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番外:刘萍秀篇【万字全】
  “你确定?”局长问。

  刘萍秀嗯了一声,“我确定。”

  “那行,华南虎的事情你继续跟吧,摸清楚罪犯的位置以及东西的去向,全部追回才算完成工作。”

  “……好。”刘萍秀无奈答应。

  这个任务很难,明摆着就是故意刁难她。可她不得不接受,她清楚得知道哪怕是想办法推掉了这个任务,也还会有其他刁难丢过来。

  出了办公室的门,她的心情已经沉入谷底。

  找凌春华?

  去哪里找?

  东西追回…

  当我是神仙吗?

  回到家里,刘萍秀独自一人喝了点酒,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隔天有要好的同事打来电话八卦,提到有个特别组去了黄山,因为刘萍秀刚从黄山回来,这个同事想问问清不清楚过去的人是办什么事。

  刘萍秀找了个借口糊弄过去之后立马就赶到车站买了车票折返向黄山。

  现在的任务是搞清楚虎骨的去向,凌春华那三个人的踪迹丢了,目前唯一的靠谱办法就是从这个吴金发这边下手。

  但是很明显,局里刚去的那一个特别行动组就是针对吴金发去的,她不清楚自己现在行动的定位算什么?

  说难听点,更像是在帮局长处理见不得人的任务似的。

  可她别无选择,只能过去碰碰运气。

  再次来到黄山,她直接来到了吴金发居住地边不远的小旅馆住下,这个位置是上次通过县公安局里调取出来的。

  一连等了三天也没有见到吴金发的踪影,这让她不禁有些烦躁。

  这么长时间见不到人,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吴金发很可能是与凌春华他们碰头了,虎骨很可能已经被他们给出手了。

  可除了吴金发之外她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得耐着性子继续等待。

  ……

  夜里十一点,刚从洗手间走到床边的刘萍秀习惯性撩开窗帘向吴金发家那边的方向看了一眼,这一看过去让她立马精神了起来。

  一辆黑色越野车停在门口,走下来一个高个子男人,距离有点远她没办法确定这个人的身份,不过想来应该错不了。

  匆忙出了门,她直奔吴金发家那边,可刚走到路口就听见远处响起了警笛声。

  “这么快?”刘萍秀微微蹙起眉头。

  短暂迟疑后她立马向黑色越野车跑去,车就停在路边,里头没人。

  警笛声越来越近,她已经开始做两手准备了。

  要是警察先到就配合警察拿下吴金发,要是吴金发他们先出现,就帮着吴金发撤离。

  她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目的是什么。

  念头刚确定,屋子里就冲出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他刚一出现就注意到了刘萍秀。

  两人四目相对,这个男人掏出手枪对准了刘萍秀,同时奋力往车上冲。

  “别开枪!自己人!”刘萍秀赶忙举起手连连摆动。

  这个男人微微有些错愕,不过也没说什么,跑上车之后立马就发动了车子。刘萍秀见状就凑到车窗边拍了起来。

  “做什么?”男人摇下车窗冷眼看着他。

  刘萍秀一指后方路口,“警察马上到了,吴…老吴呢?”

  听到眼前这个陌生女人提到老吴,男人打开车门让她上了车,并没有说话,只是看向屋子大门方向。

  这时后方警灯闪烁,眼看着就要赶到,男人一咬牙就踩下油门,车子瞬间窜了出去。

  摆脱警车追逐后,男人一边开着车,开口向刘萍秀询问,“老吴叫你过来的?”

  刘萍秀转过脸看向他,眨了几下眼睛后才摇头,“不是。”

  闻言,男人一转方向盘将车子拐进小巷中停下,转过身再次拿手枪对准了刘萍秀,“我好像没见过你?”

  “你别激动。”刘萍秀有些紧张,放平语气轻声安抚道,“你们刚卖虎骨回来吧?”

