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叶黎一直都在等她这句话。
人不能白白活一世,前世她一心挣钱,靠着出苦力,把赚来的钱都给了叶家。
但,那些苦力也没有白出,当初到了八十年代末期,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国营的纺织厂已经不太行了。
那边微薄的工资不足以她养活自己,并且养活叶家全家人,所以,她从厂里出来干了不少活。
那段日子里,她知道了很多事情,也知道了为什么当初看起来并不起眼的邻居们,为什么一个个都富足了起来。
原来,那些人很早就开始在背地里默默地开始了经营规划。
幸亏她并不算太笨,也跟着别人学了些本领,在她四十多岁的时候也开办起了自己的厂子,也赚到了一些钱。
但,终究那时她的生命也已经走到了最后的时光。
如今不同了,她重生了,现在还年轻,大把的好时光,她就要把那未来才会发生的事情提早到现在。
当初王秀娥就是倒腾中药材的,手里慢慢积攒起了一笔财富。
等她知道这些事情的时候,王秀娥已经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了,但是依旧精神矍铄,还成立了一家中药收购公司。
所以,她才想要搭上王秀娥这条线的。
“那敢情好啊!”叶黎当即就欢快地应了下来,“我觉得您说的路子是条好路子!我可以来试试看。”
“试试吧。这不一定能让你发财,但是肯定能够增加你的收入,早些给江勋把腿脚治好。”
叶黎点头,再三感谢王秀娥:“师母,眼下这个时候谁有点发财的路子,赶紧都捂着,您对我们这么好,等我赚了钱,我说什么都得好好感谢您。”
“不用,谢什么?但是,有一点我必须要提醒你啊!做什么事儿都是有风险的,这事情做得好,就能增加收入。如果做不好的话,很容易被人当成投机倒把的给打击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叶黎心中明白,要是她是个散户的话,那肯定是赚不到什么钱的,估计也就是个零花钱。
要想赚钱,就必须要做大才行。
可如果做大了,就容易招人耳目。
这就麻烦了。
“我明白。”叶黎点点头,虚心地求教,“师母,您说我应该怎么办呢?您给我支个招!”
王秀娥笑了笑,朝着秦莺努了努嘴:“喏,你让她给讲讲。”
秦莺手里摘着韭菜,但是耳朵一直支棱着,听着这边的动静呢。
“江嫂子,你要是个中药收购员呢,这事儿就再合理不过了。”
“可我不是啊。”
“所以,你就需要一个重要收购员帮你。”
“你?”叶黎试探着问道。
“不是。我朋友是中药收购员!他倒是可以帮你,改日我带你和他见见面!我来帮你们牵个线,你们两个人详细地谈一谈?”
“好啊!那太好了!如果这件事能谈成立,我肯定会好好谢谢你!”叶黎高兴地是说道。
王秀娥一边用刀砍着排骨,一边笑眯眯地问道:“小叶,你想着怎么谢我们家莺莺啊?”
叶黎不假思索:“那就要看莺莺想要什么了?”
“我什么不想要……”
“胡说。”王秀娥替秦莺说了,“要是这件事成了,你得留意着你们身边的人,有合适的给我们莺莺介绍一个优秀的对象啊!”wWW.ΧìǔΜЬ.CǒΜ
叶黎在脑海里划拉了一圈人选:“现在是还没有什么合适的能够配得上莺莺的人!但是我承诺,如果我遇到了我一定第一个把那人介绍给莺莺。”
“行!有你这句话,师母就放心了!”
秦莺撅着嘴巴:“谁想要谈对象啊!我可不想那么早结婚,我还没玩够呢!”
“你说了不算,我说了算。小叶啊,就听师母的,见到了好的就给她留意着点。”
秦莺撇撇嘴:“行行行,你说了算。你就是个法西斯!不过,先说好了,我喜欢当兵的人,江嫂子你要给我介绍当兵的。”
“哦。”叶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见她这幅表情,秦莺猛然想起江勋大哥不就是当兵的吗?
她这么说,会不会引起什么误会啊?
于是她连忙解释:“江嫂子,你可别误会啊!我指的当兵的可说的不是江大哥。”
叶黎见这小姑娘心思倒是挺通透,在她面前丝毫不遮掩,不作假,她倒是蛮喜欢的:“你不用解释,我知道的。”
喜欢不喜欢一个人,那表情能伪装,但是眼神是无法伪装的。
何况是十八岁的年纪,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呢,她还没有那么深的城府。
厨房里三个人热聊了一个多小时,这饭菜端上来的时候,都快到八点钟了。
秦师傅抱怨着:“这都快饿死三回了。”
可一见到这热腾腾地肉排骨,顿时觉得这等待值得了。
王秀娥今晚准备的饭菜也是真心实意的,一盘炸花生米、一盘炒菜心、一条红烧鲤鱼、一盘韭菜炒鸡蛋。一盘炖排骨、锅里焖的是大米饭。
四个人晚上就敞开了肚皮使劲地吃了个饱,等回去的时候,叶黎还在回味刚才那顿饭菜的滋味。
“王师母手艺真好!”
江勋笑了:“肉的滋味哪里有不好的?你要是做,你也能做的这么好。”
“真的?”
“当然是!”
叶黎点点头,觉得江勋说得有道理:“行,等下个月开了支,我也来买条鱼,买二斤排骨炖着试试看。”
夫妻两个人有说有笑地进了自己家的院子。
今晚上他们回来的晚了,院子里没有什么人。
叶黎刚要和江勋一起回屋,不知道王莎什么时候从身后蹿了出来。
“嘿,大嫂!”
叶黎被吓了一大跳:“莎莎啊,你要干什么?大晚上的突然从背后搞偷袭,你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吗?”
“大嫂你的胆子也太小了吧?还不如那三岁小孩子的胆子大!”王莎一边调侃着她,一边笑嘻嘻地说道,“那自行车票我已经给我弟弟了,今儿下午就买回自行车来了!永久牌的呢!”
“买回来就好。”叶黎不打算和她多说,随口敷衍了一句,就要回屋。
“你着啥急啊大嫂。”王莎拽住她的胳膊,“还有别的事儿呢!”
“有话快说。你大哥都累了,要早点休息了。”叶黎知道王莎找她肯定没好事,一听她说还有事儿,下意识的就不想听她说。
王莎莎可是等她等她了一个晚上了,就连吃饭都是端着碗站在门口吃的,生怕在第一间错过了她。
“啥时候去洗澡啊?”王莎问道。
“过两天吧。洗澡你着什么急啊?没别的事儿吧?”叶黎问道。
“有!”
“什么事儿?”
王莎吞吞吐吐的,好像还不太好意思。
“没事我就走了。”
“别别别!”王莎赶紧拽住她,迟疑了一下,她左右张望了两眼,这才压低了声音对她说道,“大嫂,你这几天出门可得留意着点,我今儿无意间可是听说了个消息,要对你不利的消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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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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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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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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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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