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望了望,真的没有旁人,心一横,将芳芳从水里捞出来,他边这么做,边想着以前看过的一些影片,芳芳咬过他,抓过他,她的口里和指甲里边应该有自己的皮肤碎屑,然后简单的进行清理。
给她整理了一下衣服,脱下一只鞋子,趁着夜色,将岸边的踪迹,打扫干净。
都弄好之后,觉得自己做了该做的,然后就将芳芳再次推入了河里,伪装成打滑落水的迹象。
知道这样可能骗不了人,但是现在只能骗骗自己了。做完这一些,马海风快速的往县城里跑,本来是想跑路的,交通工具是在县城。
现在天色已经晚,根本没有车,他能唯一想到的就是自己的死党,也就是给他说芳芳的那件事的那个男子。
想先在自家死党那边借住一晚,当死党问他的时候,他鬼使神差的说了一句,“我没问她,她不让我去找她,我不敢回去,怕我爸妈问我!”
那死党恨铁不成钢地戳了他好几下,“那你先在我这住一晚呗,我等会儿给你烤俩串,前面有点忙,你等我啊!兄弟和你喝两杯。”
死党王大凯他家是做烧烤,夏天的晚上,正是忙碌的时候,马海风趁着夜色从他家后门进来,没有被旁人看到。
跑了这么一路,他心里又有了其他的想法,不是说有什么不在场证明吗?
他有这种伪造的想法,但是怕连累死党一家,所以没有说实话,到时候或许能装的更像一点。
而这个时候的人,大部分没有确切看时间的习惯,问到时间的时候就有一个大概,而马海风心里就有这样的一个侥幸。
今天又是高考结束的第一天晚上,生意就很忙,他还时不时的去前面和后厨帮帮人家的忙,让他们都对自己有个印象。
万幸的就是,马海风跟王大凯喝酒到后半夜的时候下雨了。
看到下雨,马海风端着啤酒瓶子走到门口,看着外面下的磅礴大雨,心里又放松了许多。
这几天他借着心情不好,就留在王大凯家帮忙,也不说话,也不要工钱的,好像就是为了忙碌而抒发心里的郁气。王大凯一家也对,他没有什么意见,就让他留在这里帮忙干活。王大凯还对他妈说,等忙完这一阵再给他兄弟结两个工钱。
而芳芳毕竟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失踪了肯定会引起注意的。
刘老四当时心大,觉得就算芳芳身边没跟一个年轻小伙子,从家里到县城这段路,怎么说也算是熟悉了,还能丢了不成?没回家或许在他哪一个同学家住着玩呢。当时刘老四还跟自己媳妇嘟囔着,这闺女也不知道给家里打个电话。
可是时间越长,刘老四也觉得不对劲了,怎么可能连个消息都没有呢?跑了闺女当时的要好的同学和老师,家里都没有,才知道坏了。
迅速的去派出所报警,那警察听完之后也觉得这个爹够奇葩的,闺女丢了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
顺着刘老四的口供找到了,在王大凯家干活的马海风问了一下情况。
马海风这段时间早就想好了话,而且他知道,就算自己先不开口,王大凯凭着义气也会先帮自己说,果然王大凯听完之后直接炸了,“同志,我跟你说,我这个兄弟呀,真的是倒大霉!”Χiυmъ.cοΜ
然后就把他当时听到的话给警察复述了一遍,“我这兄弟也窝囊,我让他去找那姑娘问清楚,他这好黏黏糊糊了这么长时间,也不敢去问,还怕丢人!”
而芳芳为了不让更多的人知道马海风的存在,特意让马海风接自己的时候闭着点人,所以在警察的口供里面,芳芳考完最后一场是独自回去的,没有人看到两个人是碰上,可看起来又如何,对于陌生的人,记忆力总会停留在那么几秒钟。
这个时候又有王大凯,还有他们家人和最近一段时间出入的邻居作证。
他暂时洗脱了嫌疑,而其他警察顺着从县城到芳芳家里走的那条路线,沿途去找。
可是因为下雨,把很多的东西都给冲没了,马海风特意地扔下了那只鞋子,也被一只流浪狗叼去当他们找到这只鞋子的时候,已经破损不堪了。
还是后来在河的下游捞到了芳芳的尸体,因为下雨,又在河里漂了这么长时间,还有鱼虾的啃食,很多迹象都没有办法还原,只能推测大概的死亡时间,而那段时间正好也是马海风有人证的时候,自然嫌疑被彻底的洗清了。
马海风都觉得自己这20多年的运气,都用在这一刻上,知道成了一个无头尸案的时候,彻底的松了一口气,他在打工的时候听到过很多这种无头尸案,当时自己就凭着侥幸,没想到啊,真的成了。这个时候他在心里暗想,那都是他们家的报应!
但马海峰还是没有放松警惕,如果自己真的站在一个无关人员的角度上,刘芳芳的死会让他感觉到郁闷,或者是生气,毕竟自己家投了这几年的钱,算是打水漂了。
回家之后也怂恿着自家爸妈向刘家要债,做足了自己真无辜的表现,毕竟在旁人眼里,若是自己真杀了刘芳芳,心里愧疚的话,不敢问刘家要这笔钱!
可是他觉得自己愧疚个毛啊,自己被人耍了,就像芳芳说的,钱,刘家,人又不想嫁。按照她的思路就是,人,杀了,但钱也得还。
刘老四真的没辙,最后刨了自家闺女的坟,将骨灰给了马家,意思就是,闺女生是马家的人,死是马家的鬼,自家不管了。
因着这事儿,刘老四没少被戳脊梁骨,所以隔了几个月之后就带着婆娘和儿子去别的地方打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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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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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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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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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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