  听到虎骨,男人眼神陡然变得凌厉起来,直接拉开了手枪保险。

  “你听我说完。”刘萍秀不敢再藏着掖着,把自己跟凌春华他们合力找老虎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我是听他说会跟老吴汇合,才找过来的,抓老虎有我一份力,怎么就不管我了呢?”刘萍秀故作委屈道。

  开车的男人自然就是方飞龙了,对于老吴与杨胜建等人间的尔虞我诈他不清楚,但凌春华确实是跟他们汇合并且卖了虎骨。

  这让他有些犹豫不定起来。

  在他看来,眼前这个女人的话八成可信,只是当下这个情况又该怎么面对?还有老吴的情况同样让他担心不已。

  “你打算去哪里?”刘萍秀小声的问。

  方飞龙闻言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要不我们去找凌春华吧?现在这边肯定到处都在找你,待在这里不安全,凌春华那王八蛋刚赚了钱,不能让他独自潇洒啊?”刘萍秀又接着说。

  见方飞龙依旧沉默,刘萍秀不禁有些急眼,“你倒是说话啊,发愣算怎么回事?”

  说完之后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心想老娘冒着风险跟你接触,你要是在这里磨磨蹭蹭再被抓住了,我这一番计划不就全泡汤了?

  过了差不多一根烟的时间,方飞龙才开着车子向郊区驶去。

  天亮时,两人已经离开了黄山市地界。

  半晚上接触,他们也已经相互算是认识,从方飞龙口中,刘萍秀也已经得知了凌春华他们的去向。

  两人白天蛰伏夜里赶路,花了四天时间再次来到汉中,但是两个人都没有凌春华的手机号码!

  方飞龙之前一直是按老吴的指示做,而刘萍秀说到底跟凌春华他们只是算认识,同样没有存号码。

  就这样,两个人在汉中一直找,偶尔住酒店,多数时候就在车里待着。

  期间方飞龙通过歙县的朋友得知了老吴的情况,替他感到惋惜的同时也庆幸自己当时没有头脑发热留下来。

  而刘萍秀这边迟迟没有进展,局长几次三番打电话过来询问情况,甚至表现出极为不耐烦的态度,这让她很是鄙视。

  局长要的是什么?

  还不是想把那副虎骨给搞到手,说到底是想要钱。

  她心里清楚得很,所以一直不太喜欢这个局长的作风。

  直到一个月后,在夜市区晃悠的时候,方飞龙被远处的混乱给吸引到了注意力。

  “刘萍秀,你看那三个人是不是?”方飞龙用胳膊肘顶了刘萍秀一下。

  刘萍秀也正盯着那边的群架,闻言嗯了一声,“这怎么打起来了?”

  “要不要帮一把?”方飞龙一边说着,已经摸出了枪。

  刘萍秀眼见方飞龙掏枪顿时吓了一跳,“你疯啦,拿枪干嘛?”

  “不拿枪你怎么帮?跑下去帮他们打架吗?”方飞龙反问道,“这里可不是咱们的地盘,吓唬一下就行了。”

  说完他就摇下车窗远远的开始瞄准。

  刘萍秀迟疑了一下后拉住了他,“还是我来吧。”

  话音刚落,立马就抬枪射击。

  她有点信不过方飞龙的枪法,眼下动枪必须要小心万分,万一不小心搞出了人命只会更麻烦,所以她瞄准的是跟凌春华缠斗着的那个大汉肩膀。

  一枪射出,刘萍秀立马催促方飞龙拉上车窗,“当心着点,待会看他们往哪边走。”

  方飞龙嗯了一声,隔着车窗玻璃远远的盯着凌春华三人的动作。

  不得不说这一枪确实管用,半条街的人都混乱了起来,远处的群架也打不起来了。

  凌春华在远处往这边看了一眼,随后就带着李志远和阮梨向另一边的路口走去。

  方飞龙见状便启动车子跟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凌春华三人再次出现在前方,正向着他们这边走来。

