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四目相对,彼此嘴角一弯,都哧哧笑了起来。

  笑够了之后,叶黎去外面打了两盆水回来,又挤好了牙膏放在了他的面前:“你先洗漱着,我去铺床。”

  听到“床”这个字,江勋的耳根红得更厉害了。

  他轻轻应了一声:“嗯,辛苦你了。”

  叶黎莞尔:“这有什么好辛苦的?”

  她转身将床上散落的那些花生、红枣一点点都收了起来,打开柜子放了进去。wWW.ΧìǔΜЬ.CǒΜ

  又将叠放在床头的那两套薄被子铺开,并排在了一起。

  等她忙完的时候,江勋已经洗漱完成了。

  叶黎也匆匆得洗漱了一番,便将今日结婚收的那些礼物和礼金都拿了出来,当着江勋的面清点了一番。

  “礼物和礼金都收得不多。礼金也就是十来块钱,礼物有五个保温瓶、三个手电筒、六块枕巾,外加两支牙刷和牙杯。”

  她一边说,一边将这些东西都记录在了笔记本上。

  写完后,她将钱塞进了笔记本上里,递给了江勋:“喏,你来数数钱,看看我写的对不对?”

  “不用了。我信任你!以后咱们这个家你来管钱。”江勋说道。

  “你就不怕我把你的钱都给卷跑了?”叶黎笑着问他。

  “不怕。”江勋被她的笑容感染了,唇边不经意间也染了笑意,“你连彩礼都不要了,我还担心什么?”

  “你就不怕我图你点别的?”

  江勋双手一摊:“你说我还有什么值得你图的?你要是看上了,那就全都拿走吧!”

  “我图的都在这里了。”叶黎指了指江勋。

  上辈子她没有珍惜这个男人,这辈子给她千金,她都不换。

  听出叶黎话中的意识,江勋眼底笑意更浓。

  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这么开心。

  他这一笑,让叶黎有那么几秒钟的闪神。

  这个男人还真是好看。

  前世的时候她虽然和这个男人生活在一起,但是那时候她与他没有半分感情。

  嫁给他不过是为了帮助娘家人过生好日子,从他兜里掏些钱贴补娘家弟弟。

  每日都为了生计,忙忙碌碌的,哪里有闲心去欣赏男人?

  重生回来,她才懂得欣赏这个男人,看他哪里都是英俊的。

  “叶……同志。”江勋一直都在好奇,她到底用了什么方法,让岳母庄世红不要彩礼,“岳母怎么突然改了主意?是你做了什么吗?”

  “什么叶同志啊?都结婚了,还跟我这么疏离?”

  她的话音刚刚落,江勋那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就在她的耳畔旁响了起来:“黎黎。”

  叶黎就觉得这一声轻唤,像是电流从她的身上倏地一下子就窜了过去,她浑身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她抬手摩挲了两下自己的手臂,回答他:“这个简单,我装病就是了!我妈抠死了,生怕我得了大病死在家里,所以上赶着要把我嫁出去。”

  江勋明白了:“原来是这样。”

  想起庄世红干的那些事,他觉得这样的母亲完全能够做出那种举动来。

  “没事了,反正我都嫁过来了,还是她亲自登门退得彩礼,日后反悔都来不及。”叶黎笑着走到江勋身边,扶他从轮椅上站起来,“时候不早了,我扶你上床,早些休息吧。”

  江勋:“好。”

  江勋的腿脚不方便,下半身几乎动弹不得。

  以往都是他自己脱上衣裤子,每次几乎都要折腾出一身汗来。

  叶黎不想看他这么遭罪,主动帮他脱衣服。

  她帮他解开了腰带,当目光触及到那片区域之时,脸不由自主的红了起来。

  前世,她与江勋很少亲密。

  一来是她嫌弃江勋的腿脚不方便,二来,则是因为每日没日没夜的赚钱的累,躺下来就困乏的要死,哪里还有心情去想这些?

  江勋似乎也知道她的态度,几乎也不要求她什么。

  两个人在同一个屋檐下过着相敬如冰的生活。

  在她的记忆里,为数不多的几次亲密,也是因为他喝醉了酒,在黑暗中与她匆匆完成的。

  所以,她还真是不怎么了解他的身体。

  江勋看到她红透的脸颊,垂下眼眸,将笑意掩盖在了眼底:“要不,还是我来吧。”

  “不用。”叶黎自己嘀嘀咕咕地说道,“反正以后也都是日日见到的。”

  “日日?”江勋抬眸。

  叶黎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恨不得将自己的舌头咬下来:“我是说……我是说日日要帮你换衣服。”

  江勋淡笑:“嗯。”

  叶黎红着脸,帮他把衣服脱掉了。这才发现他的比臂膀上竟然还有肌肉,而且那肌肉线条匀称流畅,看起来十分有力。

  他的腰线很紧实,很像是军人常年摸爬滚打锻炼出来的那种看起来精瘦却力道强劲的腰。

  这些她前世怎么都没有注意到呢?

  叶黎一边想,手上的动作一直都没有停下来,帮他整理好枕头,盖上了薄薄的棉被。

  她正要脱衣服,却发现江勋正看着她。

  虽然说前世是夫妻了,但前世也离婚了很多年,现在突然要在他的面前脱衣服,多少也有些不好意思。

  于是,她将灯直接关掉了,在黑暗中摸索着脱掉了身上的衣服,轻轻钻入了自己的被窝之中。

  空气中非常安静,一缕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在地上头映出一道柔和的光亮。

  叶黎等了一阵子,见江勋并没有主动靠过来,她便也没有靠过去。

  上辈子的新婚夜,他是主动与她亲密过的。

  回忆一下当时……咳咳……确实是有些坎坷了。

  他腿脚不变,再加上她不怎么情愿配合,就不怎么愉快……

  这一回,他迟迟没有动静,叶黎便也不等了。

  她想得很透彻了,结婚后第一件事就要治好他的腿。

  他的双腿是有希望的,只要能够知道前世为他治腿的那个大夫做个手术,他就可以重新站起来了。

  等他好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隔壁。

  江喜两口子耳朵一直都贴在墙上,使劲地听着这边的动静。

  “哎,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呢?”胡晶晶问道,“你进来的时候看见你大哥屋里到底关没关灯?”

  “关了关了!”江喜低声地说道,“你别嚷嚷了,这两间房就隔了一砖厚的墙,有什么动静听得可清楚了!”

  “我知道。可是这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呢?今儿可是他们的新婚夜啊,该不会什么都不干吧?”胡晶晶嘟嘟囔囔得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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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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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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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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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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