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第111章 岩羊群
  “狼猫?”这是个什么东西?我突然有点好奇。

  这个男人却并没有多做解释,他只是笑笑,“野兽多得很呐!哪天来收茶叶记得和我说一声,我家都囤了两天了。”

  我点点头,咧着嘴答应。

  “走,上车,再往前挪一点。”我招呼老黑。

  刚才我想明白的就是,这些村里人搞点兔子麂子,并不认为自己犯了多大的事,因为自身并不认为是多么严重的事,所以也不怕被人发现,更不怕说出来。

  而我却不同,我清楚的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有些事虽然已经彻底没了痕迹,也绝不会被找到把柄翻出来,可我心底就是很怕,所以这也就导致我对承认自己打猎忌讳颇深。

  我应该坦然一点的。我在心里想。

  就像那些小偷或者电视里放的连环杀人犯,越是惶惶不可终日的犯罪分子最容易被抓,因为他们太明显了,稍微一查就知道这人有问题。反而是那些显得很淡然的人,隐藏颇深,让人不易察觉。

  车子停好,我们背着东西开始进山,从地图上看,只需要往右边一直走就可以到南天门,说实话此刻我已经不执着于去南天门了,因为这里一望无际的都是山。

  有山就会有野兽,这一点毋庸置疑,区别就是东西值不值钱而已。

  有了上次遇见五步蛇的情况,我们这次就小心了很多,人手一根木棍,还特意准备了几个小帆布袋,就防着遇见蛇。

  山涧,永远是进山最快的路,而且水边阴凉,走起路来很是凉快,不知不觉我们就走了快半个小时。

  我找了块空旷些的地方查看地形,发现周围的山林已经逐渐稀疏,又有点像上次一样,再往前走就光秃秃的了。

  “今晚就在山顶扎营吧。”我说。

  上次在树林里扎营,来回往返很不方便,扎营在山顶比较容易辨认方向,反正这周围也没什么人家。

  “咦!”老黑突然小声嘀咕,“春华你看,那边是不是一个人?”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远处山顶荒坡上有个人影正在移动。

  “好像是同行啊?”我说。

  距离有些远,除了可以确定这是个人以外就很难看出他到底是在做什么,不过他在山顶荒坡上总不会是去采茶砍树的吧?

  “要不要去接触一下?”老黑问。

  我连忙摆手,“别,别主动去找人家。”

  我实在是不太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他要是主动找到我们还好说,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恰好我又能帮得上那么我不介意助他一臂之力,但我就是不喜欢主动去跟人家有交集。

  阮梨闷着声跟在我们身后,逐渐的我们也走出树林范围开始爬坡,这些荒坡都是大石头和荒草,我们三个人显眼的很。

  走着走着我就发现刚才那个人不见了。

  估计是发现了我们主动避开了。我想。

  其实这也很正常,要是同村的熟人还好些,陌生人,又是这么敏感的事情,想来没几个人愿意跟别人凑到一起。

  然而,我却想错了。琇書網

  刚在山顶避风处扎好营,我就看见之前那个人从一旁爬了过来。

  他站在三十多米外用方言打了声招呼,我听不懂就没搭理他。

  这人穿着一身黄色迷彩服,估计四十岁左右,黑黑瘦瘦,下巴上有一撮山羊胡子。

  “你们,也是来打猎的?”他又换普通话说。

  话说到这份上不搭理就有些不礼貌了,我笑着点点头,“对啊。”

  他见我回了话,又开始慢慢靠近,腰上别着牛角硝袋,手里提着一杆短铳。

  这人姓胡,叫胡兴国,白果村的人。

  “这两天东西不好搞。”胡兴国笑笑,给我递了根烟。

  我接过烟,看着他的装束想起了五叔,心里感觉亲近了些,“怎么说?”

  “全被狼猫赶跑了。”他说。

  “狼猫是什么?”老黑问。

  我也刚想问这个问题,第二次听见狼猫这个说法,真是越来越好奇。

  胡兴国盯着我们的帐篷看了看,嘿嘿笑道,“狼猫就是猫啊,长得跟狼一样。”

  长的像狼的猫?

  我挠了挠头发不太理解,还真没听说过这样的东西。

  简单的聊了几句,我得知他跟张松柏一样是专门打些野兔卖给市场上的,按他的说法,这里兔子很多,尤其是像这样的山顶荒坡上,可是最近几天兔子很少见。

  其实说到兔子,我又有题外话要说了,我们养殖的兔子多是家兔,这种兔子不是本土的,而是其他国家引进过来的品种,会打洞,跳不高。我们国家的本土野兔是不会打洞的,有些会刨个浅坑,有些干脆就不会刨坑,躲到哪儿算哪儿。

  聊过之后我和老黑跟着他一起转转,因为他说这附近有野羊。

  荒坡上视野开阔,远远的两三个山头的情况都能看清楚,我是没发现野羊的存在,不过既然这个本土猎人这么说了也不妨跟着他看看。

  走了一阵,羊是没看见,羊粪倒是有,还不少,除了羊粪以外兔子粪便也随处可见。

  来到一块大石头边,胡兴国忽然蹲在地上开始装硝,我见状便知道他是发现东西了,按说这种短铳射程不远,可我左看右看也没发现东西。

  直到他抬起铳瞄准,顺着他瞄准的方向,我才看到二十米外有一双耳朵高高竖起。

  好眼力!我在心里暗暗赞叹。

  可能与他们常年在这里打猎也有关系,反正换做我我是很难注意到那里有只兔子的。

  一声巨响,白烟飘起,那只兔子发出吱吱的叫唤原地扑腾。

  “春华!那边!”老黑急吼吼的喊。

  我连忙顺着老黑指的方向看,隔壁上头上几只羊接二连三的跑跳着离开。

  “快,追过去看看。”我说。

  另一个山头,其实还是这座山,只不过是另一个山峰,距离我们三四百米而已。刚才要不是胡兴国开铳惊动了这群羊还真难以发现,因为它们的毛色与环境几乎一模一样,而且这山顶上风吹个不停,野草晃动着也不容易察觉远处有东西在动。

  我和老黑两个人快速追击,说是快速但远没有这些羊跑得快。

  等我们追到另一个山头朝下看去时,羊群已经钻进了林子里,而就在这个时候右边远处一道矫健的身影一跃而过紧跟着进了林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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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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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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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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