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第74章 残骸
  设置警戒在野外行动中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别说是野兽,哪怕防的是个人,只要对方没有注意到绊线的存在一样可以有效预警。

  设置完警戒之后,老黑和阮梨那边也都弄的差不多了,晚饭就比较简单,泡面。

  “早点休息吧,今天赶了一整天路都有些累了,明天开始正式开工。”我说。

  正在捣鼓炭火的阮梨嗯了一声,老黑也点点头。

  那个时候我们没什么夜生活可言,早睡完全不是问题。或者说那个年代的人多半如此,天黑之后有电视看的那是有钱人家,普通人要么玩牌要么跟老婆上床打架,单身汉就呼呼大睡。

  晚上我留了个心眼没敢睡太沉,深怕夜里有东西摸过来我们睡太死醒不过来,好在一晚上都很安静,无事发生。

  第二天清早天色微亮我们就相继醒来,是被林中鸟儿吵醒的,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但等到真正天色大亮它们反而又没声音了。

  我正朝着天上看,后背忽然被人拍了一下。

  “在看什么?”

  回头一看,是阮梨。

  我皱着眉头说出心中忧虑,“都快七点半了太阳还没出来,天上灰蒙蒙的,搞不好要下雨。”

  “那你打算怎么安排?”这时老黑从帐篷里钻了出来。

  “我们马上出发,先到前面水滩附近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今天以下夹子为主。”我说。

  他们两个都没什么意见,很快我们就开始行动起来。

  老虎喜水,它们怕热不怕冷,擅游泳而不擅长爬树,水滩应该是它们比较喜欢来的。

  话说老虎其实不是不会爬树,恰恰相反的是老虎爬树很有一套,但限于身材体重不易于上树且树上没有它们需要的东西,所以这才有了老虎不会爬树的假象。

  什么猫是老虎的老师,授徒时留了一手什么的纯属扯淡。

  这片水滩不算小但也称不上大,五六千个平方左右,差不多一个小公园的大小。

  我不清楚这里水深,四周水草倒是不少,要是抛开打猎的前提不谈,这儿应该是野钓的好来处。

  “这里也不大,不用走一起,大家分开看看吧,有什么可疑的地方就喊一声。”我抬手围着水滩比划了一圈,招呼他们散开。

  地方大走一起就算了,这小地方实在没必要浪费人力资源,尤其是天色不好,我要抓紧时间。

  老黑选择与我反方向绕行,阮梨晃悠晃悠一直跟在我身后不远,我假装没看见。

  走了一阵,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之处,真要说起来也就是途中我惊起了一只野鸡,除此以外就是附近有不少嫩草叶有被啃食过的痕迹。

  “春华!”

  老黑在对面喊了一声。

  发现踪迹了?我愣了一下,随即向他赶去。

  我心里是不太相信运气这么好,短短一个小时不到就能发现重大线索。

  来到老黑身旁,他正指着地面上的一段残骨,“这是什么东西?”

  “野猪?”我看了看,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推断,“野猪肋骨没这么长,还比这宽。”

  “这应该……是吃剩下的吧?”老黑的声音有些激动。

  我也激动,“对,像是大家伙吃剩下的。”

  这大家伙不用多说,就是讲的老虎。

  眼前这段不确定是什么动物的前半截残骨就是最有力的佐证。

  这具残骨长度有五六十公分,肋骨长度接近半米。按这个体型勾勒出它本身的大小,估计不比我之前夹的那只鬣羚小。

  能捕杀这么个大家伙的动物在国内并不多,放到华东地区更是屈指可数。

  熊、狼、豹、虎。

  “再找找看,看看能不能找到其他骨头。”说着我就左右巡视起来。

  不管什么猛兽干的,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吃不完拖着藏起来过几天再,只需要找到余下的骨头或者肉块,就能大致判断它离去的方向,下次来它大概率也是走这个方向。

  很快我就在二十多米外的地方发现了脑袋,是一只鹿头,鹿角已经折断,看上去不像是割鹿茸的人干的。

  以刚才发现残骨的位置目测连线到这儿,再一路目光延伸锁定这只捕食者离去的大致方位,跟快我就有了猜测。

  “老黑,准备好大号的夹子。”

  老黑点点头,从蛇皮袋里掏出来一个直径二十五厘米的大铁夹和小锄头,这锄头是我特意买来挖坑做陷阱用的,就是花园锄头,方便携带。m.xiumb.com

  沿着我预估的线路走了不过四十米左右,地上两只脚印显眼至极。

  “我们要发财了!”老黑激动的脸色涨红。

  我无奈摇了摇头,“别高兴太早,钱没下袋就永远不牢靠。”

  还有一句话我没说出口,那就是哪怕我们搞到了老虎也没办法运出去,总不能装在蛇皮袋里两个人拽到路上拦车。

  老黑蹲下身伸手比划了一下,“乖乖,这脚印都快赶上我手印了。”

  这个脚印呈梅花状,可以肯定的是这并非熊与狼。

  狼脚印之比狗略大一些,远远达不到眼前这脚印的大小,熊的脚印倒是有这么大,但是熊的脚印更狭长一些,不是这么圆的。

  “这里不好下夹吧?”老黑看了看周围说。

  这近处一棵大树都没有,没办法拴住铁夹,就算走运夹住了东西也没办法留住它。

  “这里确实不好下,我们再往前看看。”我点点头。

  一直找到前脚灌木附近,脚印痕迹再也没发现过,倒是兽径发现了两条。

  这两条兽径都被踩得光秃秃的,应该是某种群居动物的路径,我觉得就是刚才发现的那个骸骨的东西。

  “夹子拿来。”我伸出手,老黑将铁夹交到我手上。

  对付这种东西就不能在路中间下夹了,不然的话大概率是会夹中老虎的猎物,而非老虎本身。

  我找了个最窄的路段,开始沿着兽径左侧三十厘米的位置开始挖坑。

  挖坑倒没啥好说的,与小号夹子一样,无非就是坑挖得大小的区别。

  这条兽径的左侧就是靠着水滩的方向,右侧是山壁,没什东西会从这个位置过来。

  况且老虎捕猎习惯性就地寻找掩护,所以它会踩着路边下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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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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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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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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