  ……

  刘萍秀的任务是追到虎骨的去向,可刚接触到凌春华他们不久就遇上了当地势力上门寻仇,几个人不得已连夜赶路奔逃向广元。

  在广元与买家联系的是老吴,当时交易的地点她后来去过两次,并没有见到那个所谓的老板。

  凌春华对此更是避而不谈。

  时间久了,局里那边对她似乎也听之任之了一样,并没有再过问情况,仿佛有她没她区别不大似的。

  这样一来倒是让刘萍秀觉得轻松了很多。

  不知是出于什么想法,她开始有些不太想执行任务了,最近几天就是每天出去摆摆摊而已,不用去理会那些烦人的公务,也不必面对那些欺软怕硬的恶心嘴脸。

  直到凌春华几人决定去到缅甸狩猎大象,这才让她开始有些担忧起来。

  缅甸那是啥地方?

  说好听点叫金三角,说难听点那就是西方势力针对国家的前哨站。

  可见到凌春华他们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她又有些不好开口反对了。

  实际上让她没有拒绝这次行动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方飞龙。

  这个男人给她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到底哪里不一样却又说不上来。

  就这样,她带着三分踌躇三分无措三分好奇以及一分想要跟方飞龙待在一块的冲动来到了缅甸地界。

  这次的行动可以说是彻底改变了她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毕竟以往她所接触到的都是怎样对抗犯罪与法律红线。哪怕偶有一些见不得人的事发生在身边,在她看来那也是国内的一些灰黑边界。

  这次是实实在在的偷越边境,是彻彻底底的干到国外了。

  尤其是越过边境线的那一瞬间,从未有过的刺激感让她浑身颤栗。

  从发现野象到出现意外之后,她与阮梨两个人就负责留守等待消息。

  当天夜里四处响起的枪声像是打起了仗一样,这让她与阮梨心底有些担忧,听到枪声越来越近,不得已之下只得暂时找地方躲起来。

  ……

  一场缅北之行耗时半月有余,再归来时仿佛二世为人。

  曾经她对于盗猎者的理解还停留在偷摸着猎杀野兽的程度,现在看来似乎是自己的认知出了点偏差。

  至少从现在看来,这帮人简直丧心病狂。

  原本她打算把象牙的事情向上头汇报一声,想了想后又摁下了这个决定。

  “又不是在国内杀的大象……”她自言自语道。

  这天夜里,她找到方飞龙,趁凌春华与李志远等人不注意的时候带着他走到了小道上。

  “干嘛?突然约我出来?”方飞龙嘴角带着笑,轻声问。

  刘萍秀不经意的看了看前后左右,见四下无人,便向他伸出两根手指夹了夹。

  方飞龙苦笑着掏出烟盒,“到底什么事?”

  “老方,我有个想法,你听了别生气。”刘萍秀吐出一口烟,看着远方小声说。

  见她这么说,方飞龙整了整神色,“你说吧。”

  “嗯。”刘萍秀低下头沉吟了几秒钟,“我们跟着凌春华……跟着他们…这样是不是太危险了?”

  说完后她扭过头看向方飞龙,等待他的回答。

  方飞龙则是沉默的抽着烟,过了好一会儿才幽幽叹了口气,“确实危险。”

  “你想怎么做?”方飞龙问。

  刘萍秀吸完最后一口烟后把烟蒂弹向远方,“要不…我们走吧,跟我去江西,我在那边有点朋友,之前的事情只要咱们不提应该没事。”

  一边说着,她的目光紧紧盯着方飞龙,眼神中有点希冀,还有点渴望。

  最终方飞龙是摇了摇头。

  “过段时间再说吧。”

  “跟着凌春华他们一起,危险归危险,不过我挺喜欢这样的感觉,而且……”

  “他并没有亏待过我们,是吧?”

  说到这里方飞龙眼神一愣,缓缓转头看向刘萍秀,“你是因为他没把老虎的钱给你所以不高兴了吗?”

  刘萍秀连忙摇头,“我哪是那种人?”

  “我说呢,我还以为你心里惦记着那件事。”方飞龙长舒了一口气的说,“先别急吧,暂时来看凌春华他们办事还算稳妥,咱们就再等等,刚分了钱就要走,不太好。”

  见他没有答应,刘萍秀无奈的点头,过了一会儿才再次开口,“你…有没有想过跟着他这样一直下去…不会有好结果?”

