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第4章 收获
  我们往山外走,与来的人打照面,他们一共有四个人,带头的我认识,是村里的老杀猪匠,姓刘我们村里人都叫他九斤。

  “哟,今天可以啊。”

  九斤盯着我和五叔的猎物看,一脸羡慕之色。

  五叔咧嘴应了一声,算是打过招呼并没有多话。

  我们两拨人在山间小道上显得有些拥挤,九斤路过我身边时盯着我看,忽的开口,“你是凌老四的儿子凌春华吧?”

  我嘿嘿笑着点头承认。

  但刘九斤的话头显然不在我身上,他们几个人从我身边过去之后再次喊住五叔,“凌老五你进山比较多,知不知道哪儿有草药?”

  “草药?”我有些疑惑,转头盯着他们看。

  除了刘九斤以外,其他三个人年纪也都不轻,基本都是五十岁左右,两个人背着背篓提着小锄头,看上去像是采药那么回事。

  五叔露出一副鄙视神情,“你自己也是打铳的人天天往山里钻,你问我?”

  “这不是多问个人多条路嘛。”刘九斤呵呵一笑。

  说完他侧过身指了指身边的三个人,“城里来的朋友,我不好让他们空着手回去啊。”

  五叔见一时摆脱不了他们,索性招呼我放下野猪休息一会儿,“现在大雪封山去哪个旮旯挖药?要有也是树山直坞那里头,你们还跑那么远?”

  树山直坞是我们村里人的说法,就是大山里头很深处的一座山头的称呼,平日里没几个人会去那里头,一方面是因为路途太过遥远,另一方面则是传言那里面有不干净的东西。

  我到现在也还是不相信这种说法的,不过凡是深山肯定会比近处要危险得多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刘九斤叉着腰叹了口气,“我也觉得直坞有,先这么说吧。”

  说完他就带着那三个人继续进山。

  我突然想到之前撒下的稻谷,“叔,我们的稻谷……”

  “没事。”五叔摇头了摇头,“村里人这点规矩还是有的,傍晚的时候你来收一下。”

  我似懂非懂点着头,心里对他们这些老猎人之间的事情又生出些好奇。想到这里我脑袋里不禁再次生出很多问号,就是刚才打野猪时五叔所做的一些我不理解的事。

  出了山,过桥之后才能绕路回家。过桥途中我们被村里人看见,一时间围上来不少人凑热闹。

  五叔交代我不要啰嗦,他来应付。

  回到家门口时,突然从屋里窜出个女生把我搞的一愣。

  我盯着看了几眼才发现是我的一个小学同学,“阮梨?”

  阮梨看着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一路小跑着走开了。

  我不明所以,将野猪丢在地上后就进了屋,这才发现是我姐回家了。

  我姐也就是五叔女儿,比我大一岁,和我从小吃一锅饭长大的,说是亲姐弟也不为过。

  一阵寒暄又去了个把小时,四明钟上时针已经指向下午一点多,因为要赶时间把野猪收拾出来卖,五叔顾不上吃饭,招呼我一起帮忙。

  我们老家宰猪还是用传统的办法,就是烧水烫毛刮干净之后再开膛破肚取出内脏,能吃的吃能卖的卖,实在没用处的多是在河滩上挖个深坑埋掉。

  一直忙到四点多,整只野猪收拾干净被砍成五斤左右的小块,我帮忙抬长凳搬床板,把肉一块一块的摆好等待村里人来买。

  买野味这事情现在看似不常见,在当年不算新鲜事。

  五叔只分出一半拿来卖,另一半留着自己吃以及送人。

  当时城里猪肉价格是七块五一斤,村里的土猪肉更便宜只卖6块,而野猪能卖到十块。

  近两年我不太清楚了,没怎么接触这些东西,10年的时候是卖到了三十五一斤的高价的。

  整只野猪两百二十多斤,除去猪头内脏,半扇净肉只有六十多斤。

  一直卖到五点半天将黑,卖出去一小半。琇書蛧

  “剩下的我明天拉到镇上去卖,你去看一下稻谷。”五叔将剩下的野猪肉装进竹筐往家里搬。

  那个时候家里穷,买不起冰箱,不过好在是隆冬,肉类放一两天也不会有问题。

  解决完手头的事,我趁着天还没全黑出发了。

  撒下毒稻谷的地方并不太远,我一路小跑花了几分钟就赶到第一处,光线比较暗,走到近前我才看清楚收获。

  也就差不多半平米的位置,稻谷被吃的差不多干净了,地上躺倒近十只各色鸟类。

  最小的是山麻雀,比常见的麻雀要小一号,有四只,其中一只剩下个脑袋,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吃了。

  除了山麻雀以外还有两只绿色的鸟,我叫不上名字,反正不是白头翁。

  最后也是最显眼的,一只珠颈斑鸠,还有两只怪鸟,不比鸽子小。

  我来者不拒全都给装进了蛇皮袋。

  “还有一块地方,会不会更多?”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加快速度赶去,因为山里已经很暗了。

  另一处地方在一片苦竹林边,紧挨着山脚,白天爬过来就花了不少力气,这会儿光线不好我还滑了两次。

  “咦,鸟呢?”

  看着空空如也的地面我傻了眼,心里顿时感到气愤。

  一定是被人偷偷拿走了!

  地面上的稻谷都不见了,为此我还特意趴近了仔细看,几乎被吃了个光,但鸟一只都没有!

  这就好像自己辛辛苦苦播种的东西被人摘了果实,被窃取成果的感受极为让人抓狂。

  我蹲在地上胡思乱想,约莫过了五分钟,天色已经暗得不成样,要不是地面积雪能反光就已经看不见路。

  我不得不接受事实,无奈选择返回。

  手里提着蛇皮袋,尽管里头也有几只鸟,可我总是高兴不起来,总觉得被偷的那一块地方肯定会躺倒一片,比我手里的要多得多。

  回到家,与五叔告知此事之后他脸色不虞,不过倒是没说什么,“先吃饭吧。”

  晚上吃的是野猪肉,配上几个小菜,堂姐回来五婶还特意买了点带鱼。

  我与五叔边吃边喝,心情也逐渐好了不少。

  “今天卖出去两百多块钱,明天把剩下的那些卖掉,我给你两百。”五叔抬起酒碗高兴的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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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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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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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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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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