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碰见江勋哥了,他去厨房里打水洗脚,我就给了他半壶。”张玉莲解释道。
“我说怎么去了这么久?”
“嗯。”
张玉莲把热水倒在脸盆里,又加了一些冷水进去,双手端着盆放在了张喜梅的面前。
她蹲下身来,挽了挽袖子,给她妈洗洗起脚来。
张喜梅平日里的身体就不好,这几年就越发的差了,腰上有旧伤,都是劳动和被丈夫打的。
天气不好的时候,腰就疼得厉害,根本就弯不下腰。
每到这时候,张玉莲就蹲下身来给她洗脚。
洗完脚之后,再添一些热水,让赵喜梅就这样泡着。
往日里,母女两个人这时候经常有说有笑的,但是今日赵喜梅发现张玉莲有些沉默寡言。
“玉莲,是不是因为工作的事情不开心?”
知女莫若母。
她一看就知道张玉莲为什么不高兴?
“还好。”她确实有一些失落,但是,也没有那么的失落。
自己是什么身份,她自己非常清楚。
她也能看出来,人家确实不是不给她找工作,而是,像她这种条件确实不好找。
“闺女,这好工作咱们找不到,出苦力咱总是行的。”赵喜梅说道,“等年后天气暖和了,妈陪你出去找找,看看能不能找个搬东西的活?”
“知道了,妈。工作的事儿你不用操心,我自己就能找。我不是为这件事情不开心,你不用担心我。”
“我看你都不说话,担心你啊……”
张玉莲低垂着眼眸,动作柔和地搓洗着脚:“刚才看见江勋哥去厨房里倒水洗脚,我原以为他是给自己洗脚的,没想到他是去给嫂子倒水的。妈,我长这么大,头一次见到这样的事情。”
在她的家里面,女人就是操持一切的。
她无数次见到母亲蹲在地上给父亲洗脚,水稍微烫一些,或者是凉一些,父亲就大发雷霆,一脚将盆踹翻。
他的怒火总是都会发泄到母亲在身上,有时候也会殃及到她。
农村里也是这样,女人生下来就是干活的命,天天围着锅台转,年轻的时候听父亲的话,嫁了人要听男人的话,生了儿子等老了之后还要听儿子的话,从来都没有为自己活过。
今天看到这一幕使她大受震撼,颠覆了她以往的认知。
原来在这个世界上,不光是女人伺候男人,男人竟然也可以伺候女人。
“哎……”赵喜梅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孩子,我跟着你爸吃了一辈子的苦受了一辈子的罪,你虽然是他的女儿,但是他也没有对你好到哪里去。其实,这世界上还是有很多好男人的,就比如说大哥江勋,你小姨父江敬山人也不错……但是能遇上一个好男人不容易呀,得看命!”
同样都是过一辈子,她妹妹的命就比她要好得多。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也曾经问过自己,为什么自己会遇上这样的男人?
命啊!都是命!
“妈,咱们不说这些了。”张玉莲擦了擦手支起身来,又兑了一些热水,“您泡泡脚吧。”
忙完了这件事,她便又开始忙着铺床暖被。
“玉莲啊……妈是这样想的,咱们从农村里走到这里不容易,我不想再让你回到那个地方去了。如果能够留在这个城市里,对你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我也想留下来。可是最起码得有个工作吧?如果没有个好工作,咱们怎么留下来?我拿什么来养您?”张玉莲一边忙碌一边说道。
“其实呢,也不一定非得有个好工作才能留下来。”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有句话叫做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如果能够嫁得好,照样可以留在城市里!”
张玉莲沉默,迟迟没有回应。
赵喜梅继续往下说道:“其实我今天和你小姨也聊过了。穗穗之所以能留在服装厂工作,那是因为她学了不少关于设计方面的东西。那东西是啥咱不清楚,但是清楚的是那方面的书可难买了,是他对象跑到上海买的!而且也不便宜……”
“您别说了,我知道您的意思。咱家没钱,就算想学也学不了。”张玉莲心情又陷入了低谷之中。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如此明显,再一次让她深深地体会到了。
“不,你没明白我的意思。你大哥的日子过得最好,人家兜里有钱。穗穗的日子以后也差不了,就算是没有工作,人家有一个当对象,听说结了婚就要住军区大院的。那个地方可都是部队上的领导住的,不是一般人能够住进去的。”
赵喜梅絮絮叨叨地说了半天,这话像是说给张玉莲的,又像是说给自己的。
张玉莲闷声不吭一直听着,直到最后,她又听见母亲说:“所以是还得会嫁人才行!你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了,你不用着急,回头呢我拜托你小姨,你大嫂,还有穗穗,都让她们替你惦记着点,咱们挑一个好男人比什么都强。”
张玉莲轻轻地“嗯”了一声,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一直没有再说话。
“水凉了,你去把水倒了吧。”
“我知道了,妈。”
……
江勋端着热水回到屋里的时候,叶黎已经脱掉了鞋袜,等着洗脚了。
“刚才碰见了玉莲,她给了一些水,省得我再去烧水了。”江勋蹲下身,要帮叶黎洗脚。
“不用了。”叶黎说道,“我能弯下腰来。”
“明天这一周又有好长时间见不到你,就让我给你洗洗脚吧,给我一个机会。”江勋笑道。
“好。”叶黎嘴角弯了弯,“谢谢你孩子他爸。”
洗完脚,两个人上了床,叶黎依偎在江勋怀里。
他的手不由自主地伸向她的小腹部,温柔的大掌轻轻地摩挲着她的小腹。
“你在摸什么?”叶黎笑道,“有变化吗?”
“有。”江勋道。
“天天都在摸能有什么变化?”
江勋很认真地说道:“你的小腹不像以前那么平坦了……”
“真的?”叶黎问。
“对。”江勋笑了笑说道,“黎黎,有没有这种?可能你怀的是双胞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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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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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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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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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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