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以外,人在高处稍有不慎就可能会掉下来,这些都要考虑在内,东西买齐之后,我们又去了旁边一个村子下铁夹,有了前两次经验,这次我们弄得很利索,一个多小时变完了活。
“两点半了,春华我们快去吧。”老黑对那巨大鸟巢念念不忘,刚一完事儿便忍不住催促我。
我斜了他一眼,“车钥匙不是在你身上吗?”
他傻呵呵的拍了我一下,“快快我们早点过去,早点回来。”
我嗯了一声,三人坐上长安直奔李家山村而去。
“到时候让我爬上去抓吧?”老黑一边开着车说。
我摇摇头,“你这家伙做事毛糙的很,算了吧,还是我上去。”
“干嘛呀?我上去也行啊,我爬树利索着呢。”老黑有些抱怨的说道。
我斜了他一眼,“你爬树利索,待会掉下来也利索。”
“还是我上去稳当些,你在下面,帮我守着就行。”
见我实在不肯松口,老黑他很是无奈的点头答应,抵达李家山村还没到三点半,我们带着东西赶到之前发现巨鹰巢穴的山顶时已经四点半过去了。
“现在还早,阮梨先拿点东西来吃。”我对阮梨说。
她点点头从背包里掏出两个大肉粽子递给我和老黑,肉粽子中午煮过,现在凉了倒还能吃,其实肉粽子这玩意儿比吃大白米饭还要顶饿的多。
就我们吃粽子这么点时间,那大鹰又飞回来一次,这次我们没有凑的太近,倒是没有听见上次那幼鸟的嘶鸣声。
“要不我们现在就上去?”老黑说。
“你别瞎说。”我压着声音拒绝,“大白天的怎么抓,肯定是等天黑之后。”
“天黑之后我们爬树不方便呀。”老黑嘀嘀咕咕。
我一手搭在他肩膀上,指着几十米外的那棵大树说,“大白天的你好爬树,人家大鹰也好跑呀,你还没爬到鸟窝人家就飞走了,有什么意义呢?天黑之后它们看不见不会乱动的。”
“真的假的?”拉黑似乎有些不太相信。
“肯定的呀,你家里没有养过鸡吗?”阮梨适时说道。
我嘿然一笑,“这家伙缺心眼。”
鸟类不说所有,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到了晚上天黑之后都是瞎子。只有极少数鸟类,晚上是能够看得见的,但所谓的看得见,也不过是跟人差不多的视力。
有些人晚上视力差,看东西很模糊,甚至一片漆黑连路都看不清。有的人晚上眼睛稍微好用些,可以看清道路,看清路上的东西,鸟类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水平。
像大雁、天鹅还有一些候鸟,它们晚上都是可以看得见的,但是夜间一般也都是在长途跋涉飞在天上。很多人有一个误区,那就是认为猫头鹰的视力非常好,但实际上猫头鹰在晚上差不多也就是我们现在的红外监控差不多的视力,在晚上看东西不能说非常清楚,只能说相比较于其他鸟类还有人要强一些,它们主要判断东西的方法还是耳朵,它们的听觉十分灵敏。
还有一个,类似于斑鸠、鸽子,它们长途飞行能力很强,几千里外都可以准确的定位到自己的老巢位置,但是它们晚上也是看不见的,所以不管鸽子还是斑鸠,白天的时候可以一直飞,但到了黄昏边就一定要找地方休息,第二天才能继续赶路。也就是因为这一点晚上是抓鸟类最好的时机。
我们三个人趁着天还没黑,悄咪咪的过去把绳子投在了距离地面最近的一个枝桠上,另一端垂下两边可以栓成一个结,到了晚上就比较容易攀爬。
从四点多钟一直蹲守到接近八点,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趁着夜色我们开始了行动。
这棵大树很粗,根部直径估摸着有两米多,寻常的攀爬方法完全用不上,因为像一般水桶粗的树,人可以抱着手脚并用同时发力向上爬,但面对这样的巨树,这一招显然是行不通的,因为完全抱不住它,这时候我们所携带的绳子就发挥了作用。
“你头灯不要乱照。”我提醒老黑说道。
头灯在地面照一照还好,树上的大鹰不容易发觉,而一旦照向它们的鸟巢或是照向它们所在的那一片区域,就会立刻惊扰到它们,头灯照耀过之后,首先会让它们受到惊吓,其次也可以让它们看清周围的情况,哪怕飞出去很危险,它们也都会立刻飞走。
所以晚上找鸟类,乱照是大忌,一旦发现目标就一定要用头灯锁定住它,绝不可以乱照,左右摇晃光线目标必然飞走。
白天的时候,这棵树周围的情况我已经全部摸清了,于是我抓着绳子开始向树上攀爬,我的头灯用一块黑布紧紧的罩着,现在只能发出暗暗的光线,照亮我前方一两米的树干,不会照向很远的地方,也就不用担心吓到大鹰了。
这棵大树的第一个枝桠差不多都有水桶那么粗,距离地面七八米的位置,爬到枝桠上之后,我微微向上抬头,距离大窝差不多还有十米,就是三层楼的高度,这期间还有两三个树枝可以借力攀爬,我的腰上缠着另一截绳子,这是爬到鸟巢位置之后再向下放的,到时候需要他们帮我捆在扎实的地方我才方便下去,不然的话只能在这树上待一夜了。
费了好大的功夫,我双手手臂都被树枝蹭破了皮,爬到鸟巢附近的时候,我心里忍不住打起了鼓,在下方只能看到这个鸟窝底部直径差不多有三米,但是爬到上方之后才发现它的厚度也有一米多。
这是个很夸张的数据。但事实就是如此,简直比一张人的床还要大。
我小心翼翼的靠近鸟巢。这些鸟巢下方都是用小孩手臂粗的树枝搭建起来的,扶着很是牢靠。我直起身悄悄的探头朝窝里面看去。就在这时,一只巨大的翅膀朝我打了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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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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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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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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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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