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第158章 铁夹阵
  老黑所指的方向正是不远处一座高山,他让我看的自然不是山,而是正在急速向那山顶飞去的一只……鹰?

  我估计它距离直线我得有两三千米远,从我的位置看去,它就像一片柳叶似的。

  可能我表达得不够清楚,并非说看上去形状像柳叶,而是这么远距离看去它足有柳叶那么大。

  换做一只山斑鸠,这么远看去跟只苍蝇似的,哪怕是再大一些的红嘴蓝鹊甚至野鸡我估计也就一只蜜蜂那么大。

  “这是什么鸟?老鹰?”老黑仰头望天盯着它飞入山林。

  我也看的脖子发僵才收回视线,“应该不是老鹰,老鹰我见过,比鸡大不了多少。”

  “不会吧?”阮梨有些意外的说,“老鹰都能把鸡抓走,怎么会跟鸡一样大?”

  “老鹰是我们的说法。”我扭了扭脖子继续赶路,“具体要看是哪一种的,小的鹰跟鸽子差不多大,大的跟鹅似的,我们讲的老鹰一般是说苍鹰,苍鹰也就跟番鸭差不多个头。”

  “那它为什么能把鸡抓走呢?”阮梨在我身后问。xǐυmь.℃òm

  我有些无奈的看着她,“鸡都不会飞,你把鸡看做小骨架的胖子,鹰就是大骨架的肌肉男。”

  “而且老鹰也就能抓小个子的鸡,大公鸡干什么吃的?大公鸡就是保护小鸡仔的,能把老鹰打败。”

  “真的假的?”她还是有些不信。

  我笑着摇摇头没再说话。

  事实上鹰这个类别跟狗似的,也分很多种,小如泰迪贵宾,大如高加索阿拉斯加,不能一概而论。

  “快看!又飞出来了!”老黑惊呼着指向天空。

  我往天上看,刚才那只大家伙又飞了出来,依旧是那么震撼人心,这次它一直在向上攀升,翅膀挥动间给人一种有力而悠然的感觉。

  “我一枪给打下来?”老黑说着就从后背抡过枪打开保险。

  我连忙制止,“别扯淡,这么远你枪都够不着,闹出动静反倒容易吓走山里的野兽。”

  “可是它这么大,肯定很值钱的。”老黑有些不甘心的看着它越飞越远。

  “真想弄待会我们去看看它窝在哪里,有时间再来搞就是了。”我说。

  这个季节,频繁外出。要么正在孵蛋要么就是育雏,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它的窝应该就在刚才落下的那片山顶。

  “老鹰值钱吗?”老黑问。

  我摇摇头,“不太清楚,应该不太值钱吧。”

  在我当时的认知中,鸟类少有值钱的玩意,哪怕是老鹰也就卖三五百,而且不一定有销路。

  相对有市场的鸟类,大一些的如大雁、野鸭、野鸡还有猫头鹰。小一些的像竹鸡、斑鸠、八哥还有画眉一类的。

  这些里头最值钱的当属猫头鹰,因为民间有用它治头晕的习惯,不少女性坐月子时候受寒或者别的原因留下头晕头痛的毛病,就爱买这东西来吃。

  我是觉得有点效果但效果不大,有些熟人一年吃三五只,该头晕还是头晕。

  一边聊着天,我们找到番薯地附近,尤其是茭白田里被祸害得厉害,五六分的田,得有两分半被搞得一团糟,地里用破衣服扎着草人,没什么卵用。

  我们三人分头行动,阮梨找野猪印子,老黑下铁夹,我找路口下钢丝套。

  其实下夹子有个比较偏门的法子,用的人很少但是效果很好。

  我给你们说一下,自己斟酌取舍。

  以玉米地为例,野猪会在玉米地里头糟蹋,在玉米地中放两三个夹子,位置不需要过于讲究,别靠边就行。

  然后分辨清楚野猪从哪一片山坡下来的,这个很重要,野猪一来一群,比较难以分辨具体走哪个坳子,但可以确认从什么方向过来。

  在这个山坡和玉米地相接的位置,用树梢或者其他东西简单拦一下,放出两三个路口,路口子上不用下夹子。

  从这放出的路口子用眼睛去看,找到距离这个路口最近的灌木丛,就是它们来的方向山坡上,找距离路口最近的灌木丛,不用管有没有野猪印子。

  在这些灌木丛边下铁夹,每处下两到三个。

  这种下法也称作摆阵,之所以放出的路口不下夹,是因为路口容易在野猪来时就踩中。

  设想一群野猪过来,还没闹腾就有一只中了陷阱发出惨叫,其他野猪还能安心在这里吃东西?

  四散奔逃是必然。

  在路口下夹准确率虽然偏高一些,但往往只能干一只,想要多就不怎么现实。

  玉米地中的两三个夹子,就是用来碰运气的,野猪群进到玉米地中乱拱乱窜,夹中概率不算低,只要一只中夹,其他的就会受惊逃窜,会顺着留出的路口跑开,野猪有就近钻林子的习性,冲出路口就会一头扎向最近的灌木丛,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摆阵的意义了。

  不过这个法子容易伤人,所以用的很少,尤其是夹野猪的夹子都是大号的,夹中了人轻则皮肉翻卷,重则骨断筋折,慎之又慎。

  “行了吧?都已经搞了三四处地方了。”老黑走到我不远处叉着腰,“去看看那只老鹰?”

  我检查了一遍刚下完的套子,没什么问题,“这么急做什么?太阳还没下山呢。”

  “等太阳下山就迟啦。”老黑嘀咕道,“反正我们晚上还要过来打,不用搞那么多吧?”

  我直起腰喝了口水,“行吧,那就去看看。”

  “哈哈,赶紧的,迟了它就进窝不出来了。”老黑当即就兴奋起来。

  我喊上阮梨,三个人一同往那只大鹰出没的山头走去。

  刚爬上田埂,我顿时感到右脚一阵刺痛。

  不等我反应过来,一条花花绿绿的蛇立马就跑远了。

  草!

  咬了我就想跑?

  我当即就怒了,抄起不远处的竹子追着这条蛇打。

  这条蛇个头不大,全长不过一米左右,整体偏绿色,布满着黑色小点,脖子位置还有些红色斑纹。

  “菜花柳,没毒的。”老黑看着被我打死的蛇说。

  我没搭理他,而是看向阮梨,“药带了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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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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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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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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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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