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第114章 兄弟问你个事
  “好!”我一边答应,双手齐齐用力

  随后就见他拽着一条狼腿向外扯,这狼似乎还没死,尾巴紧紧夹着低声呜咽。

  我刚想提醒他小心,就见到胡兴国右手握着匕首直接朝狼喉咙捅了过去。

  他的匕首很快,这只狼还没来得及惨叫喉咙就被划开,白色的喉管半透明的气管还有奔涌而出的血液清晰可见,它的四肢剧烈扒动着,喉咙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

  我虽然也杀过不少东西,可这种活杀的场面还是第一次见,浓烈血腥味混合着狼身上的臭味很是难闻。

  许是嫌它动静有点大,胡兴国再次握着匕首从它喉咙处的伤口捅进去直插脖颈颈椎。

  一刺一挑,干净利落。

  狼四肢抽搐着软了下来。

  “拖开,我还要进去。”胡兴国说着就把狼的尸体踹向一边,不顾洞口血污又爬了进去。

  我看得眼皮直跳,心想这家伙看着普普通通,真动起手来想不到这么狠,不过这个给了我很多灵感,心里盘算着以后对付其他野兽能不能这么干,毕竟我以前都是等猎物失血过多自己死掉再去找,看了他的做法无疑给我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我把这只狼拖出来放在一边,洞里又是一声闷响,我知道差不多要上手帮忙了,看到他双脚扑腾就往外拽。

  洞里统共只有三只大狼,还有几只小崽子,胡兴国的意思是放过小的。

  对此我没有意见,抓大放小是打猎陈规,没什么好说的。

  解决完三只狼,胡兴国满身都是泥巴和血迹,像是电影里浴血后的主角似的,我给他递了支烟,“猛还是你猛。”

  他哈哈大笑,“要是没有你的枪我也不太敢这么爬进去。”

  后面简单商议,三只狼给了胡兴国两只,毕竟这三只几乎都是他一个人杀的,我和老黑之前还打了两只岩羊。

  我正给狼破肚子时,胡兴国说要去旁边撒泡尿,随后他握着手机用方言在打电话。

  “家里有点急事,我先带着东西回去了。”他说。

  我愣了一下,“狼不破肚子了?”

  “回家再弄。”他说。

  我点点头刚想问他方不方便带回去,他却已经拽着两只狼往回走了。

  等他走远了,老黑这才开口说道:“这人真猛,以后我们也可以这么干。”

  一边说着他还比划用匕首捅喉咙的动作。

  我笑笑没说话,继续掏心掏肺。

  处理完这只狼,之前徘徊在周围的两只狼也不见了,我们便也选择返回。

  路上我摸出手机看时间,八点十五分。瞥了眼信号,一格。

  回到临时营地时已经接近十点了,帐篷里阮梨正一脸紧张的坐着。

  “你们怎么才回来?”她问。

  我有点莫名奇妙,“怎么了?”

  “之前在我们这里吃面那个男的,半个小时前来了一趟,看得我心里发毛。”阮梨紧张兮兮的说。

  “那可不,我看着他宰狼的时候也心里发毛。”老黑呵呵笑。

  “他半个小时前就到了?”我问。

  阮梨点点头,“嗯,我还看了时间,到现在二十七分钟。”

  我哦了一声,心想这家伙速度真不慢,比我们早动身十来分钟而已,赶路却比我们还要快十多分钟,他还是拖着两只狼的,虽说两只狼也就一百斤左右,但那也是负担啊。

  为了免去明早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当晚就收拾东西出了山。原本打算搞值钱东西的,现在两只羊一只狼,再多就怕车子不好带了。找值钱东西只能改天再来。

  可能有的朋友会觉得跑到狼洞里去抓狼不切实际,一开始我也觉得是天方夜谭,但这就是事实。

  有关狼的这一习性极少有人知道。现在网络上也查不到,但在一九八九年李振营编写的狩猎知识手册中有明确记载,若非这次亲身经历,我也会觉得可信度不高,可事实就是这样。

  回到白果村时已是凌晨十二点半,本以为不会遇见村民,没成想几只土狗一只叫唤,没多久就有村民亮起灯查看情况,我赶紧让老黑加速离开。

  换做我老家,半夜狗狂吠也会出来看看什么情况,倒不是怕有贼,而是怕野猪毁了庄稼。

  第二天我们再次拉到老邱的废品收购站去卖,两只岩羊,一共是两百零五斤,十三块一斤,两千六百六十五,狼六百四,三千三百多点。

  给了阮梨六百,老黑一千二,我自己拿了一千五。

  路上我们在临近家门的地方见到一家新开的拉面店,于是进去吃。

  “可惜了没要他电话啊!”老黑说。

  我咽下面条摆摆手,“他不是说白果村的吗,下次去问问就知道了。”

  白果树就十多户人家,还怕问不到一个胡兴国?

  “他也是个胆大的,干嘛不单吃这碗饭呢?”老黑依旧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对此我表示理解,就跟我五叔一样,有经验有胆识,但还是不愿意铤而走险专干这一行,就像他当初极力阻止我这么做一样。

  老一辈人,大多比较畏惧法律红线,宁愿小小的搞一些,也不愿意彻底走上这条路。当然还有另一个客观原因,那就是他们都有家庭了,不得不为家庭考虑。

  正在端面的老板突然走了过来,“你们搞啥.工作的?”

  我闻言愣住,打了个哈哈,“做倒卖的。”

  “二道贩子啊?”面店老板一瞪眼,“贩什么啊?这生意做的好还是不错的!”

  我随便说了个废铁应付了过去,吃完就往家里赶,心里更是暗暗想着以后在外头还是少聊敏感的东西,万一被人听了去麻烦得很。

  刚到门口,我就见到有个人正向着我们这边走来,可不正是上次找阮梨的那个男人吗?琇書網

  我给老黑无所谓,照常下了车,阮梨不知道是故意躲他还是怎么的,赖在车上没下来,我倒也不急着催她,刚打开大门,没成想这家伙竟然凑了过来。

  “兄弟问你个事。”他说。

  我挤了挤眼睛,“啥事?”

  “阮梨在家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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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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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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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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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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