  方飞龙顿时盯着他看。

  刘萍秀不明所以,不知道他这样直勾勾的看着她是什么意思。

  方飞龙忽的笑了一声,“不跟着他,我就能有好结果了?”

  说完再次自嘲似的摇头笑了笑,“太迟啦,已经到了这一步了,说什么都没用。先存点钱吧,等存一笔钱,我可以找个陌生的地方,开个小店,找个老婆……”

  刘萍秀微微错愕后哑然一笑,“隐姓埋名老婆孩子热炕头嘛?”

  方飞龙挠了挠头,“呵,只要不被警察注意到就行了,就是不知道家里……”

  见他欲言又止,刘萍秀并没有追问下去,之前方飞龙提过一次有关他家里的事情,只要不是真正的无根浮萍,谁又会没有牵挂?

  “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刘萍秀半开玩笑的问,“高个的还是矮个的?这个呢?”

  她双手拖在胸口垫了点,等到方飞龙看来时不好意思的垂下手笑了笑。

  方飞龙被她弄的有些尴尬,傻笑着继续挠头,“还好吧,我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

  “像我这样的人,哪有机会挑呢?有个女人喜欢我、愿意跟我就很不错了。”

  “不管她是什么样的,只要别是那种过分见不得人的都行。”

  刘萍秀嗯了一声,没有再追问。

  时间一晃而过,他们跟着凌春华在广元继续呆了一阵后就被廖文辉撺掇着来到了大兴安岭。

  这个地方她从未来过,心中隐隐有些期待。

  这种情绪升起的瞬间就让她感觉有些奇怪。

  实际上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已经有些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一如既往的进山打猎,直到第二场雪时,几个人在山里再一次遇见部队官兵。

  第三天见到凌春华时,她收到了方飞龙的死讯。

  这个结果让她有些难以接受,可人确实是死了,无可奈何。

  她把自己关在房子里一天都没有出门,心中在想着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我是一个卧底……”

  摇了摇头,自嘲的嗤笑一声。

  什么卧底……不就是被派出来给某些人赚外快的么…

  原本方飞龙在,她还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可方飞龙的死让她心里很是难过。犹豫着接下来的决定。

  直接把凌春华一伙人给端了,或者独自离开,就说没什么线索?

  估计行不通……

  就这样恍恍惚惚的,他们又回到了广元。

  紧接着又准备去往可可西里。

  我还要继续跟着他们?

  刘萍秀不禁有些犹豫。到底要不要跟着这帮人继续蹚这趟浑水。

  她想过干脆就地把他们给举报了,这样对抚州那边也有个交代,就说目标已经被抓了,任务被动结束。

  可跟着这帮人几个月时间,多少有些感情,有些下不去手。

  罪犯也是人,有些是伤天害理人神共愤,有些是迫于无奈令人叹息,有些则是糊里糊涂无法深究。

  她最终决定跟着去赚点钱,然后想个法子回去把任务给终结掉。

  于是她主动向凌春华提出了单干。

  凌春华并没有说太多,她心中有些不是滋味,在去往藏羚羊观景台的途中独自离开了。

  凌春华车子被撞,起初他还有些担心,见没什么大问题后便不再多想。

  抵达观景台后,刘萍秀观察了一下地形,接着就转身去往更西边的位置。

  她并没有把这次的行动告知局里,恰恰相反的是,她打算真的干这一票。

  做完之后趁着过年的由头回到抚州,从此不再过问。

  早在几个月前凌春华他们说过要来可可西里的时候,刘萍秀就偷偷的做了有关这边的功课,一路上并没有迟疑,直奔腹地而去。

  第一天还不错,大雪初霁阳光明媚,一直前进了四十多公里才停下,远远的见着了一小群藏羚羊正打算开枪,却见到了后方有车队的动静。

  在这种地方遇见陌生车队可不是什么好事情,换句话说来这里的就没几个正经人,黑吃黑都是小事,她深知自己这样一个年轻女人该如何应对。

  丢弃掉开枪的想法后,她快速开着车往前走,不多远就见到了一个往左手边去的峡谷。

  进去躲一躲?

