一次生了大病,病中以为必死,也曾说斛斯正可继承他的衣钵,可不久前师徒两人却闹了矛盾。张万岁一贯主张战马以血统为上,血统越是高贵,战马的素质越是出色。因此二弟最为钟爱的八骏,其中有七匹让他讨要去配种。”
罗士信点头赞同:“我觉得也该如此吧!我这匹赤骠便是汗血马的后裔,各项指数都远胜其他战马,尤其是与我心意相通之后,更是我克敌制胜的利器。”
“不错!这个观点几乎是公认的,不过斛斯正却自己提出了另一个看法。他说血统论固然是不假,但真正的战马应当与训练为主,不能盲目的追求血统。好的血统马可遇不可求,战马应当将重心放在训练上。”平阳苦着脸道:“斛斯正这个提议让张万岁勃然大怒,师徒两人为此争辩吵闹了起来。张万岁觉得斛斯正走的是歪门邪道,斛斯正却认为自己的师傅古板不知变通。两人越闹越厉害,最后甚至惊动了父王与二弟。张万岁一怒之下,将得斛斯正逐出了门墙。二弟觉得斛斯正是个人才,也不舍得放手,便让我将他带来,给你使用。二弟说郎君的很多新奇的想法与斛斯正有相似之处,应该会合得来。我觉得吧,不管这个张万岁与斛斯正,谁对谁错,斛斯正的能力是有的。郎君现在麾下有两万多匹战马,有一个斛斯正这样技艺超群的马夫,也是好的,至少不用担心它们的驯养问题,保证时时刻刻都能彪壮如一,上得战场。”
“有道理!”罗士信颔首道:“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缺少一个像样的马夫。走,我们一起会会这个斛斯正。”
平阳笑道:“我自作主张,让斛斯正在都督府内等候,让侍婢细心招待。你不会怪我吧?”
“怎么会?”罗士信眯眼道:“你可是都督夫人哈!当然有这个权利。”
两人一起返回庆州。
来到都督府,罗士信先问斛斯正的去处。
侍卫一脸古怪的答道:“宾客怎么待也呆不住,吵着要去马厩。公主吩咐我们好生款待,只好将他带到马厩去了。都两个时辰了,他一直在马厩里好像在跟马说话一样。”
罗士信闻言眼中一亮,诸多事件证明,如此痴人,不是疯子神经病,就是奇人异士。
来到马厩,罗士信便见一个敦实很普通的青年男子,用着马梳给一匹骏马刷洗着毛发,漆黑的骏马似乎很享受男子的刷洗,配合的高仰着头。
周边还有两个侍候在一旁的婢女,她们见罗士信、平阳来了,叫了几声。
青年男子却是聪耳不闻,依旧认真的给骏马刷洗着毛发。
婢女焦急着意图上前拉他,却让罗士信摇头制止。
平阳道:“他就是斛斯正,此人爱马成痴,在照顾马的时候,一心一意的打理,不拉扯他,几乎听不到。”
罗士信却笑道:“一个人能够专注到这个份上,不正是他的长处?”
等了盏茶功夫,斛斯正心满意足的看着自己的杰作,点了点头,将马梳放好,这才注意到罗士信、平阳的存在,赶忙上前见礼,“草民见过公主殿下、大将军……”他原本有着官职,但是因为与师傅闹翻,气恼之下也就弃官不干了。
他虽未见过罗士信,但能够与平阳并肩站在一起的也只有罗士信这位大名鼎鼎的大唐常胜将军。
他拜是拜了,但目光却落在了罗士信坐下的赤骠身上,眨也不眨的,看的极为入神。
“我这匹赤骠,你有什么高见?”罗士信笑着问道。
斛斯正琢磨了老半天,开口说道:“大将军的这马爆发力,极为强劲,其他相对于这匹马的血统来说,却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能说很是一般。”
罗士信有些动容了,夷男赠给他的这匹宝马随着他征战疆场多年,因为他之故,极为出名,也有很多相马名师陪过他评价。
不过那些所谓的评价大多都是什么“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还有就是“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反正是乱七八糟的,说的都是摘抄伯乐《相马经》里的话,显得自己很有水平,但如斛斯正说的如此简洁,却是少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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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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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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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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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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