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开这个会的原因有三点,第一是我们刚赚到了一笔大钱,近期是否还要干?怎么干?
第二则是之前老黑提到过的,临近清明,要不要回去,谁回去?
最后一点就是我对家里有点不放心,虽然已经委托姓吴的帮忙看看,但经历卖虎骨这件事之后我对他的信任度直线下降。
“我回去吧。”老黑叼着烟吞云吐雾。
“你回去……”我沉吟了一会儿,用手指尖轻轻敲着桌面,“家里可能抓的挺严,能不能应付过去?”
老黑笑嘻嘻的看了我一眼,“你打猎被人看到过很多次,和张友红又有仇,谁知道我在做什么?”
我想想也是,老黑从跟着我开始就没怎么在老家村民面前露面,知道他的人也就姓吴的和何老三。
想到这里我心里已经决定让老黑回去,不过出于尊重还是要听听女同志的意见。
“你有什么想法?”我问阮梨。
她下巴磕在桌边,闻言两个眼珠子转来转去不说话。
“唉?春华?”老黑突然开口,“那你们在这边有什么打算?一直住在这里吗?还是要转移地方?”
我咧嘴摇头,“之前不是说了吗,避一阵子风头,这里到处都是山,可以在汉中修整一段时间。”
“你就是看中那两个女的了!”阮梨阴阳怪气的说道。
我翻了个白眼,不跟她做口舌之争。
现在手里几十万块钱,我才不急着马上又去搞事,这城市周边都是大山,很适合我们,但初来乍到还是要熟悉一下地方的,不然直挺挺跑山上去很容易被点炮。
所谓点炮就是被举报的意思,这是我们最怕的。
阮梨跑出来本身就是因为家里要把她嫁给隔壁村的癞头,她不愿意回去很正常,我也就没多问。
老黑当天下午就跑去买了火车票,这回去一趟可不容易,要转车三四趟,估计两天才能到家。
“跟我一起上街?”我敲了敲阮梨的门。
她哦了一声,踩得地板咚咚响,不多久我们一起出了门,我要去存钱,她想要买衣服,顺着路,刚好。
那一年刚普及银联卡,刚办完卡就有人给我推保险,我没搭理他,一个比我大两三岁的男的,穿的还挺正式,就是普通话不标准,虽然我也说的不标准,但我听得出来。
我往外走,他一个劲缠着我,见我死活不同意,他又问我要手机号码。
我想着手机号码经常换,给他一个也无所谓,主要是这人太烦了,牛皮糖似的。
我存完了钱,阮梨便拉着我去买衣服,街上的人从衣着就能判断生活条件,穿着印有某某商标衣服的多是工作比较操劳的,家境条件一般,穿深色布衣服直筒裤的,也是差不多水平的人。
偶尔有穿着牛仔裤的年轻人,尤其是女性,屁股轮廓被紧紧包住,总能吸引路人多看两眼,我和阮梨都是穿着比较便宜的衣服,像是一对年轻情侣。
我之所以讨厌逛街,一方面是因为我之前家境贫寒,上街都是买不起的东西,去了也是找不自在,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要挑来挑去,逛两三个小时脚都站得发僵还没挑中心怡的。
不过好在最后还是买到了,在一家美特斯邦威店里,现在可能觉得这个牌子一般,当时那可是相当高端的店铺了,再高级的就很少见,也接触不到。
当阮梨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确实让我眼前一亮,蓝色牛仔裤,裤脚有点像碗口,我不清楚这叫什么裤,就是小腿挺紧裤脚又有点宽的。上身则是一件白色带蕾丝的衬衣,外套也是牛仔的,她披在身上叉着腰对镜子照。
“有点像理发店海报里的女的。”我说。
她回过头看了我一眼,“好看吗?”
说完还故意把马尾辫解开,乱糟糟的头发捋到耳后。
“好看。”我是真心的。
然后她就穿着这一套出了门,吸引了不少男性目光,我头一次觉得这姑娘带在身边挺有面子,因为有些男的会用羡慕的目光看着我。
看着时间到了差不多五点,我们决定去吃饭,现在手里有的是钱,以前不怎么舍得去的饭馆也敢昂着头往里走。
走进的是一家名叫聚味楼的饭店,一进门就有四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低头哈腰,“欢饮光临。”
我有点不好意思,右手勾在身前像只猴,阮梨突然一把拉住我左臂往里走。
“先点菜?两个人吗?”一个三十多岁女人穿着职业装走到我们面前。
我点点头,想看菜单却被告知这里都是看菜点菜,就是蔬菜或者荤菜都是放在展示柜里的,看上什么点什么。
点菜间在右侧,一进去就能闻到浓郁的香味,是各种半熟肉菜散发出来的。
“咦?”看见角落有几个铁笼子,里面关着些野货,“这个也卖吗?”琇書網
点菜员上前几步,“野味,卖的,不过有点贵。”
“哦。”我点点头,走上前仔细看。
一共有三个笼子叠在一起,最上头是兔子,其次是一种我不认识的鸡,跟竹鸡有点像,最下面是用网袋装着的蛇,可能是因为点菜间温度太低了半死不活的蜷在那里。
我们点了一个那种叫不上名字的鸡,一个熏肉炒春笋,还有一个青菜。
“这鸡肉好柴啊?又小。”阮梨一边吃着一边抱怨。
我微微侧过身小声说,“他这里东西都是野的,你没发现那些兔子都是断了脚的吗?”
“野的又怎么了?”阮梨愣了愣,“我们不经常吃野的吗?”
我无奈看了看周围,见人不多这才接着说,“野的这种鸡,肉就不会多,竹鸡野鸡你没吃过?肉嫩的那都是吃饲料长大的速成鸡。”
“还有,他这里的货明显就是找人收的,你说我们要是也搞一些,能不能卖到这里?”
说到这个份上,阮梨才明白我的意思,她贼兮兮的看了看周围,“那我们去问问?”
我无奈的笑笑,“吃饭吧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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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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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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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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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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