  刘萍秀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粗略看了一眼峡谷很深,应当不至于被堵死在里头。

  暂时她还没有露过面,心中猜测后方的车队应该不会那么直愣愣的来找自己麻烦。

  正想着,车子底盘却突然传来一声闷响。

  这一下子吓得她回过神来,匆匆忙忙下了车检查情况才发现刚才分心,车子杠上了一块裸露的石头。

  无奈她只好忍着底盘摩擦的声响硬开了过去,然后聚精会神的开车。

  此时天色快要黑下来,刚松了口气不久的刘萍秀突然注意到后方有灯光闪烁,这才察觉到事情不对劲。

  一时间她心里不禁有些紧张。

  换做在外边隔壁上,想要很难,而这里同样不容易,两边都是高耸陡峭的岩壁,只能想尽办法往前走。

  不多久前方就出现了一个三通路口,她到了路口粗略一打量心底就有了主意。

  拐进右侧峡谷后,她停下车后拉上手刹拿上东西立马就走。

  这条路比较窄,车子停在路中间可以很好的堵住后方来车。

  之所以选择弃车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车子没油了。

  沿着路一直向前走,走了约莫半个多小时后前方陡然亮起星星点点的亮光。

  起初她有些疑惑,仔细辨认了一下才看清楚这亮光的来源。

  是从石头缝中散射出来的光芒,前头那个大石堆里有人藏着?

  她刚靠近想要探查一下情况,却陡然发现石堆上正露着个脑袋,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盯着她看。

  因为不知道里面藏着多少人,刘萍秀不想与这人冲突,略微偏过一些脚步后就打算往戈壁上走。

  “往前走你会被冻死。”后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刘萍秀的脚步微微一滞,回过头看向那个男人一眼,并没有说话。

  那男人依旧盯着她,两人相隔二十米左右,诡异的寂静了十多秒钟。

  “来这里,躲一晚上没问题。”那个男人接着说。

  刘萍秀的第一反应是这人没安好心,可转念想到身后茫茫无边无际的戈壁后又迟疑了。

  直到进到石堆中,才发现这里面别有一番天地,光芒是从侧面的一个山洞中传来的,而这个地方也只有眼前这一个跛脚男人。

  “先把火灭了。”刘萍秀说。

  这个男人微微错愕后哦了一声,伸手将两根最大的柴火抽出,拿到洞外往残余的积雪中一戳,顿时烟火俱消。

  没了两根大柴火,火堆的火焰顿时变得摇摇欲坠,转眼间就只剩下一摊炭火在散发着热量。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人在这里?”刘萍秀问。

  那个男人的身影摇摇晃晃的走到火堆另一边坐下,“我叫古启纳,在这边快一年了。”

  一边说着,他抬手挠了挠头,似乎是有些尴尬的样子。

  刘萍秀哦了一声,心底已经有了些猜测,“来……打猎的?”

  古启纳有些怪异的看了她一眼,“不然呢?”

  正说着,他忽然抬手嘘了一声,“外边有声音,别说话。”

  刘萍秀霎时间紧张起来,抬手摸出枪来提防着。

  见到古启纳两手空空,她不禁有些疑惑,“你没家伙?”

  心想你没枪跑来打什么猎?

  古启纳一边注意着外边的动静,一边摇了摇头,“早就没子弹了,枪被我当棍子使坏了。”

  刘萍秀不禁愕然,心里疑惑这家伙没上没子弹干嘛待在这里不走?

  突然她反应过来古启纳腿脚不方便,估计当时受伤不轻,没希望走去外边。

  等到外头的动静逐渐远去,刘萍秀摸着黑跑到乱石边透过缝隙看了一眼,确认危险解除后才松了口气。

  “没事了。”她小声说。

  古启纳犹犹豫豫的爬上乱世向外边张望,石头缝隙视野不好,看不清楚,爬上乱石才能确定。

  见外边确实没有人了,他才回过身往洞口走,“那些人是来找你的?”

