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骑着鹿,走起来比我们快,跟着他们的脚印走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只能另辟蹊径。
右边没人走过,顺着小山坞走过去不知道能到什么地方,我们在山坞里找了棵树把野猪吊起,主要是这玩意太费力气,完全是把人当牲口在拉。
现在只有一只野猪还能勉强应付,待会要是再打到什么东西就得趴窝。
砰——
右边远处传来枪声,我愣了一下,“过去看看。”
走了快两天也没见到鹿群,这会儿听到动静总想过去看看。
他们都没什么意见,老黑甚至还催着我们走快点,看样子也是心里挺急。
顺着山坞走到头,爬上山岗之后顿时眼前一亮,前方的山地又有不同,很多小山坡,像是鱼骨架似的分布,枪声偶尔会响起一声,很奇怪的是这些枪声并不是从同一个地方响起的,东响一下西响一下。
“我们到那个头上去。”阿勇指着三四公里外的最大谷口,“他们应该在抓鹿群。”
“真的假的?”老黑看向阿勇,“那我们快点过去。”m.xiumb.com
我不太明白阿勇的意思,抓鹿群……一伙人分散开来打吗?
这样子鹿群跑来跑去,偶尔打一只也打不了多少吧?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我们听阿勇的往那个山谷口走,路上我询问阿勇,“怎么看出他们是在打鹿群的?”
阿勇眨了眨眼睛,“你知道赶山吧?”
“撵山?”我灵光一闪,“你是说他们放枪是在撵山?”
“嗯。”阿勇点点头,“八成是,那个估计也不是枪声,是在放炮。”
我惊愕的看着他,感觉有点离谱,可又无法反驳,我们老家以前赶野猪也会用炮竹来赶,尤其是二踢脚那种,远远的就能对着野猪群窜过去,效果很不错。
给他这么一说我顿时明白过来了,按阿勇的说法,这帮人就是找到了鹿群踪迹并且确定了它们就躲藏在这一块山里,所以用爆竹驱赶,把它们往北边那处山谷口驱赶,跑到空地上的鹿群就是活靶子,远远要比在林子里寻找射击轻松得多。
下山很快,下到山脚再继续向前走,一路上断断续续还听到几次响声。
撵山是个技术活,主持的人必然是经验丰富的老猎手,能够远远的掌控猎物的位置,判断出它们可能去往的位置并提前安排人在那附近埋伏驱赶,把猎物驱赶到事先选定的射击地点之后再一网打尽。
在我国南方这种狩猎方式还是比较多的,现在少见一些,一方面是因为野兽数量少了,另一个则是因为国家对这方面管的严,还有一点原因就是现在人变懒了。
以前的人打猎是维持生计,只要能抓到猎物才不会管那么多,林子草丛没命的钻,现在人稍微闭塞点的林子都不愿意钻进去,更有甚者直接放狗驱赶。
所以也就有了猎狗撵山一说。
但是放狗撵山也有弊端,那就是狗群基本只会认定一两只猎物,目标被围堵之后很快就会离群,换句话说兽群很容易被追丢了,所以狗更适合抓野猪和熊这一类的猎物,而不适合抓鹿。
主持撵山的猎手必须经验丰富,不仅仅是对地形的判断,还有对猎物习性的了解,知道它们在惊慌状态下会做出什么反应,尤其是最后的射击点。
就像下棋,提前预判了对方的所有动作,就连最后绝杀的瞬间全在心里清清楚楚。
如果一开始选定的射击地点不对,想要把猎物驱赶过去就会很难,撵山并不是死命的吓唬哄赶就行,需要的是适度,要让猎物心里害怕但不至于亡命奔逃。
真要彻底炸群没命的跑,猎物才不会管东西南北,到处乱窜也就没了撵山一说,那叫炸鱼。
绝大多数动物活动都喜欢跑山腰,翻山的话会走两道山脊之间的坳口。
麂子受惊上山岗,野猪受惊走山坳翻山去到另外的位置,鹿则会顺着山腰前进,数量越多则越会靠近山脚,它们不喜欢山岗,更喜欢地势平缓的位置。
掌握每一种动物的逃跑规律,想要伏击就不难了。
……
我们抵达阿勇所说的山谷时,驱赶声还没到我们这边,时间刚好十点二十。
“我们在这里蹲着,会不会跟上次一样……”老黑突然说。
我给他说的心里一突,“别乌鸦嘴,我们先看看。”
其实我是想看看有没有机会捡漏,鹿群得看大小,要是鹿群足够大,他们不可能全部打得死,到时候我们捡几只跑慌了神的鹿打,就是纯粹的捡死鱼。
“去那边山上。”我指着左边几十米外的山坡。
阿勇看了一眼后瞥向我,嘴角微微勾起,“那里不错。”
“嘿嘿。”我轻轻笑了笑,“走,现在就过去。”
挂了十多分钟跑到这边山坡,正对着前方谷口。他们埋伏的谷口宽度七八十米的样子,两边的山都不太高,从户口到我们这里中间隔了一条小山涧。
砰——
又是一声爆响响起,这次距离我们不算太远,估计只有一百多米远,看样子鹿群距离谷口只有四五十米了。
“咦,你们看那里,是绳子?”方飞龙指着谷口的位置说。
我眯起眼睛仔细看,看不太清,“望远镜呢?”
“这里。”阮梨递给我望远镜,我仔细看了看,还真有绳子,捆在树干距离地面半米左右高度,倒不太粗,应该只有一根手指那么粗。
“方哥你眼睛可以啊!”我赞叹道。
他呵呵笑了笑,阿勇拿过去望远镜仔细看了看后嘀嘀咕咕,我问他怎么了,他说这是绊马索。
我听过这玩意,但是还没见过。现在才晓得原来这就叫绊马索。
隐藏在不易察觉的地方,但是前方的绳索是固定在树干上的,并没有看到人在隐藏着。
“不对,我们几个人这么走过来,对面打枪的人不可能没看见。”老黑摸摸头,“就不管我们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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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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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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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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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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