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第14章 野只因
  这片山谷在我心里从此刻开始已经打上了极度危险的标签,退到谷底小路上之后我依旧心有余悸。

  大家在手机里电视上看到的猛兽,感觉也就那样,不过是一只体型大一些的动物而已。

  只有真正面对面才能理解野兽的恐怖之处。

  举个例子,大体型的狗知道吧?

  不说高加索、阿拉斯加那些特别巨大的,单说农村地区常见的土狗,体型稍大一些的,肩高不过五十厘米左右,体重不过三四十斤。

  它们凶起来龇牙咧嘴的样子都让人觉得有些发怵,这还是家养的东西。

  我有些沮丧。

  因为我不太敢继续向深山走了。我的脚步开始向出山方向迈出。

  一路上我走得不快,我在想往后怎么办。

  这是我第一次夜里巡猎踏足深山,我就已经退缩了。说好的靠打猎为生……

  我觉得自己太懦弱了。

  心有不甘可却升不起回头继续前进的欲望。

  来到九里冲,也就是岔路口的地方,我觉得可以再在近一些的山谷看看。

  自尊心或者说自己内心的声音,让我不甘于就这么空着手回家。

  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再去潜龙坞,但很快就被否决了,因为那儿近期确实不适合去。

  至少要两个月,让其他动物在那儿栖息下来才行。

  于是我想到了上次和五叔去过的那个山谷,决定去碰一碰运气。

  那儿上次没有发现猎物,是见着了野猪的脚印。

  野猪这玩意活动范围很广,方圆十公里一般只有一窝野猪,十多只左右。

  来到谷口,也就是那次见到大老鼠脚印的地方,我扬起下巴朝着头灯光束哈了口气。

  淡淡白气升腾,在光束中很是显眼,它们悠悠的向我身后飘散。

  风向没问题。

  上次来这个山谷还是白天,当时里头被白雪覆盖,现在看着头灯照出的景象又是另一番模样。

  这个山谷并不宽,左右两边也就五六十米的样子,越往前去越窄,满是水杉树。

  我向着里头慢慢搜索,心里期望可以像上回在潜龙坞一样发现野兔,搜寻得十分仔细。

  野兔这玩意颇有意思,它们遇见危险第一反应是紧紧趴下隐藏起来,只有十分紧迫的时候才会突然跃起逃之夭夭。

  找了十多分钟,依旧一无所获,我有些开始急躁了,头灯开始在周围晃来晃去。

  一棵水杉树根部的白色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在灯光下很显眼。

  我凑上前看,一坨一坨的像吃雪糕滴落在地上的奶油点一样。xiumb.com

  水杉树根部有水桶那么粗,周围一大片都是这东西。

  我想起五叔笔记上提到的,心里已经有了大概。

  搭箭上弦,做好瞄准准备,虚瞄在头灯光束中间,而后缓缓抬头。

  光束随着我的动作沿着树干向上照射,我瞬间就发现了左侧一根枝干上趴着的三团灰白色东西。

  野鸡。

  光束罩住它们之后我就不再移动脑袋,不敢让灯光乱闪。

  夜间狩猎禽类的要诀之一。

  绝大多数鸟类夜间都是瞎子,它们看不见东西不敢乱飞,趴着不动不是没注意到人,而是不敢动。

  灯光一旦乱晃让它们看清了周围情况,它们立马就会飞走。

  这三只野鸡距离我并不远,五六米而已,排成一排。

  我双臂用力拉开弓,找了个尽可能穿过三只的角度瞬间射出。

  嘣的一声响,紧接着野鸡们剧烈扑腾,鸡毛飞舞。

  看到三只野鸡都在拼命扑腾翅膀,场面一度混乱。杉树的枯枝、鸡毛、灰尘漱漱落下,一只野鸡垂直着落了下来,另外两只出了头灯光晕。

  我听见有野鸡挥动翅膀飞走的呼呼声,不过现在不是贪多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全部在掉下地的这只野鸡身上。

  虽然落在地上但它并没有死透,依旧在不停的扑腾翅膀惨叫。

  有了上次兔子的经验我没有犹豫,三两步上前直接摁住了它。

  这只野鸡是母的,浑身灰色,背上有点黑色和白色斑点,它的眼神很惊恐,嘴巴张着惨叫。

  我顾不得那么多,两手抓着它的脑袋就是一扭。

  消停了。

  与此同时,不远处还有响动传来,我心头大喜。

  还有一只!

  另一只并不远,我循着声音很快就找到了它,也是只母的,一边膀子耷拉着趴在地上惨叫。

  我去抓它的时候它还啄我,给我手上啄出了几个血痕。

  依旧是双手一拧,山谷里瞬间安静下来。

  我把两只野鸡装进蛇皮袋,用手掂了一下估计有三斤多。

  “不知道野鸡卖什么价格,明天问问五叔。”

  我轻声自言自语,把蛇皮袋挂在树上继续向山谷内部搜索。

  野鸡这玩意是成群的,一只公的带着几只母的。

  说到野鸡就不得不提一嘴它们过夜的习性。

  城市里的森林公园、郊区农田边的小树林或者单独的大树,可以通过远看以及近处观察的方式判断野鸡是否会在这里过夜。

  远看是看树情,大树枝叶不能过于浓密,必须要有一侧是相对空旷的,这在猎人行话里叫做‘鸡窗’。

  鸡窗就是野鸡可以通过这个枝叶空隙快速脱身,这是它们寻找落脚点的必备条件之一。

  小树林中相对高一些的树,森林公园中边缘位置最突出的树,这些很容易藏野鸡。

  近看就是观粪。

  野鸡经常停歇的树下会有成片的鸡粪,要注意判断是否新鲜,是不是近期的。

  除了野鸡以外,竹鸡、斑鸠也都有这个习性。

  天气晴好,它们会落在树梢位置以防敌害,雨雪天气它们就会落得低不少。

  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我在水杉树林里转了一圈,没再看到其他野鸡,这让我有点失望。

  走着走着就到了山谷深处,我照着灯光发现自己来到了上次与五叔发现野猪脚印的地方。

  现在积雪融化,脚印没那么容易发现,不过我瞎照一通还真有所发现。

  与上次脚印大概平行两三米的位置,有一道二三十公分宽的横向窄路,我最初只是抱着怀疑一切的态度有所注意,仔细一看还真有脚印存在。

  干一票大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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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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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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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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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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