  “嗯。”刘萍秀点点头,“这帮人没安好心。”

  古启纳闻言不疑有他,趁着火堆炭火犹在,从一边弄来些枯枝再次点燃,然后从墙壁上取了一只风干了的兔子下来。

  “没吃饭吧?”他问。

  刘萍秀眼神闪烁,犹豫了一会儿后点点头,“你想出去吗?”

  “怎么不想?”古启纳不假思索的回答道。

  随后洞里又沉寂下来,刘萍秀静静的看着他烤兔子。

  “等我这边的事结束,我带你出去。”刘萍秀突然说。

  古启纳微微一怔后点点头,“好。”

  他的兔子烤得很一般,或者说风干兔子烤出来硬得像木柴,仅仅是保证能吃而已。

  当天晚上刘萍秀睡的柴火垛,古启纳想让她睡草铺,被她拒绝了。

  第二天一天刘萍秀并没有离开这个石洞,而是在心里权衡着接下来的行动。

  她爬到高处,然后就着地图开始辨别位置,这时手机却震动了起来,一看是凌春华打来的。

  简单沟通了一下,约定见面后,她这才继续研究行动。

  一个人翻山越岭不切实际,想要出去还得用车,自己的车没油了,那么就只能想办法弄到油或者弄到车。

  她心中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只是还在犹豫要不要这么干。

  隔天清早,她打算出去碰碰运气,好歹也要弄点吃的回来,不然吃风干兔子能把她腮帮子给嚼废掉。

  “这把枪你先拿着用,等我回来你再还我。”刘萍秀说着就掏出一把小巧的黑色手枪递给了古启纳。

  古启纳愣愣的接过手枪,犹犹豫豫的道了声谢后不再说话。

  离开洞穴,刘萍秀沿着山体边缘前进,心里有些紧张。

  倒不是紧张打猎,而是她的另一个想法:抢车。

  要么就是抢单独一辆车的,要么就是抢车队的车。

  可有胆子单独来到这地方打猎的人,没几个是好惹的,车队人多势众,同样不好对付。

  正想着,前方几只黄羊正在山边裸露的岩石上跳跃,她瞅准了就是一枪,可惜没打中,黄羊灵巧得很,一两分钟时间就跑远了,随即消失在视野里。

  无奈之下她只好另寻目标,一整天下来也没发现什么好东西,只打到了两只兔子。

  至于车更是没影。

  又过了一天,她再次外出,远处扬起烟尘的车队吸引了她的注意,而她却没什么把握能成功,毕竟对方十多辆车,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手的。

  两天过去,依旧一无所获,而天上再次下起了雪,看样子比前几天的雪还要大。

  这既是好事也是坏事,好就好在对打猎有利,方便寻踪,坏则坏在气温骤降,更加难熬。

  第三天,她外出时见到了一队车轮印,从印记判断,这队人过去的并不久,可能就在不远处。

  刘萍秀灵机一动,便循着印子摸了上去。

  走了一个多小时,远远的能看见十多辆车停在一个坳口。另一边还有袅袅烟柱升起。

  在吃东西?

  刘萍秀心里很是紧张,犹豫了一下还是沿着山壁摸了上去,一直摸到车边,才注意到这只车队二十人左右,都围在火边烤肉吃。

  她壮着胆子一辆辆车看了过去,终于在第五辆车里看到了钥匙,车钥匙就插在那里,只要进去启动车子就能得手。

  干不干?

