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

  一道苍老的声音响起,正是内阁首辅徐智甫。

  他这一声,拉回了激动愤怒的周宪宗。

  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纷纷出列,劝解皇帝,说辞很隐晦,但意思很明显:陛下,你失言了。

  周宪宗慢慢恢复冷静,手握成拳,这些人都是他的臣子,明明他是九五之尊,天下之主,可很多时候他并不能随心所欲,还得受他们挟制。

  年轻帝王眼中有了杀意。

  人老成精的徐智甫,以及其他老狐狸,都注意到了帝王眼里的杀意,他们心惊的同时,又免不了担心,这祸事什么时候会落到自己头上。

  大太监安培稍稍动了一下,提醒了愤怒中的皇帝。

  周宪宗收拾好情绪,淡淡道:“刚才沈青云的回答你们也听到了,你们可还有其他说的?”

  朝堂里,没人出声,倒不是沈青云的回答无懈可击,而是没人愿意这时候触霉头,万一圣上发怒,砍人脑袋,岂不是白白丢了性命。Χiυmъ.cοΜ

  沈青云一行人回到了殿外,归于队伍中。

  龙坐上,周宪宗开口道:“一甲不变,沈青云有状元之才,亦是大周立国以来,第四位六元及第,假以时日,定是朕的肱骨之臣,成就一段佳话。”

  众人心里苦笑:陛下可真会玩弄文字,他们争议的不是状元,而是殿试名次和会试相差太大,王子非和宋缺从一甲变成了二甲!

  可没人敢提出异议,只能听天子之命。

  站在队伍中的沈青云并没有多大喜悦,刚才在殿内的一幕幕重现在脑海里,朝堂局势不容乐观。

  皇帝似乎太激进,做事手段太强硬,对帝王来说,这可能是优点,但要是压不住群臣,遭到反噬,后果是很严重的。

  历史上,朱允炆削藩,就是步子迈的太大,把自己玩死了。

  就在沈青云思绪万千的时候,奏乐声响起,让庄重严肃的皇宫显得有几分喜庆。

  随着奏乐声是一名鸿胪寺的官员,手捧皇榜,大声念:“奉天承运皇帝,召曰:隆德七年,策试天下贡士,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这是开场白,就跟学校颁奖典礼一样,前面一大堆废话都是特定的说辞。

  鸿胪寺官员大声唱道:“隆德七年,殿试第一甲第一名,沈青云。”

  唱:“隆德七年,殿试第一甲第一名,沈青云。”

  唱:“隆德七年,殿试第一甲第一名,沈青云。”

  声音传的很远,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是荣耀,是读书人梦寐以求的鲤跃龙门。

  一甲的三名,都是要唱三遍的。

  沈青云走出人群,掀开衣袍,跪拜,大声谢恩。

  ***

  三百新科进士,只有一甲三人可以从正门出,礼法上,文武百官走左门,王室宗亲走右门,正门是圣上通行的大门,当然,大婚时皇后也可以从正门入宫。

  另外,一甲三人也是可以走正门一次,这是特许的,换句话说,就算以后入仕,位列内阁首辅或者六部尚书,要是无法取得一甲,那也是没机会走正门的。

  不少王公大臣,都露出了羡慕的目光。

  大街上,格外热闹,今天是金殿传胪日,皇城的百姓们都想看看谁是状元郎,还有不少闺阁女子,想挑选个如意郎君,于是在酒楼茶馆定下包厢,一推开窗户,就能看到新科进士。

  还有脑子灵活的,打算找机会说些祝福喜庆话,讨到一些赏银。

  人群中,沈老头被人挤过去挤过来,大喊着,“看着点,我穿的新衣裳,别给我弄脏了。”

  “老爷,你还好吧?”沈壮靠着蛮力,把周围的人推开,留出一小块地方。

  沈老头爱惜地整了整衣裳,又摸了摸头发,看了下鞋子,确定没有不妥后才放心。

  “还好还好,你不用管我,盯着大门,要是我儿出来了,立马告诉我。”

  “我让小山去前面看着,要是有消息肯定第一时间告诉我们。”

  正阳门前,人实在太多了,沈老头见识还停留在墉县那边,只知道今天会热闹,没想到能挤成这样,要是早知道,昨夜就守着,哪里会像现在这样,不前不后,卡在这里。

  日头正盛,微风和煦,这是春日里最为舒适天气。

  此刻,沈青云的穿着和其他进士不同,他穿的是状元服。这是皇帝对新科状元的恩宠的表现,朝服绯罗色为主,圆领,白绢中单,锦绶蔽膝全。槐笏一把。纱帽一顶。光素银带一条。药玉佩一副。朝靴毡袜各一双。

  通俗点来说,就是深蓝色海中一点红,因为其他进士服都是深色蓝罗袍。

  跨马游街,意气风发,无上荣光。

  士兵开道,鼓乐声随行,三百进士齐齐骑马,每匹马还有专人牵引,浩浩荡荡一群人,规模声势浩大,热闹非凡。

  “快看,是新科状元。”

  “来了来了,状元来了,还有榜眼和探花郎。”

  一般来说,状元的年纪都很大,榜眼也不遑多让,唯有探花郎,算得上谦谦君子。

  然而,皇城的百姓们发现,这次的状元郎是个少年,不仅长得眉清目秀,还未完全脱去稚气的脸上隐隐地能看出英俊相貌,等再过两年张开了,不知道是怎样的俊俏。

  榜眼和探花都上年纪了,家中肯定早有妻室,于是,姑娘们对状元郎更上心了。

  沈青云看着热闹的人群,脸上正带着微笑,突然有什么东西砸进怀里,低头一看,居然是个女子荷包。

  沈青云愣了,不明白怎么回事,抬头看去,就见二楼窗户那,一个蒙着面纱的女子正在对着他招手。

  沈青云:“……”

  他这是被调戏了吗?

  沈青云还没想出应对法子,没想到第二个荷包扔过来了,这次运气好,没有扔到他怀里,而是掉在了地上。

  沈青云看见那女子掩面懊悔,肯定在自怨自艾。

  人群中,有个人特别激动激动。

  沈老头对着挤他的那人道:“看到没,那是我儿子,我儿子是今年新科状元。”

  “我儿子,我儿子。”

  “哈哈哈,那是我儿子,看到没,最俊最好看骑高头大马那状元郎是我儿子,像我,随根。”

  周围好些人都听到了,原本想跟沈老头套近乎,听到了最后一句话,看了看沈老头,又看了看那新科状元,长得根本不像。

  于是,周围的人都不理沈老头,还有人小声道:“看他这年纪,怕是考多年考不上,脑子出毛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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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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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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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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