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
巨大的马蹄声踏碎了夜色,旋风般扑向英布大营。
八百楚卒的坐骑全部配备了双边马镫,人缄口、马摘铃,借着微弱的月光,跟着霸王的马蹄,好似离弦之箭一般射向英布大营。
钟离昧和蒲将军两路齐出,人手举着一支火把,鼓噪呐喊,吸引了汉联军的注意力,使得项羽一行畅通无阻,很快就逼近了英布大营。
在项羽的记忆中,上一次溃围也是突破了英布大营,只用了一顿饭的功夫,就轻松穿营而过。
汉联军的包围圈绵延五十里,长度足够,但却缺少深度。
凭项羽的武艺,想要突围简直易如反掌,难的是如何把陷入包围圈的十万楚军带走。
韩信的意图很明确,项羽要突围就让他走,十万楚军一个也别想走。
以韩信对项羽的了解,他猜测心高气傲的项羽接受不了这样的惨败,就算他逃回江东,也失去了争霸的雄心与斗志,只能浑浑噩噩的活着,甚至直接自戕谢幕。
而事实确实如韩信所料,项羽虽然成功突围,随行的八百精锐却伤亡殆尽。
当项羽走到乌江亭的时候身边只剩下十余骑,面对着仅能渡过一人的小舟,自感无颜面对江东父老,遂横剑自刎,结束了波澜壮阔的一生。
往事历历在目,如同昨昔,项羽咬牙怒目,策马狂奔。
“韩信啊韩信,我项羽这次不会再急着逃命了,我要竭尽所能率领更多的兄弟突围!”
当距离英布大营只剩下三里路程的时候,探子终于发现了来袭的楚军,慌慌张张的想要吹响号角示警。
“咻”的一声劲响,早就被项羽一箭射落马下。
月色虽然朦胧,但并不妨碍项羽在百丈之外一箭封喉。
其他几个探子吓得魂飞魄散,各自拨马企图逃命,一阵箭雨裹挟着劲风射到,无一逃脱。
“驾!”
项羽一马当先,毫不留情的踏着敌军探子的尸体掠过,就仿佛把刘邦辗在马蹄之下一样痛快。
“轰隆隆……”
八百最精良的战马席卷而过,三千二百只配备了马蹄铁的马蹄踏过,四名斥候连骨头渣都没有剩下。
片刻之后,八百楚骑冲到了距离寨栅数百丈的距离,巡营的英布军这才吹响了示警的号角。
“呜呜……”
凄厉的号角划破了夜空,正在熟睡的英布军慌里慌张的走出营帐,不知道发生了何事?
“敌袭!”
“快、快、快……”
惊慌失措的英布军仓促列队,但看不见火把,也不知道敌军在何处,只能跟着百夫长像无头苍蝇一般瞎转悠。
策马来到寨栅前,项羽挥舞长戟猛劈,三下五除二的就砍倒了大片寨栅,轻松的催马跨越,冲进了敌军营中。
“所有人跟着我的披风!”
项羽纵马高呼,他的白色披风在黑夜中格外显眼。
武将佩戴披风的习惯绝不是为了出风头,一来作为主将的标志,让部曲紧紧跟随;二来可以抵御寒冷,三来负伤的时候可以快速包扎。
为了做好今晚的领头羊,项羽把常用的红色披风换成了白色披风,这样便于身后的楚军辨认。
“杀!”
看到迎面冲来一支百十人的队伍,项羽高喝一声,催马冲了上去。
迎面而来的敌将还没来得及举起兵器,就被项羽一戟砍中肩膀,登时连带着头颅卸下了半截身躯。
一丈八的长戟横劈竖砍,好似砍瓜切菜,瞬间就将十余人砍得血肉模糊。
“吾乃谯县许仲康是也!”
目睹项羽大显神威,许褚也不甘落后,举起六十五斤的镔铁大砍刀好似狂风扫落叶,转眼间就砍死了七八个敌军。
旁边的季布挥枪撂倒了数名敌军,大声提醒道:“仲康莫要报名,省的敌人将来上门寻仇。”
“哈哈……”
许褚放声大笑,“俺家里既无父母,又无妻儿,既然上了战场,求的就是扬名立万。”
项羽挥戟挑飞了一名手持盾牌的敌军,大笑道:“仲康说得好,大丈夫驰骋沙场,刀头舔血,求得便是功成名就。若是隐姓埋名,与锦衣夜行又有何异?”
“杀!”
“杀啊!”
“吾乃吴县孟功。”
“我乃郯县杨较。”
“我是彭城孙夫之!”
“老子是丹阳程大眼!”
在项羽的鼓舞下,楚军士气如虹,八百精锐纷纷扯着嗓子报上姓名,手里的矛戈大开大阖,杀起人来好似摧枯拉朽,转眼间就把这支百十人的敌军斩尽杀绝。
看到一个屯长打扮的敌军抱头鼠窜,项羽催马追上,轻舒猿臂抓住对方的腰带,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提了起来,高声喝问“周殷何在?”
“在、哪个……嗯……”屯长吱吱唔唔,心中似乎在打什么主意。
项羽大怒,将对方横放在马背上,左手猛地用力,瞬间便把这屯长的右小臂生生掰断。
“啊……”
屯长惨叫一声,疼的差点昏死过去,黄豆一般的汗珠渗满了额头。
“周殷何在?”
项羽目光冷冽,仿佛来自地狱的死神,巨大的手掌又握住了屯长的另一条臂膊,作势欲折。
“往南走三百丈,左转……”
屯长被吓的魂飞魄散,急忙讨饶。
项羽抬手解下白色披风丢给季布,高声道:“你率弟兄们杀透敌营,到外面等我,我去摘下周殷的脑袋。”
“大王不可孤身涉险。”季布急忙劝阻,“大王若真想去,布率兄弟们随行。”
项羽挥戟砍倒两名仓惶逃命的敌军,傲然道:“人多反而容易暴露行踪,杀周殷我一人足矣!”
话音落下,不等季布搭话,项羽已经催马掠出十几丈。
许褚纵马追随,高声道:“大王说的似乎有道理,某跟着大王,季将军你率大队人马冲出去吸引敌军注意力。”
“那好,我率弟兄们南面等候。”
季布知道项羽做出的决定谁也无法改变,手中长枪一招,引兵继续向南突围,“有劳仲康护卫大王。”琇書蛧
许褚在马上放声大笑:“大王骁勇无双,他要走,这世上谁能留住?我只是跟着去提人头罢了……哈哈!”
季布率领八百楚军奋勇突围,一边冲锋一边放火,沿途点燃了大量的帐篷,烧的火光冲天,引得敌军呐喊着尾随追杀。
项羽单骑狂飙,借着夜色的掩护,在周殷大营中畅通无阻,直取帅帐。
沿途遇见了数不清的敌军,摇旗呐喊,执刀提枪,跟随着自己的头目前去围剿季布率领的大队骑兵。
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擦肩而过的战马上面坐着的就是让天下人闻风丧胆的西楚霸王。
“前面……那个帐篷就是周将军的帅帐。”
马背上的屯长捂着耷拉着的半截断臂,几乎就要虚脱了。
“好死。”
项羽已经看见了周殷的影子,毫不犹豫的掰断了这个屯长的脖梗。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当初自己在乌江边上被联军分尸砍成几十块,也没有人同情,故此今日自己亦不必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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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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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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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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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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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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