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点头没说话,心里则在回忆那天晚上的事,如果刘萍秀没看错,这个大个子好像叫刘军,还是当时我和老黑往洞里翻石头的时候洞里的人喊出来的名字。
可能只是偶然,毕竟这帮人没道理是来找我们的,他们可找不到我们。
吃完饭饭我又去看了一趟阮梨,她烧得挺厉害,吹着风扇摸上额头还是烫烫的,我轻轻喊了两声,没什么反应,只能等水贯有反应再说了,实在不行明后天带去医院看看。
当天晚上我睡的不太安稳。
我走在山涧边找蛇,一条很肥的花蛇在我前方慢悠悠的爬着,我追着它一直跑,它爬的不快,可我怎么也追不上。
不知道怎么的,它就爬到了水浅的地方,那里蹲着一个人,黄色短袖长头发,我不认识这个人,她蹲在山涧边嘿嘿傻笑,我追着蛇从她身边路过,她忽然就冲着我扑了过来,一口咬在我脸上。
卧槽!
我双脚一蹬,听见床铺猛的一声响,窗外还是黑的,做了个噩梦。梦里黄色衣服的人是阮梨,那诡异一幕一直在我脑海里重复,怎么也忘不掉。
看了一眼手机,才四点三十五。
我躺在床上琢磨了一下事情,不多久再次困意袭来,醒来时已经七点半。
简单洗漱完,见到刘萍秀正在煮早饭,“阮梨醒了没?”
她点点头,“你放的筷子昨晚倒了,我早上摸了她脑袋,烧已经退了,刚刚醒。”
我点点头,走到阮梨房间,发现她正坐在床上揉腮帮子。
“你感觉怎么样?”我问。
她盯着我看了看,“还好,脑袋有点晕,就是嘴巴痛。”
听到她说嘴巴痛,我微微扯了扯嘴角,心想幸好没给牙打掉。
“昨天我们啥时候回来的?”她忽然问。
我盯着她看,“昨天你不记得了?”xiumb.com
“什么事情?”她显得有些惊愕,“昨天我坐在石头上等你们,等得有些打瞌睡,然后醒了就是现在了啊。”
“哦。”我点点头,“是说你怎么一觉睡了那么久,没事就好。”
简单聊了两句之后我就退出了她的房间,跑去跟老黑等人打招呼,让他们别跟阮梨提昨天的事,她好像什么都不记得,别吓唬她。
老黑他们点头答应。
见早饭没做好,我便再往廖文辉家走。
老爷子正在吃稀饭,见我过来他连忙说昨天事多忘了给我回电话。
我摆摆手说没事,“老爷子你这么多年遇到过撞邪的事情吗?”
他微微一愣,“干嘛?谁撞邪了?你也不像撞邪了啊。”
我微微一笑,把昨天的事情说给他听,听完后他摸出烟给了我一支,“这种事情,早些年的时候听说过,我自己倒是没遇见过。”
“那女娃醒了没?”他问。
我点点头,“用我家里的土法子,今天醒过来了。”
“醒过来就行,下次出去带点东西,那女娃可能火焰低。”老爷子说。
我没太理解他的意思,聊了好一会儿才搞明白了。
火焰高低就是阳气强弱的意思,有些人天生火焰低,总能遇见怪事,这类人还大多数是女性,男的极少。随着年纪变大,有些人慢慢就不会这样,而有的人则越来越厉害。
所谓越来越厉害,就是越来越容易撞邪,而这类人又分为两个极端,一种是怪事连连最后成了疯子或者精神病,另一种就成了半仙。
他还提到说人的火焰是能聚在一起的,就是人越多的地方越不容易发生撞邪这种事,换言之越是偏僻的地方越容易,现在人都往城市里跑,这种事也越来越少。
“那有什么法子避一避?”我问。
他忽然笑笑,“记得我上次在刘力凯那边买的一堆麂角吗?”
我顿时想起他说过这玩意辟邪,“麂角能用?”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像我上次买的那种,就是放家里把玩的,真要有用还得新鲜的,就是带着血的,能顶用两三个月吧,这东西并不是越旧越好。”
“你从哪听来的?”我狐疑的问。
他嘿嘿一笑,“小屁孩问那么多,有时间去弄一对就是了,最好是让那女娃亲自取下来,麂角吉角,认人的。”
“好。”我似董非董的点点头。
接着又和他聊了几句,听他说以前听说过的一些怪谈,什么黑色的动物都能辟邪一类的话语。
我想想好像也有点道理,好像水牛角、黑驴蹄子、黑狗血、黑猫都多多少少这个意思。
换做以前我只会当一乐,可现在我又不得不上点心,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从老爷子家离开,我就在这里琢磨着怎么搞几只麂子来。
并不是所有麂子都会长角,这玩意就是一种小鹿,只有公的才会长角,一两年的小麂子还长不了多长,得好几年的老麂子才行。
而且听老爷子的意思,还得要现杀现取的麂角才有用,谁杀的认谁?
我觉得自己有点走火入魔了,傻呵呵的笑笑,不过这麂子该搞还得搞。
因为目标比较精准,条件还多,用枪打肯定不行,一枪就死了,箭也不行,麂子是我所知最容易死的野兽,跟兔子有的一拼。
这玩意甚至会被吓死,以前人用土铳,钢珠打进屁股里没多久都死,被铁夹夹了半天一天的也死了。
“还真是有点麻烦。”我挠了挠头走进屋里。
“老黑,今晚跟我去抓麂子?”我说。
老黑闻言微微一愣,“干嘛突然又要抓麂子了,麂子才值几个钱?”
我无奈耸了耸肩膀,“有用,陪我一起去?”
他看着我撇撇嘴,“你也被吓住了?”
“少废话,去不去?你不去我就让老方陪我去了。”我说。
他忽的站起身拍了拍胸脯,“包在我身上吧,有我陪着你,稳当!”
看着他这搞怪的样子,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晚上带把手枪就行了,这次要抓活的,带点套子,或者带几个小号的夹子也行,最小号的夹子就行,太大了怕把它夹死。”
他哦了一声,“那吃完晚饭我们再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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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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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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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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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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