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大汉嚣张回头,不善看着他,“还有事?”

  沈青云指着和沈大很像的那人道:“他,卖吗?”

  大汉一听,脸上的态度顿时缓和了不少,“卖,二十两。”

  沈青云皱眉,男人脖子上挂着十五两的牌子,要价却多了五两。

  沈壮心直口快问出来:“不是标了十五两,怎么还要二十两,抢钱啊。”

  “爱买不买。”

  沈青云动了怒,“爱卖不卖,十五两,多一文我们都不要。”

  这下轮到大汉傻眼了。

  沈青云不惯着他们,对沈老头几人道:“爹,我们趁着有空,再去逛逛,不然等会儿船开了。”

  那大汉早就听出他们不是本地人,口音不一样,想敲一笔,没想到这人不上当,又听说他们要赶路,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

  大汉招招手,把同伴们叫过来,几人叽里咕噜商量了几句,等再抬头,看到那俊俏的少年郎几人已经走远了。

  同伴道:“把人追回来,十五两就十五两,咱们卖出去的,能拿赏银呢,有了钱,咱们哥几个喝酒吃肉。”

  沈青云一直没让沈老头往后看,眼看就要走到拐弯处,沈老头已经按耐不住了,这时,听到了身后有人喊:“老爷公子留步。”

  最后,十五两银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因为他们还要赶路,也就没有去县衙办手续。

  等人到了他们手里,沈老头才发现上当了,因为下一秒,男人昏死过去了。

  “这群天杀的,畜牲啊,咋把你伤成这样了。”沈老头不经意掀开了他的衣袖,看到了手臂上血肉模糊,大大小小的伤口。

  黑色的衣服并不是汗水,而是血。

  之前男人混在那群奴隶中,味道重,因此他们并没有闻到血腥味。

  “老爷,少爷,他身上也有,皮开肉绽,这得多狠啊,他们是不是在他身上割刀子了?”

  “不对。”沈青云神色一变,很快发现了不对劲,这人身上的伤口实在是太多了,大大小小的疤痕,很多还是旧痕。

  买卖人口,就算教训不听话的奴隶,也不会把人伤成这样。

  沈青云再仔细去瞧他,发现他手上有厚厚的茧子,这茧子跟庄稼汉还不一样,反倒是像……兵。

  只有士兵,日夜操练,才会在手上留下这么厚厚的茧子。

  沈青云思绪乱飞,就听见沈老头痛心道:“天杀的,那群人咋这么心狠,老大当初……这群该死的,迟早要遭报应。”

  沈老头一副痛心模样,看得出来,他把对沈大的疼惜全部转移到了这人身上。

  “先找大夫看看。”沈青云出声。

  无论这人到底什么身份,也得等他醒了再说。

  沈壮把人抱去了医馆,医馆一看到他满身是血,给处理了血污,又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

  老大夫感叹道:“这人命大,受这么重的伤都没死,被人砍了数十刀,要换成一般人,早就凉透了。”

  沈青云道:“还麻烦大夫给开药,伤口也弄点药,我们时间不多,还得去赶路。”

  老大夫胡子一吹,“那怎么行,他受伤太严重,要是赶路,颠簸来颠簸去,撕裂了伤口,流血过多,迟早要死在路上。”

  活生生一条人命,不可能不顾,沈青云他们没办法,只好在这里多留一天,等人醒了再说。

  然而,这一等,就是三天,足足三天,男人才睁开眼。

  “爹、娘……”这是男人开口的第一句话。

  沈小山一直守在身边,惊喜看着他,好奇道:“你这是醒了吗,大夫说你熬不熬得过来就看这次了,那你醒了,应该就不会死了,幸好不会死,不然花了十五两呢!”

  男人眼中充满了戒备,下意识去摸身边的刀,摸了空,这才回想起昏死前的一幕幕。

  “老爷,少爷,这人醒了。”

  ***

  船继续向前行驶,船舱里多了个身受重伤的男人,他自醒来之后,除了那句‘爹,娘’,再也没多说一个字。琇書蛧

  镖头对沈青云道:“沈大人,那人看着不像平头百姓,要是留在身边,怕有大患。”

  京城那边的镖头是知道沈青云新科进士的身份,所以一路上对他格外恭敬,能说出这番话,看得出来是真的为他好。

  “这事我自有打算。”镖头这才没有说那人的事。

  聊着聊着,镖头道:“三天前船靠岸的时候,听说了一件事,附近有个匪窝,差不多七八十人,一夜之间,全部毙命。”

  “官府所为?”沈青云好奇道。

  “不是,那匪窝好几年了,要是官府所为早就动手了,哪里能留他们这么多年,不知道是何人所为,不过听人说那些土匪全都是被一刀毙命,动手之人应该是一人,但怎么可能呢,一个人怎么杀的了一个匪窝,应该是以讹传讹,夸大了。”

  沈青云也觉得是以讹传讹,要是一个人一夜之间屠了匪窝,七八十人,那可就是以一敌百的存在,这种人物一般都在兵队里。

  说完这句,沈青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那人,随即又摇了摇头,应该是巧合,怎么可能是他所为。

  沈青云在外跟镖头说话,另一边,船舱里,沈老头拿着药膏,去给那人换药。

  沈老头见他还是不肯说话,自言自语道:“身体是父母给的,你得好好护着,他们要是知道你伤成这样,还不得担心死,我那大儿子,命苦,不知道被谁害的,全是都是伤,等我找到他的时候身体都硬了。”

  沈老头也不管他答不答,继续道:“我家老大,多老实一个人,干活从来不偷懒,之前给地主老爷家做短工,还被夸了,村里那么多汉子,地主老爷就看中我家老大,可惜老天爷不长眼。”

  说着说着,沈老头又说到他身上,“你跟他一样,都是苦命人,唉,老天爷怎么就不开眼呢!”

  沈老头并没有注意到,男人看了他一眼,在他给他换药的时候并没有拒绝。

  沈老头继续叨叨:“身体是父母给的,你要好好珍惜,别让他们担心。”

  “我爹娘,妻子,儿女全部死了。”

  沈老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低头,看见他嘴巴在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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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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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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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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