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虎贲>第一百零九章 确认一下实力
  罗士信听了郑丽琬的回话,不由一乐,这不是小两口子之间的对话吗?看着容色绝姝的小丫头,除了年纪略小就没有别的缺点了。

  郑丽琬好像也意识到了这点,俏脸儿绯红,害羞的低下了脑袋,心如鹿撞。

  罗士信免得郑丽琬难堪,也没有出言调侃,笑着走进了屋子。

  郑丽琬也暗自松了口气,脑子又一阵的犯抽,不知如何面对现在的局。她确实喜欢上了罗士信不假,但是古代没有什么所谓的自由恋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大行其道。

  郑丽琬也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自幼也受到如此教育。固然因为不甘受世俗摆布,逃婚离家,向愚笨的法则发起挑战,却也做不到如卓文君一样,完全无视规章法则。

  那样固然可能求得爱情,却无异于抛弃了家人,与家人一刀两断。

  罗士信收留郑丽琬却没有注意这点,关键在于思想差异。他本就以后世思想为主,脑中存着大多是后世文化知识。同时史上的罗士信穷苦百姓出身又是个武痴,继承下来的知识也无半点封建思想习俗这方面的东西,所以也没有太过在意。

  福伯却是最清楚的人,作为特地培训出来的管事,大户人家的风俗习性就没有不了解的,见郑丽琬左右为难,也知其心,当即道:“小姐出逃,日不可久。久则生变,与小姐与少爷都不是好事。”

  豪门大户最忌讳是有辱门风之事,郑丽琬逃婚,对于郑家家风无异是一次严重的挑衅。只因家丑不外扬,没有传扬开,也极力隐瞒着。但若走漏消息,弄得他人皆知,郑家下一步必定会昭告天下将郑丽琬革出家门,导致父女成仇,郑丽琬万口诛罚等不可收拾的情况。

  不得不说,罗士信将福伯请来做管家是请对人了。

  罗士信刚刚二十出头,年轻气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作为一个年青人缺乏足够的生活阅历,不够老道是硬伤,经验是无法用才智弥补的东西。福伯的存在,却恰好弥补了这一缺点。

  郑丽琬也晓得轻重缓急,默然的点了点头。

  罗士信走在前面,也听到了福伯的劝说,没有表达任何意见。他尊重郑丽琬的选择,同时也觉得福伯说的不无道理。事情拖着也不是个事,该解决的问题始终是要解决的。

  罗士信已经吃饱喝足,郑丽琬满怀心事,无心聊天。

  罗士信也只是大致了解一下自己离开这三月府中情况,相互睡去。

  翌日一大早,罗士信一如既往的早起晨练。

  郑丽琬不知为何没有早起服侍,罗士信还想着跟以往一样调(戏)调(戏),这主角没来不免有些兴致索然,心中也不以为意,自己离开了三个月,小丫头估计是懒习惯了。

  耍枪练箭研读兵法,已经成为了罗士信现在的必修课。

  与此同时郯国公府外。

  “真的就这样走了?不跟少爷说一声?”福伯看着面前这位如花似玉一脸忧伤的姑娘有些心疼,也不知道明明有缘有分的一对,为什么会阴差阳错的弄成这样。

  郑丽琬幽幽的向练武场看了一眼,这个时候的他应该在练武吧?

  摇了摇头,郑丽琬轻叹道:“不了,我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我怕,我看了他就不舍得走了。”咬了咬贝齿,转身离去。

  福伯劝慰道:“琬小姐安心,事情远没你想的那么糟。你与我家少爷天生一对,是有缘有分的。”

  郑丽琬身躯一颤,停了停片刻,继续往前走去。

  到了早餐时间,罗士信才得到郑丽琬已经回去的消息,整个人顿觉有些空空的,言不由衷的道:“这样也好,有些事始终是要面对的。”

  罗士信一直觉得郑丽琬回去是正确的,她终究是郑仁基的女儿,不管为了什么闹得父女不和都不是理智的选择。可郑丽琬这一走,就突然就觉得有些舍不得了。

  福伯瞧着罗士信的表情,忍不住摇头道:“你们啊……不说了,少爷要是舍不得,直接下聘就是。程夫人已经说好了媒,只要走个过场,将琬小姐娶过门就能真的在一起了。”

  罗士信闻言心情顿时好转,笑道:“说的也是,一个大活人也跑不了……福伯,将我昨天带来的那套官服拿来。从今天起,我也是紫袍佩金鱼袋的人了。”

  依照大唐的制度官服分各类颜色:三品以上紫袍,佩金鱼袋;五品以上绯袍,佩银鱼袋;六品以下绿袍,无鱼袋。

  右骁卫大将军正三品的官职,自当穿紫袍类的高官服饰。

  罗士信身材高瘦,天然的衣服架子,贵气的紫袍官服穿在上身,配合那俊秀的脸庞,卓而不凡的气质,自有一股迷人的风采。

  “哥哥真帅气!”裴行俭看着罗士信这一身打扮,小眼睛透着无尽的崇拜。

  罗士信笑着捏了捏裴行俭的脸道:“小家伙真会说话,福伯你去帮行俭去请一个西席来,等他上了年纪我在推荐他入弘文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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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乾殿!

  李元吉有些不爽的在殿外等着,等一个让他很不爽的人……尉迟恭!

  李元吉彪悍骁勇,擅使马槊,恰好尉迟恭用的也是马槊,并且还被誉为马槊第一人。

  当初李元吉纵横疆场未逢敌手,自诩天下第一,对于尉迟恭这马槊第一人很不服气,亲自挑战找茬,结果让尉迟恭虐了,虐的挺惨的,心中虽恨,却也不得不承认尉迟恭比他强。

  当然他只承认尉迟恭,所以在那高傲的眼里尉迟恭第一,他李元吉第二。

  这些日子李唐风头最劲的风云人物毫无疑问是罗士信,一个让李艺吹成天下第一的人物。

  李元吉自诩天下第二,让尉迟恭爬到头上也就算了,人家好歹年纪比他大,又是巅峰年岁,打不过尉迟恭有理由。但罗士信才二十岁,比他由要小个两岁,怎么甘心让罗士信踩在他的头上。

  怎么着,也要证明自己天下第二名副其实。

  不过这一次李元吉学乖了,罗士信终究是与尉迟恭、秦琼齐名的人物,万一真的可当尉迟恭,那他岂不是重蹈当年挑战尉迟恭的覆辙?

  于是他决定迂回着来,先从尉迟恭这里确定一下罗士信的实力,然后在决定要不要向罗士信挑战。

  PS:首先祝大家七夕快乐,其次今天太忙了,刚刚回到家。一更先奉上,还有一更,今晚就算通宵也要写出来,绝不食言。等不住的兄弟姐妹就不用等了,明早起来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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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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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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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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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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