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做了个大胆的决定:离开时团,单枪匹马找大军。
倒不是他不听沈青云的命令,使团肯定要来京城,他提前一步等着,只要进京之前会合,就不会有大问题。
他运气不错,一路上畅通无阻,还找到了疤子的大军。
也正因为找到了大军,所以才有现在埋伏打仗的机会。
沈宇是这支埋伏小队的队长,时机已经成熟,发出命令,全军出击。
同时,大部队已经冲了过来,与埋伏小队集合,攻击敌军。
山里碎石滑落,弩箭手攻击,前锋杀敌,两军兵刃相接。
薛义大军被扰乱了军心,在发出的命令下列了军阵,他们打过无数次战役,几乎是百战百胜,但面对这支敌军,以往的优势好像全都消失了。
对方一个个犹如凶猛的狼,不怕死,不畏惧,誓死往前冲,他们好不容易列的军阵被打散。
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鲜血刺鼻,还有被落石打伤的人哀嚎。
一时之间,他们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想过敌人强大,没想到他们这么强大,这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
战火持续了两天,薛义大军被杀了一大半,几十万的兵马,居然败的这么快,剩下的几万兵,要不是逃的快,也得命丧黄泉。
取得胜利的岩门关大军正在统计战果:杀敌二十万左右,斩首两万。
岩门关大军杀的酣畅淋漓,很多人在心里忍不住感慨:朝廷大军不堪一击,难怪会被大真追着打。
在岩门关的时候,守城可比现在困难多了,靠着丰足的粮草,以及沈将军坐镇,他们才能坚守下来。
要是让这群朝廷大军和大真打,肯定兵败如山倒。
真不知道朝廷每年花了大笔银钱,怎么养的兵一个比一个孬!
疤子让士兵把斩首的两万颗脑袋送到了攻城大军前,于是,一颗颗脑袋被放在大军面前。
城墙上的薛义一身铠甲,耳边是一阵阵气愤的声音。
“那是大壮,我认得,那就是大壮,天杀的,他们居然把大壮的脑袋砍下来了。”
“那是田头目,连田头目也……”
“那几个是将领,当初在战场上救过我的命,我都还没来得及报答他。”
一颗颗头,全是他们熟悉的面孔,前些日子都还能见到的战友,如今脑袋被人割下,被敌人践踏尊严。
愤怒之余,还有心惊,敌人到底使了什么手段,要知道他们可是几十万大军,人数那么多,居然还被割了脑袋!
薛义好不容易被薛岭说服了,可面对血淋淋的现实,他不禁打起了退堂鼓。
要是真的城破,自己还逃的掉吗?
就在他失神之际,城墙下传来了敌人的喊话。
“岩门关大军班师回朝,路上遇到叛贼阻拦,大军奋力反抗,大获全胜,这些头颅就是叛贼的,城中百姓放心,等我们进城,以后就不会有叛军敢放肆了。”
薛义握紧了拳头,偏偏自己的大军被污蔑成叛贼还无法解释。
难道要说那是他的军队,是他藏在山里的,用来控制京城吗!
就在薛义一筹莫展的时候,朝廷几位官员来到了他府上。
“薛将军,城外是岩门关大军,沈将军班师回朝,按理说应该大开城门,迎他们入城。”
薛义抽出大刀,准备宰了说话那人。琇書蛧
旁边急忙有人开口阻拦,“薛将军万万不可。”
薛义大骂道:“迎岩门关大军入城,等他们入城之后,反手杀了我吗。”
“薛将军,此话太过偏激,老夫有幸和沈将军共事过一段时间,沈将军赏罚分明,从来不迁怒无辜之人,要是薛将军大开城门相迎,沈将军肯定记得这份情,这样一来,城中将士们也免了战争之苦。”
薛义脸色很难看。
“薛将军要是愿意,老夫愿意出城见岩门关大军,阐明朝廷最近面对的困境,说明薛将军为朝廷之心,想必沈将军会体谅薛将军的苦心。”
薛义说道:“要是他出尔反尔,翻脸不认人,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薛将军放心,既然老夫愿意做说客,自然也愿意跟沈将军说明你的良苦用心,薛将军为朝廷征战沙场,出生入死,要是沈将军不分青红皂白,肯定遭世人唾弃。”
薛义心中也在考虑这个可能性,要是沈青云愿意留他一命,让他继续当大将军,他不介意退后一步。
只是这样一来,自己落了下风,要是沈青云秋后算账,自己还有胜算吗?
亦或是,自己先服软,找到合适的机会,再找机会,未尝没有登上皇位的可能。
思来想去,薛义还是下不了决心。
他在心里暗暗想:再等等,再等等,也许情况还没糟糕到如此地步。
岩门关
春耕是一等一的大事,官府的大小官吏都到了基层工作,尤其是春耕事宜。
沈将军重视农事,所以在岩门关这边,对农户有很多优待,不仅免除了他们大半赋税,还有各种补贴。
沈青云看到忙碌的情形,感叹道:“天灾面前,人命不值钱,只要有活下去的机会,百姓还是会坚强的活着,雪灾并没有让他们沉浸在悲伤之中,天公要是作美,今年又能大丰收。”
“都是将军仁政,岩门关有了鱼米之乡之象了,番薯在这边长得好,家家户户都能吃饱了。”
沈青云听到这番话心里很舒坦,难怪人都爱听马屁,不得不说,马屁听着怪舒服的。
就在这时,一封信报送到了他手里。
沈青云迅速看完,是京城那边的战况,城门迟迟不开,疤子已经用叛军在京城作乱的名头开战了。
援军和使团已经和大军会合,之前的消耗战把京城弄的人心惶惶,剩下的,就等城门打开了。
信中还说了沈宇的事。
沈青云笑道:“阿秋立了奇功,激得军中人人都想立功,沈宇这小子,几头牛都拉不住,算了,随他去吧。”
有下属笑道道:“将军,等城门一开,您也要动身了。”
沈青云也笑了笑,离京已经很久了,不知道京城变化大不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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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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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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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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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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