  她手心紧张得有些出汗,略微迟疑后一咬牙就拉开了车门。

  轻微的声响并没有引起那帮人的注意,她悄摸摸的爬上驾驶座,系上安全带,然后看了一眼右侧不远的人群。

  哒—嗤——

  轰——

  车子瞬间启动,右侧人群愕然的看了过来,此时刘萍秀一脚油门已经踩了下去,车子立马拐弯,在戈壁上狂奔。

  被抢了车的人呼天喊地,随后他们立马开车追赶而来。

  刘萍秀深知一时半会儿很难摆脱这帮人,想要成功摆脱,还得先兜几个圈子。

  于是乎她便开着车子带着这帮人在隔壁上乱跑。

  后方车上的人时不时的打几枪,车玻璃早就被打得七零八落。刺骨冷风从空旷的车窗中吹来,无时不刻的刺激着她的神经。

  这辆车后边有备用油,这让她敢于放开了跑,只可惜这戈壁上毫无障碍物,车子跑过的地方更是会留下车轮印,想甩也甩不掉后方的人。

  无奈之下她只好换了个打算,准备往之前那个峡谷去,那个峡谷地形复杂,兴许可以在那里甩掉这帮人。

  砰——

  突然一声枪响从侧面传来,这让她有些诧异。

  侧面一片雪白,谁开的枪?

  透过后视镜,后方有一辆车掉队,估计是有人中枪了。

  谁在帮我?

  古启纳?

  她摇了摇头,刚才那绝不是手枪的声音。

  不知道是哪路好汉出手相助,不过有人帮忙肯定是好事。她心里松了口气,带着人继续跑。

  枪声接二连三,后方车队的人也反应过来开枪位置不对,纷纷向着侧面开枪。

  约莫十分钟左右,后方车队的人可能是见占不到便宜,开始撤退。

  刘萍秀见状心花怒放,花了这么大力气总算熬过来了,可高兴没多久就愣住了,这辆车也没油了,后边备用油桶也漏了,更重要的是车轮似乎出了问题。

  她不禁有些郁闷,停下车犹豫了一会儿后打着方向盘向侧面行去。

  见了面才发现竟然是凌春华三人。

  见状刘萍秀心里踏实了不少,这下子算是柳暗花明,再也不用像前几天一样东躲西藏了。

  几个人寒暄了几句,刘萍秀便带着他们往回赶,行至半路车子彻底报废,比自己开过来的黑色越野还要彻底。

  无奈他们只好放弃车子徒步返回。

  回到乱石堆边,刘萍秀眉头微微皱起。

  太安静了。

  古启纳死了,死状凄惨,黑色手枪不翼而飞,山洞里的东西一团乱,看起来像是被人搜刮了一遍。

  她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幕幕,心底有些发寒,要是自己今天没出门…是不是也得躺在这里?

  在凌春华三人的协助下,他们几个人把石洞中收拾了一遍,并且将古启纳的尸身掩埋。

  在这茫茫戈壁之中,死个人真的不是什么稀奇事情。正常人不会来这种地方,来的人都有取死之道。

  刘萍秀深知这一点,可她仍旧有些感伤。

  与古启纳的相识只是萍水相逢,就像远游之人在他乡遇见了一个陌生人,点个头互道你好然后便聊起了天,临走时约定明天再见。

  平心而论,古启纳是这两年来唯二让她有所异动的男人。并非男女之事,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别样意味。

  前一个刚死了没几个月。

  这一个又死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什么不太好的体制。

  接下来的两天这边挂起了大风暴,漫天黄沙被风暴裹挟着肆虐八方,几个人不得已只能在石洞中躲避,等待新的机会另作打算。

  而后比较有意思的是凌春华他们发现了一群骆驼,几个人费了番手脚,抓住了四只骆驼,在这戈壁里算得上是极为难得的载具。

  骆驼能吃苦,能耐寒,还能耐旱,脾气没有马那么暴躁还比驴聪明。更重要的是它拥有着比牛更大的载重量。

  就这样,几个人再次启程,按着凌春华所规划的路线前进。

  一路上刘萍秀极少与他们说话,因为觉得没必要,反正离开可可西里后大家各奔东西,也不用再见,又戈壁多说那些没用的废话。

  这天,几个人爬上雪山山坳,打算从山坳翻过雪岭,以求用最快的速度脱离这片雪山范围。

  可几个人刚刚到顶,就隐隐约约听见了下方有汽车鸣笛的声音。

  一番商议,几个人打算往前走几步,这时李志远摔了一跤,从背包里掉出了一支黑色手枪。

  刘萍秀虽然只是匆匆一瞥,可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支属于自己的手枪。

  李志远慌慌张张的遮挡,凌春华也闪身挡在了手枪前方。

  她心头有种无法言喻的震怒。

  可更多的是一种冰凉。

  刺骨冰寒。

  眼前这三个所谓的伙伴,他们做了什么?

