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勋蹙了蹙眉头,一把拉住叶黎的手:“妈,您让她先回去休息一会儿吧,连续出差这么多天了,又坐了这么久的火车,她肯定是已经非常的累了。”
这一趟出差叶黎确实也是非常的累,脸上的疲惫之色很明显:“妈,我先把东西放回去换身衣服再来看您,行吗?”
赵兴梅也意识到自己这么做不妥当,便无奈放下了手:“去吧,你去休息会儿吧,妈去厨房里给你做点好吃的。”
叶黎连忙摆手拒绝:“不用了妈,让江勋给我做就好了。”
“他?他不行,他做出来的饭哪里有妈做的好吃啊!你先去换衣服休息,我去厨房里给你下一碗葱花面!”赵兴梅不由分说,松开了叶黎就钻进了厨房里。
叶黎都愣住了,回过头来看江勋:“我这几天不在家,家里头发生了什么事?妈突然对我这么热情,我有点受宠若惊啊!”
虽说这一世叶黎和婆婆的关系相处得不错,但是她还是恪守着一个原则:尊重婆婆、理解婆婆、体谅婆婆,但是却不过分亲近,不去没有底线地过分亲近。
江勋看明白了自己母亲的想法,他笑了笑揽住叶黎的肩膀带她往屋里走:“先回屋,我再慢慢和你说!”m.χIùmЬ.CǒM
一杯热水过后,叶黎的身子终于彻底暖和了起来,她坐在凳子上,看着江勋弯腰蹲在地上将她包里的衣服一件件翻出来,干净的叠整齐,脏了的拿出来。
他在部队上这么多年,整理内务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所以叠两件衣服不是什么难事。
眼看着自己的散乱的衣服都被他叠成了整整齐齐的豆腐块,叶黎的嘴角忍不住弯了起来:能再次嫁给江勋可真是太好了!这么优秀的男人,前世她肯定是瞎了眼,又瞎了心!
“黎黎,你在笑什么?听见我刚才给你说的了吗?”江勋简单扼要地跟叶黎说了说最近尤爱从和王莎在家里闹腾的事情,以及自己妈是如何憋着气,又不得不伺候这母女二人的事情,一抬头就看见叶黎在笑,“妈这些日子都快被气死了,一肚子火发不出来!我估摸着她见你回来了,应该是想让你帮帮她,帮她收拾收拾有尤大妈。
叶黎歪着脑袋想了想:“这件事我不方便参与,可能是要让妈失望了。”
“怎么说?”江勋收拾完了衣服,又开始把叶黎出差带回来的那些东西分门别类。
“咱们一开始就已经分家了,这事情说的是清清楚楚的。我不在的这些日子,我让你跟着妈吃饭,但是让你交了生活费的,对不对?”
江勋点头:“对,生活费我交了的。”
“王莎和江瑞当初也是分了家的,后来是因为王莎怀孕了,不方便干活,不方便做饭,所以妈才让他和江瑞两个人跟着她一起吃饭的!这件事本身就是妈和王莎之间默认达成的协议对吧?不管王莎给不给妈钱,那是他们的事情,咱们不掺和,过好咱们的日子就行!至于尤大妈,她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天了,名义上是伺候女儿,其实就是赖在这里吃喝!这个时候妈就不能顾及面子了,就应该让尤大妈给王莎和江瑞做饭,这才叫伺候人啊!”
叶黎说得头头是道,当初她极力要求分家,就是因为家里的兄弟多,妯娌多,她不想再掺和进来。
如果没有了家里头这摊子琐事,她肯定能够剩下不少心,专心搞自己的事业。
眼瞅着计划经济的年代就要结束了,即将迎来了市场经济,想要在这个时代的浪潮中分一杯羹,就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准备。
她已经和叶家做了分割,也在江家分了家,理应是无事一身轻,一心就是为了赚钱,为了和上辈子自己辜负的男人好好过日子,所以,她说什么都不愿意掺和到其中的。
江勋明白叶黎的心思,说实话,当初他的日子过得那么压抑,都是自己一个人咬牙扛下来的。叶黎的到来像是一道阳光一阵风闯入了他的生命,给他带来了新的希望。
他从第一眼看就喜欢这个女孩,没想到自己还能够把她给娶回家里来。
他的日子因为她的到来逐渐红火了起来,他也想和叶黎安安静静过自己的小日子,不希望叶黎去插手妯娌们之间的事情。
“好,我明白的。”江勋道,“如果妈再跟你提起这件事情,我会把你回绝的!”
“谢谢!”叶黎放下水杯,蹲下身子扑过去搂住了江勋的脖子,“老天爷还真是眷顾我,让我找了这么好的一个男人!我上辈子真是瞎眼啊,这辈子我得好好地爱你才是!”
这话说得如此直白又热情奔放,江勋被她这突如其来的热情给打了个措手不及,从脸到耳朵都红了起来。
“咳咳咳……”他干咳了两声,“以前从没有听你说什么……爱啊……什么的。”
叶黎松开了她,亮晶晶的目光望着他:“怎么?你不喜欢听啊?不喜欢听,我以后就不说了!”
“喜欢,喜欢!”江勋急忙说,“我喜欢听的。”
叶黎目光落在他红得快要滴血的耳朵上,抬手摸了摸,嘴巴慢慢凑了过去,低声道:“我猜你也是喜欢的,要不然,耳朵怎么能够红成这样子呢?平日里你的骚话连篇,我们赤诚相见了也不止一次了,也没见你害羞呢?这一次怎么耳朵红成这样了?”
“这不是害羞。”江勋感受着胸膛中剧烈的心跳,暗哑的声音像被砂砾摩擦过一般,“这是激动,心潮澎湃……这是血液翻涌……”
叶黎一笑,唇瓣轻轻噙住了他的耳尖,含糊不清的气音冲击着耳膜:“我喜欢你激动,心潮澎湃,血液翻涌的模样。”
江勋觉得自己浑身像是有一道电流通过,上达天灵盖,下抵尾椎骨,全身的汗毛都竖立了起来,麻意酥酥,呼吸都跟着加粗了几分。
他单手扣住了叶黎的后脑勺,侧过脸来,无比狂野又凶蛮地吻了上去,似乎要将她给拆吞入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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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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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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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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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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