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第234章 初收获
  不多久我就发现了一只兔子,正准备射的时候突然发觉它后方的树丛抖动了一下。

  就这么一愣神的功夫,兔子立马噗通一声跑远了,我没在意跑走的兔子,而是盯着那从灌木底下看,因为我的头灯光晕中并没有发现那东西的眼睛。

  一般来说不会存在这样的情况,所有野兽都会注意到光线变化,它们便会盯着灯光看。

  野兽的眼睛跟人是一样的,看见头灯灯光只会觉得刺眼,看不清灯光后方的情况,这也就是戴着头灯狩猎的基本原理,但是现在这只东西却看不到眼睛,就很奇怪。

  我略微向一旁挪了些位置,那两米多高的灌木丛顿时一阵抖动,这绝对是只大家伙。

  一般的小兽可闹不出这种动静来。

  为了预防它突然窜出来,我拉开复合弓瞄着那丛灌木,轻声吹了声口哨,这招还是跟五叔学来的。

  嘘~

  哗啦啦——

  灌木陡然一阵剧烈抖动,随即我头灯光晕中猛的露出一对蓝白色眼睛。

  我草?!

  怎么有只大野猪躲这里?!

  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猛然噗通噗通的跳了起来,我距离它最多只有二十米距离,这个距离很危险,而且它的个头相当吓人,眼睛离地七十厘米左右。Χiυmъ.cοΜ

  野猪的眼睛长在脑袋中间的位置,而且它们有个习惯是遇见奇怪的东西会低头嗅探,只有刮风的时候才会抬起头迎风轻嗅。

  现在没有风,它肯定是垂着头注意着我这边,而这样就代表着它的身高应该有一米左右,即使从我的角度看过去存在误判的可能,不过那也无法否认它个头很大的事实。

  最要命的还不是距离近以及个头大,最要命的是我看不到它的身段,只能看见一双眼睛,如此一来我就无法瞄准心肺区,不能够保证一击毙命,除非老黑的步枪在。

  这种单独游走的大野猪九成九是公野猪,它们一般不跟猪群呆在一起,因为野猪群是母系族群,基本上都是母野猪带着小野猪,只有繁殖期的时候公野猪才会合群。

  我们对视了十多秒钟,紧张得我双臂发软,险些控制不住弓箭。它轻轻哼哼了两声,开始向一旁走动。

  随着它走开灌木根部范围,身体也暴露了出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刚才它应该是趴在地上的,眼睛部位被树根完全挡住了,所以我才没能第一时间看见它的存在。

  待它走到相对空旷的位置,即将走到另一丛灌木后方时,我再次噗嘶噗嘶的发出点声音。

  它停下脚步看向我这边,这次并没有停留太久,看了两三秒就准备走。

  我瞄着它腋下的位置,噗的一声射出箭矢。

  视线中它整个身体猛的一震,箭头射中皮肉的闷响传来,我顾不得看清结果,立马向着身侧的小树冲了过去,三两下往树上爬,尽量爬高,能爬一米也算好的。

  身后传来剧烈声响伴随着野猪的惨叫,等我爬到树上,才发现它已经翻滚到坡下去了,正在往另一侧狂奔,灌木杂草被它撞得抖动不止。

  野猪,尤其是公野猪,脾气很犟,是个二愣子,认定了攻击目标后会不依不饶的持续撞击,用獠牙去撞去挑。

  危险性很高,但是这要建立在它们认定了攻击目标后,而且要激起其怒火。一般而言野猪受到远程攻击的反应都是逃跑,很少会直接冲过来拼命。

  首先是它们并不觉得自己受到的是致命伤,其次它们对于近距离攻击自己的东西更容易发怒,这也就是经常看到的一些新闻都是村民或者普通人拿铁锹什么的去敲它的原因。

  铁锹是绝对破不了野猪的防御的,真要论起来,限制野猪行动的情况下,比如关在笼子里或者用绳索捆紧四肢,这样的情况下用冷钢矛直接捅心脏也行,要么就用钝器瞅准双耳之间的头顶,差不多就是人类后脑勺的位置。

  用大锤子,或者斧头屁股,快准狠一下子就能给砸得四肢抽搐。

  “你那边搞到了什么?这么大动静?”方飞龙的声音远远传来。

  我看向他的方向,说了声野猪。

  不多久后老黑那边也传来了动静,我没去看是什么东西,而是跟着大野猪跑的方向摸了过去。

  刚才这一箭我觉得没有射偏,从它翻滚下去的坡上就能看到不少血迹抛洒在周围。

  出血量有多大呢,差不多就是人装着一碗水往地上斜着泼出去那样。

  一头家猪的血,能放满整整一个木头盆子,能放出五六升血,野猪的血一点不比家猪少。

  我追着血迹找出两三百米远,远远的还能听见挣扎的动静,等了三四分钟动静逐渐消失之后我这才慢慢靠近,停在它五六米外用石头丢它,彻底没反应了才敢上前。

  这只野猪从鼻子尖到屁股的长度差不多一米二,胸脯位置极为粗壮,躺在地上厚度估摸着能达到五十多厘米,我觉得有三百斤左右。

  这种体格的野猪极为少见,也只有公野猪才能达到,一般的母野猪,国内我听说过的最大的母野猪也就两百七八十斤,公野猪最大的能达到四百斤左右。

  以前在网上还看到过说俄罗斯那边的野猪能长到六七百斤,可惜没有去见过。

  走到它身边,我用脚蹬了两下,发现不太蹬得动,倒是它脑袋晃动间让我注意到它嘴巴上的四根獠牙,上颌两根不太长,露在外面的只有两厘米左右,下颌獠牙略长一些,露在外面的估计有七厘米左右,要是算上牙龈内的长度,估摸着得有十厘米。

  这玩意能不能卖钱?

  我突发奇想,蹲下身捏着它的獠牙晃动了一下,发现十分牢固。

  过了约莫半个小时,老黑在远处喊我。

  “怎么了?”我站起身用头灯晃他,示意我在这里。

  他确定我的位置后一路朝我这边跑了过来,看他兴奋得像只猴的模样,我忍不住在心里泛起了嘀咕,这是搞到什么东西了,这么激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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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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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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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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