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不想搞成这样,这让我想起了之前去缅甸打大象,与刀锋那帮人搞起来那次。
“别开枪了。”我向老黑说,“别搞大了。”
一边说着,我翻下背包在里面找,我的毛巾是淡黄色的,拿来当白布好像也不错?
我们这边没再开枪,对方也消停了一些,双方相对安静了几分钟。
我用树枝挑起毛巾晃了晃,也不知道他们看见没。
见对方没动静,我悄悄探头看了看,看不见人。
“你们别乱动啊。”我说着半蹲起身把毛巾挑高了一点,尽力让他们看见。
连续晃了将近半分钟,那边才探出个头来,远远的看着我。
那人喊了一声,我没听清。
正疑惑间,阿勇提醒我对方是让我过去。
“别急,我跟你一起去。”阿勇说着就起身用蒙语喊了两句。
对方这才冒出三四个人来,警惕的看着我们这边。
我和阿勇从雪地里爬起身向他们走,对方倒也收起了枪,只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依旧握着弓箭。
他的弓箭就是传统弓,我不太确定是什么材质做成的,看着有点像竹弓,倒却不是。
忽然他们又举起枪,给我吓了一跳,阿勇大声说了两句这才放下,我回头一看,原来是老黑他们全都来了。
“这帮人不会说普通话?”方飞龙嘀咕。
我见阿勇正在跟他们交涉,就没有跑过去插嘴,毕竟他们说的都是蒙语,我都听不懂。
“不会说普通话正常,我们老家不少人也不会普通话。”我说。
别说当年了,哪怕是现在不少上了年纪的人也还是不会说普通话,最多说些谢谢好的之类的词语,听倒是能听得懂。
但是放在当年,这就是很常见的情况,毕竟普通话在偏远地区用得少,村民之间更多的都是用方言交流,一年也碰不到几回陌生人,没地方去说自然就不太流利。
平日里看电视听广播倒是听得多,自己一开腔又不是那么回事,农村人还好面子,怕在人前出丑,更加不会去说普通话了。
他们交谈了十多分钟的样子,见对方收起武器我这才算彻底放下心来,刚才剑拔弩张的样子真有点不舒服。
“我们走吧。”阿勇拍了拍我的胳膊,而后回过头再次向这些人告别。
这次他们倒是点头致意了。
刚才我看见他们正在搭棚子,就是用五六根木头堆成圆锥体,然后用不知道什么材质的布围上,最下方刚开始铺兽皮,像瓦片那样一层层的铺,刚铺到半米左右高度。
“搞了半天,天都快黑了,结果是这样。”方飞龙无奈苦笑,“我们怎么没看见鹿?”
“你没看见?”阿勇诧异的看着他,“刚才不就在后边趴地上的吗?”
“有吗?”我愣了愣,确实没注意到。
阿勇说有,七八只。我没看见,不知道真假,应该不至于骗我。
“赶紧回吧,回去差不多六点半,一下午空跑。”刘萍秀低声吐槽,“明天早上别催我,让我睡个好觉。”
“你当旅游呢?”老黑的声音响起,“雪都停了,就这两三天的机会你还睡觉?睡得着?”
我瞥了老黑一眼,这家伙就这德行。
刘萍秀也显得很无奈,“你睡不着,那你今晚别睡好了,你守夜守一个晚上吧。”
……
往回走的时候就感觉脚很痛,脚底板像是走了几万里一样,踩下去就觉得不舒服。来时还期待着有所收获不觉得,回去真是折磨人。
顺着原路走,不多久就回到了刘萍秀绑狍子的位置。
狍子血染红了地上一平方多的雪,中间还化出了一个深坑,放下狍子后,刘萍秀让老黑给背着走。
老黑起初还不乐意,刘萍秀就说:“你不是想鹿都想得睡不着?狍子也是鹿吧?让你过过瘾先。”
“别闹,有动静。”我抬起手,“听见没,哄哄哄的声音。”
“像野猪!”方飞龙说着就掏出了枪,“在广元那些天我没少遇见野猪,绝对是野猪!”
这时声音越来越大,我们各自都拿出了武器戒备着。
声音是从右侧传来的,很快我们就看到了一只黑漆漆的东西冲了过来,跑在雪地里像一辆小型的农耕机器,雪地一阵翻滚。
我们愣神的功夫,它也停下了脚步,站在距离我们五六十米的位置一动不动。
我听见老黑打开了保险,便悄悄放下手枪。wWW.ΧìǔΜЬ.CǒΜ
有他准备打,我这小手枪就没必要举起来了。
这只猪很壮实,比我们在秦岭那边遇见的野猪还要壮实,毛也更长,颜色更黑。
我不确定东北的野猪与南方的野猪是不是同一个品种,虽然现在能查到的资料都叫欧亚野猪,但它们的外形差异还是有一些的。
南方野猪嘴更长,颜色偏棕黄色,就是现在不少小姑娘喜欢染的那种头发颜色,好像叫茶色还是啥的我也不太懂。
北边的野猪就有点灰黑色的感觉,整体更壮,尤其是肩背部分,拱起一个大肉包,一看就凶猛得很。
可再凶猛也挡不住枪,老黑这一枪估计是饱含怨气的,打中了它的耳朵,我只看见它脑袋那里喷出一蓬血雾,然后就直挺挺的倒了下去,挣扎都没有。
“嚯,这一枪漂亮!”方飞龙赞叹一声连忙朝野猪跑了过去。
我也紧跟着去看,好家伙整个后脑勺都打烂了,野猪两耳之间的头皮都炸开一道裂缝,血正往外流。
“快点,天快黑了,搞完去那边山上了。”我说。
说完就掏出匕首来收拾野猪,它的牙不怎么长,肚子里的东西要弄出来。
不掏出内脏太重不好带不说,还容易坏。任何活物死了都是从内脏开始腐烂。
我们弄了根木头绑上野猪,老黑还想把狍子也绑上来给我赶走了。
这头野猪看着壮,也就三百斤左右,我跟阿勇两个人扛着倒也还可以。
花了一个多小时回到约定的山脚,远远的就看见有一团烟冒出。
真不知道马国峰他们是怎么生的火,这雪地里还能找得到干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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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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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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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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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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