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第189章 尾随的人
  稍稍放松铁夹内的两根木棒,我伏在地上摸索着捆绑铁夹的钢丝绳找,到固定处解开绳索,然后一只脚吊着铁夹找到不远处的一块平地。

  说是平地,也就约莫两平方米左右的一块地方,这里相对其他位置较为平坦,方便我接下来的动作。

  两根木棍固定着铁夹两边就没那么疼痛。我把铁夹摁在地面上,两端用石头垫起,然后左脚踩住铁夹前端,右手则死命的向下摁,同时左手握着木棒随时准备往夹子底部压。

  可以把半只铁夹理解为一把稍带弯曲的剪刀,只要用东西卡住了它底部,让它无法剪下去,我的脚就可以从中抽出。

  虽说已是晚上十点多钟,可我仍旧弄得满头大汗,折腾了十多分钟,总算把脚给抽了出来。

  我盯着眼前这个直径二三十公分的铁夹心中又怨又气,同时也有些后怕,万幸我穿的是高帮登山鞋,也庆幸自己没有踩的太深。

  以脚尖踩中踏板才得以让铁甲加中鞋帮,如果是脚后跟踩下去,那这夹子必定会夹住脚掌与脚踝。

  脱开铁夹之后,我立马坐在地上解开鞋带查看伤势,两侧脚腕处有些淤青,手摁着就传来钻心疼痛,估计是伤到了筋骨,好在伤势并不算过于严重。

  “操你妈的!”我一脚把这个铁夹踢得翻了几个滚朝山下落去。

  摸出根烟点着之后这才回过身一瘸一拐的回到刚才中夹的地方,捡起复合弓继续循着那只猎物逃跑的方向找去。

  搞出这么一个小插曲,之前的线索都有些记不清,好在寻了一会儿,被我给找到了血迹,沿着血点往前爬到山顶,远远的就看见有一只东西正趴在一丛兰花旁边一动不动。

  “这是什么?”

  我微微一愣,眼前的这只东西并非云豹,云豹之前在汉中抓过一只,浑身棕灰色并且有着大片云斑,而眼前的这东西则完全不同,它身躯上的毛发底部黑白尖部灰黑,整体上看上去就是灰色的。

  尾巴却是一段白一段黑,颈部也是一样白一段黑一段,看着倒有点像斑马的那种条纹似的,整个脑袋显得有些尖,狗鼻子小耳朵,獠牙还挺长。

  我是第一次遇见这种东西,本以为还是只云豹,结果却不是。

  我把它装进蛇皮袋中,用手拖着开始往上下赶,尽管这不是我想要的东西,但总得拉回去问问,这种越是不认识的玩意就越要小心,很有可能就是只极为稀有的动物。

  因为我的右脚不太方便,所以我行进速度并不快,在山上走走停停,同时还要辨认下山的方向,一旦走错了可能就要拐更多的路去往其他村子。

  正走到半山腰,我突然发现山下似乎传来了一道亮光,我停在原地仔细的盯着那头灯光线看,心中暗暗猜测来人是谁?

  可以肯定的是这么大晚上跑到山上来一定是来打猎的。

  难道是来收铁夹的?

  升起这个念头之后立马就被我给否决了,因为查看铁夹从来没有半夜查看的道理,一般都是清晨查看一次,深夜只有上山打猎,或者是来偷树的。

  可能你们不太理解,为什么要半夜偷树?

  在山区每一片山头山坞林地使用权都是分到村民头上的,说的简单点就是每片山头都有所归属,山上的树也都是别人的私人财产。

  我们那个时候,就有不少人白天在自家身上砍树,到了晚上偷摸着跑到别人家山上去偷,一棵碗口粗细的小树便能卖上十块钱,水桶粗的大树更是能卖上四五十,还有粗如水缸的巨树更是能卖上一两百甚至更高,有些时候还有其他村子的人半夜组团偷树,为此偶有打架的情况发生,跟村民之间夏天抢水差不多道理,只是偷树这种情况相对要少见。

  我在半山腰蹲了一会儿,见那人逐渐在树林中隐去踪迹,我便悄悄的挪了挪身子继续往下走。

  对方没有发现我,我也就懒得去和他打招呼,毕竟我袋子里装着东西。难保人家不会眼红做出什么事情来,有着之前张友红的那次教训,我现在注意的很。

  拖着蛇皮袋一路向下走了半个多小时,来到山脚就开始顺着小路返回村子,我行动不是很方便,估计比来时要多花上一半的时间。www.xiumb.com

  正走着走着,忽然右边一道灯光直直的向我照来,我连忙回过头去看他,但是因为距离较远,并没看清那是谁。

  他没有向我打招呼,我也就装作无事发生,慢慢向外走。

  这个人很可能是村里的。

  不过既然对方没有主动交谈的意思,我也没必要去开这个口。

  走了一会儿,我突然发现身后隐隐还有灯光照来,可当我回过头去看,却又没有看见那人跟在后面。

  难道是我想多了?

  我挠了挠头,暗自留了个心眼。

  走着走着便脱离了树山范围,即将抵达树山和云坑方向的交叉路口,只要离开了那儿就基本上是出了深山。

  就在这时,我再次察觉到似乎有灯光在后方照着我,于是我抬手捏住头灯使其保持直照向前路的方向,脑袋微微侧过向后瞥了一眼。

  猛然间见到一束头灯瞬间熄灭。

  这家伙想做什么?

  我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难不成在老家还能遇上打劫的事?

  你们还真别不信,打猎这个行当中打劫或者说抢劫的事情我一直有所耳闻,但却从来没有听说过同村人间发生过这样的事,这也使得我不太敢肯定那人的意图。

  我收起复合弓挎在后背,同时抽出手枪打开保险,以应对后方的人。

  就在这时,他的头灯再次亮起,我心中的不妙感觉越来越强烈,连忙转过身直视着他。

  双方头灯对照,他非但没有停下脚步,甚至没有再熄灭头灯,而是朝我快步走了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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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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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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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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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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