  回想起古启纳的惨状,她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必须要加快离开的速度。

  这是她此刻心底唯一的想法。

  跟这三个人在一起时间越久,她心底就越是恐怖。生怕自己有一天也突然丢掉性命。

  “我们下去抢一票?”阿勇突然开了口。

  刘萍秀愣愣的看着他,有些不喜。

  这群人就知道抢,知道杀。除了这些还知道什么?

  李志远与阿勇两个人嘀嘀咕咕的商量着,刘萍秀突然又改变了想法。

  抢一票也不是不行,或许比不抢来的更快。

  她现在只想快点离开可可西里,抢这一票,应该能够大大加快撤离的速度,至少比几个人再出去乱转来得靠谱。

  不多久,凌春华返回,带回了下方车队的消息。

  李志远开口提议,阿勇在旁帮腔,而凌春华则似乎并不赞成去抢这一票。

  各说各有各的理,刘萍秀微微冷哼一声,表态支持阿勇的决定。

  一时间,刘萍秀、李志远和阿勇三个人结成了联盟,只留得凌春华一个人怔怔无言。

  计划如期进行了,除凌春华以外他们三个人进山谷内部动手。

  事情干得比想象中要顺利不少,山谷中的人不太多,防备也算不得多么森严。m.χIùmЬ.CǒM

  说到底,这个大车队的人可能做梦也没想到过会被其他人黑吃黑,而且还是这么寥寥四个人的小团体。

  得手之后,几个人立马沿着雪岭逃窜。而刘萍秀也如愿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这一趟凌春华他们已经如愿以偿,不会再多做逗留,而她也同样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花了几天时间,几个人终于穿过柴达木,进入茫崖市范围。

  刘萍秀向凌春华表达了自己另有打算的想法,凌春华迟疑了一会儿后点头答应,倒是阿勇显得有些冷厉。

  “哼,难不成还想在这里弄死我?”刘萍秀心底微微有些紧张,同时更加的不忿。

  盗猎的就没一个好人!

  当天夜里,凌春华三人便联系上了阮梨,目送着他们与大车接洽,刘萍秀暗自咬牙,转身离开。

  脱离凌春华三人的视野后,她立马骑着骆驼直奔茫崖市林草局。

  她有证件,不用怕林草局的人多心,这些东西可以以低于市场价的收购价卖给林草局。

  虽然价钱低,但是胜在稳妥,不用担心被事后算账。

  解决完手里的事情之后,她立马坐上了去往西宁的火车,随后辗转兰州、西安、最后在第三天清早抵达了汉中。

  再次踏足汉中,她孤身一人,但换了个身份。

  一通电话打到汉中市林草局,以自己的官方身份举报,名义是贩卖一级保护动物骆驼。

  做完这些后,她便立马回了抚州。

  再一次回到局里,向局长提出辞呈后的第四天,汉中那边来了电话,嫌犯落网。

  听到这个消息,刘萍秀心底微微一颤。

  虽然只是短短半年的接触,可这半年来发生的事情比她以往三年发生的事情还要惊心动魄。

  此刻,随着一通电话,这一切似乎都该画上句号了。

  “对不起…不用谢。”

  刘萍秀走在马路上,轻声自言自语,像是做下了某个决定,订了不久之后的一趟火车。

  走出车站的那天天气不错。就是有些冷。刘萍秀压了压帽檐,缓缓戴上墨镜,伸手拦下了路边驶过的出租车。

  “去哪里美女?”的士司机笑着问。

  刘萍秀一步跨进车里,“中级法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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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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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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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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