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第201章 不伦不类的狩猎
  我盯着正往屋里走的廖文辉一愣,“怎么了老爷子?”

  “吃饭?”他板着脸问。

  我指了指刚摆上的碗筷,“对啊,你吃了没?没吃一块吃啊?”

  “哼!”他莫名其妙的哼了一下,“吃个屁,跟我走。”

  说完不等我回答,他头也不回的往门外走了。

  “干嘛呀这是?”老黑疑惑的问我,“你给人家老头惹了?”

  我斜眼看着他,“不是,他估计是想让我陪着人去走一趟。”

  “什么情况?”方飞龙也是看着我,“跟谁去哪里?”

  我把前两天老爷子找我说的话题简单讲了一下,话音刚落廖文辉就打了电话过来,“你屁股生根了?”

  我无奈的看了老黑和方飞龙一眼,“知道了知道了,就出来。”

  待我急匆匆走到老爷子家,发现他正坐在车里看着我。

  上了他的车,他就拉着我往市区去。

  “这么急干嘛?”我有些抱怨的说。

  “能不急?让人家等我们是吧?”老爷子语气不善,“你这小子油盐不进,这次错过了后悔啊!”

  我还想说不后悔一类的话,反应过来都已经在路上了,再说没什么意义,干脆啥也不说。

  他带着我一路来到剑阁宾馆,五层高,在当时是很气派的大酒店,一路给他带着上到包间,二十人的大包间里已经坐的差不多满当。

  “老廖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穿着绿衬衫的人向老爷子打招呼。

  廖文辉笑呵呵的跟众人打招呼,我只能四处陪着笑,一个人都不认识,桌上倒是有两个外国佬,八成就是前两天说的。

  我陪着他们吃饭,吃了一会儿总算认识了王巍和另一个陪同的人。

  王巍个子很高,至少相对我这一米七出头的人来说是很高,估摸着得有一米八五上下,很精瘦的一个人,理着平头。

  两个外国佬一个好像叫查理斯还是叫查尔斯我记不清了,另一个叫马克我记得清楚,另一个陪同的人叫王忠喜,本地人三十来岁我与他没有深交。

  吃饭的时候他们也都没有过多关注我,毕竟这群人里面我是正儿八经的小角色,桌上不是科长就是处长的,要么就是有钱人。

  一只金丝猴十万,这是我听到的价格,就是明面上向林业局买差不多,零二年的十万块,两个外国佬要抓活的,两只。

  喝的是茅台,我对这种酱香型的酒不怎么感冒,总觉得这是人家喝下肚再吐出来的味道,一杯酒从上桌喝到下桌。

  散场的时候廖文辉带着我见人,就是随同王巍以及两个外国佬还有王忠喜一同跟市林业局长见个面,算是确定人员。

  “小兄弟年纪不大啊?”王忠喜冲着我笑。

  我假呵呵的不说话,对这人不太喜欢。因为他在桌上的时候拍的一手连环屁,就差给人家舔屁股。

  王巍似乎喝的不少,脸红红的,只是拉着我和王忠喜的胳膊说明天千万不能迟到之类的话。

  中饭吃完一点四十,廖老爷子又开车带着我回去。

  “明天你自己一个人来了。”他说。

  我靠在座椅上哦了一声,“要搞多少天啊?”

  “多少天?”老爷子嘿了一声,“快就半天,慢就一天。”

  “这么快?”我有些意外,“不是搞金丝猴吗?没那么快吧?”

  前两天我跟刘家兄弟他们去抓那群猕猴,前前后后也跑了三天,要知道金丝猴的数量要比猕猴少得多。xǐυmь.℃òm

  “你知道啥?”老爷子嘀咕道,“他们这等同于从公家买猴子,就差说一句东西在山里你们自己去拿。”

  “那两个外国佬看上去挺肥的,爬山爬的动吗?”我小声说。

  那个查什么斯,就叫他查尔斯吧。那个查尔斯留着一大撮络腮胡,秃脑门,整个人都差不多是肉红色的,一米九的大高个估计得两百六七十斤,站那里真就跟只熊似的,马克稍微好一些,一米八左右,比较瘦一些,留着半长的头黄黄的,胡茬比较多。

  当时我是不懂,他们这种打猎其实并不能够算是打猎,为什么这么说呢?

  就像打游戏开了辅助器似的,事先就已经通过林业局知道了哪一片区域是金丝猴经常活动的,第二天出发的时候又跟了两个林业局的人。

  七个人,大包小包,我也被分摊了一个包,包里不知道装的啥,不算很重但是个头不小。

  我们去的位置是青川县唐家河自然保护区,距离市中心一百多公里,大清早七点多出发,十点半才到地方。

  一到了地方,林业局的人立马就联系保护区里的护林员。

  这哪叫打猎,分明就是游玩。

  护林员说的很清楚,往东两个山头每天都有一群金丝猴在那边活动。

  抛开利益驱使不谈,我觉得打猎就是享受那种寻找追踪斗智斗勇付出与收获的感觉。而他们这更像是拿着正确答案填卷子。

  十一点半我们就到了地方,查尔斯从他随身带的包里掏出一个单筒热成像,看上去跟望远镜有点像,两个外国佬用英语嘀嘀咕咕,热成像还连着显示屏,挨着扫过去很快就看到不远处一丛乱石堆边有几块红斑在动来动去。

  这东西二十多万,当年的二十多万,价值一套房。现在也有便宜点的,你们要是有兴趣可以了解一下艾睿的,艾睿e2n。款式比较老,价格还算亲民,五千左右。

  这玩意看兔子五十米没可以分辨,小麻雀二十米内,野猪一百米内都能发现。

  晚上拿到山里一照,看的明明白白。

  发现金丝猴之后,王巍立马让我们不要说话。

  我远远的看着那几只金丝猴,相距七八十米的样子,其实它们也已经发现了我们的存在,但金丝猴好像不怎么怕人,见了我们并没有逃跑,只是由坐着变换姿势成了站着,警惕的看向我们这边。

  他们带着的是麻醉枪,远远的就向着那边瞄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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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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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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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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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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