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第277章 途遇
  关闭头灯后,四周一下子陷入黑暗当中,哪怕天空还有些微亮光,但还不至于照亮树林里。

  “怎么了?”老黑问。

  我嘘了一声,“刚才那两声枪响,离我们不是很远,最多一千米,不知道什么情况。”

  “那我们怎么办?大象跑走了还没找到。”刘萍秀小声说道。

  我转过身扫视着刚才枪声传来的山头,这大晚上的对方应该也会亮起灯,不然摸黑怎么打枪?又不是打仗。

  看了一会儿并没有看到什么光,我犹豫了一下决定先找大象,“把头灯掰低一点,我们先找到大象再说。”

  老黑和刘萍秀各自打开头灯掰动方向,尽可能只照着脚下的位置,这样光束不会乱晃,不容易被发现。

  刚才老黑那一枪不知道打中了大象的什么位置,地上并没有什么血迹,不过好在这头公象逃离时很是惊慌,地面上的印记很容易分辨。

  我们循着它弄出的痕迹一路寻找,它并没有窜回香蕉林,而是朝着北方的一个山坳跑的。

  找出去几百米距离后,我们就听到了不远处有植物晃动的声音。

  而此时后方远处又有稀稀拉拉的枪声响起,这让我不得不怀疑是不是刘力凯他们在被追着打?

  “大象在这里,好像还没死透。”老黑跑到一个小坎边指着下方说。

  我连忙走到坎边,公象就倒在下面,四肢微微还有些动作,不过看样子就要不行了。

  “我试试复合弓能不能快点射死它。”我说。

  其实我早就想过用复合弓射,但是考虑到我这把复合弓的磅数,心里没底所以一直不敢动手,现在大象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倒是可以试一试。

  张弓搭箭一气呵成,瞄准的依旧是腋下位置,可以直捣心肺区。

  一箭射出,射在公象皮肉上发出一声闷响,就像用小竹枝抽打车轮胎的声音似的,大象略微挣扎了几下,应该是感受到了疼痛。

  我看着箭支入肉部位,感觉射进去不是很深,进去十多厘米的样子,应该是给肋骨挡住了。

  当时我是不知道复合弓能杀大象的,毕竟大象无论外皮还是骨骼都非常坚实,远非一般的动物可以比拟,我是觉得复合弓差了点意思的。

  后来知道复合弓可以秒杀大象也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而且也不是任意复合弓都可以,需要九十磅以上的顶级弓才行。

  这会儿不适合开枪,我们在大象边上等了几分钟,等到它逐渐没了动静才敢爬到坎下,我拽了箭几下,拽不动。于是又转到大象脑袋位置查看了一下枪眼。

  老黑的枪打在这头公象脑门两个包的侧下方,就是耳朵和眼角的中间位置,可以理解为人的太阳穴附近,但角度又不是特别准,有点像下偏的感觉,也就难怪它跑了这么久才死。

  一般来说子弹穿透它的头骨进去大脑的话,可以瞬间把它的脑子打成一团浆糊,大象立马应声倒地才对。

  不过现在也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我们掏出小钢锯组装起来,老黑右手不方便用力,我就自己一个人动手。

  三十厘米长的剁刀,沿着眼角与嘴角的位置砍开皮肉,很快就看到了面部前方的骨头。

  大象头骨与一般动物不太一样,它们的牙齿是从上颌骨更上方的一块突出骨头中长出来的,差不多就是人鼻骨两侧的位置。

  有些人锯象牙会直接从象牙露在外面部分的根部开始锯,但我有点舍不得。

  这块突出的骨头长度接近半米长,里面肯定还藏着一节象牙,这点东西别看它小,几斤重肯定有。那都是白花花的钱。小钢锯锯骨头很好使,嘎吱嘎吱几分钟骨头就进去了三分之一。

  我手有些酸,停下来休息,手上全都是大象的血,血液被风一吹有点发干,黏黏糊糊的,而且这大象有点臭。琇書網

  约莫半个小时后,两根象牙被我连根锯下,包裹在皮肉中的这一节上好像有些黏膜还是什么的,我都搞不清是什么液体,滑滑的,摸在手里很不自在。

  “老黑能扛一根不?”我问老黑。

  老黑当即把步枪甩到背后,“没问题。”

  “别。”刘萍秀却突然阻拦住了老黑,“你还是拿枪吧,这个我来。”

  说完不等我们说话,她就从地上捡起一根象牙扛在了肩膀上,完全不顾象牙上的液体和血迹。

  我点点头,“那就这样,我们赶紧回去。”

  不让老黑拿也有好处,这周围不太安生,老黑拿着步枪多少是点保障。

  远处的枪声这会儿又安静了下来,我根据白天的记忆,在脑子里判断了一下地形,找到方飞龙和阮梨所在的大致方向后就开始出发。

  两根象牙,每根都在三十斤左右,这是刚锯下来的,放两天以后会轻一些,最后估计能剩下二十四五斤左右,也就是十多公斤一根。

  “路上注意头灯别乱晃,还不知道到底什么情况。”我说。

  老黑在最前方轻轻嗯了一声,“我们找到梨子和老方立马就走?”

  “不行。”我否定了他的提议,“除非我们不在广元混了,还是按说好的来吧。”

  他哦了一声继续开路,晚上爬山本来就不容易,况且是遇到现在这么种复杂情况,我们走的很小心,每次听到枪声都要停下来判断大致位置再刻意避开那附近。

  走着走着我心里就越来越忧虑,因为这会儿的枪声响起位置已经到了我们很近的位置。看情况刘力凯应该是吃了大亏,不然也不会打到这里来。

  “春华,前面刚才有光照过来。”老黑压着声音提醒。

  我赶紧往边上的灌木中蹲下,“头灯关掉,看看情况再说,”

  三个人头灯关掉不说话,山里陡然就安静了下来,前方隐隐约约有几束灯光往我们这边晃。

  我们与来人并不是一条直线上,而是一个有些角度的山沟,我们发现的灯光是对方照在山上的光晕。

  等了几分钟,这些灯光越来越近,我还听见了几声惨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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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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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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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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