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枪卒军头这般能言善辩,讲道理自己根本就说不过他,马超额上青筋绽起,索性直接停止对话,当即控马飞驰,怒声吼叫着就朝那军头杀去。
数百精锐骑士见状,亦是一言不发的追随在马超身后。不过行动上支持,但思想……从他们那神态复杂的脸庞上便能看出,其实骑从们对于敌方军头的话语还是非常认可的。
倘若无牵无挂,或许已经有人被说动临场倒戈了,奈何马家积威甚重,骑士们的亲眷家小也在马家掌控之中,这让他们根本不敢表露出半点不寻常的心思,稍有不慎若被少主马超给惦记上,只怕全家老小就会落个满门抄斩的地步。
在这个绝望的乱世中,很多时候阵营并非自己选择,而是被迫接受的。
珍视的重要之物被人掌控,他们早就失去了随心而动的资格。故此无论军头说得再有道理,再是感染人心,也最多叫骑士们士气低迷沉默不语,不可能做到叫人当场转变阵营的地步。
哪怕他们都是卑贱的底层阶级。
人在乱世,身不由己。
“马賊,你真以为我等怕你?我辈雄豪死都不惧,又岂会畏惧你这黄毛小儿的威胁恐吓!?”
面对来势汹汹的劫粮队,枪卒军头无所畏惧,甚是领导着长枪手们朝骑队发起了反冲锋,气势亦是丝毫不亚于劫粮队。
“诸位兄弟,随我死战!”
“杀!!”
两军愈来愈近,距短兵交锋不过只差眨眼功夫,军头热血沸腾迎着马超就要迎难而去,然而就在这时,身后却忽然伸来无数只手,硬生生将他给拉了回去。xǐυmь.℃òm
“军侯,你能说会道,不能轻易死在这里!就让属下们替您迎战马賊!”
“我辈底层,怀揣公道之心者到处都是,但能将这些想法条理清晰的说道出来者却是少之又少。军侯,活下去!将你的理念传达出去!无视出身,唯才是举,世道公允,这是全天下底层都想要的!”
“军侯大人,您救过我一条性命,今日小人便将这条性命还给您!”
“兄弟们,跟马賊拼命!都他娘的是肉体凡胎,捅他几个窟窿眼,老子就不信这杂碎还能活着!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啊!”
“杀啊!杀!!!”
嘶吼咆哮着,众枪卒神情狰狞。
最前排的枪兵们压力最大,他们直面劫粮队铁骑兵锋,可以无比清晰的瞧见敌军面目,瞧见那大步甩来的马蹄,瞧见那挺刺而来的骑兵长枪。
此情此景震撼人心,若是胆小者身临此处,只怕霎时便会骇得面如土色,甚是当场屁滚尿流,然而久经疆场的枪卒们并非胆小者,用视死如归来形容他们都无有半点不贴切。一群连死亡都能坦然面对的人,又岂会被区区骑军所吓退?
不避斧钺,只管向前,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扑哧——
枪矛刺入血肉的声音接连响起,不过转瞬之间,最前排的枪卒们纷纷命陨,面对同等规模的铁骑冲锋,无论是哪种步兵位列前排者都断无幸免的道理。
他们不是被骑枪所刺杀,而是直接被战马给活生生撞飞的。
其间劲道之大可令盾牌破碎,何况是人?虽然没有被撞成稀碎那般不切实际的夸张,但被高速移动的战马给撞飞开来,即便立刻抢救,性命大抵也难以保住。外伤倒没啥,主要是内脏骤然遭受沉重打击而破损出血。这年头的医疗水平极其低下等同于无,别说开刀以精巧手法缝补脏器了,那样不因内出血而死,也会因为毫无消毒措施感染发炎毙命。
所以这前排被撞飞撞翻的枪手们基本是必死无疑。要想幸存,那不仅要运气极好,还得自身生得就异常健壮皮实才行。
不过两军交接,受创者自然不只是长枪手一方,劫粮队那边的损伤同样严重。
因为不躲不避,直至最后一刻都还在将枪头指向冲来的骑军,这使得枪卒们命中率出奇的高。
力是相互的,劫粮队的骑兵们跑得越快冲击的力道就越大,同时他们自身所受到的反冲力也一样会变大。在速度的加持下,骑士们的骑枪可以轻而易举的贯穿枪卒们的身躯,而枪卒们的长枪,同样也可以轻松扎穿骑手们所披挂的皮甲。
皮甲毕竟只是皮质,无论经过多少道繁琐的硬化韧化加工处理,材料本身的性质摆在这里,任何后天的加工都无法让它超脱到能够比拟钢铁的地步。
故而只要力量足够大,铁质枪头的锋锐长枪必定能够扎穿皮甲。
不过对冲一阵,便有七八十名枪卒含恨而死,反观劫粮队这边也并不好受,起码折损了三十余名骑士。
看起来战情大大有利于己方,但马超的脸色却是难看无比。只因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样的战损比都是令他无法接受的。军队中最常见最基础最廉价的兵种就是长枪兵,此等兵种即便折损也能快速就地补充,也不怎么挑剔兵源,只要是没缺胳膊少腿,就是农夫也可以快速转变为长枪兵,当权者只要地盘够大,完全能将长枪兵视为一种毫无代价的消耗品。
但骑兵可就不同了,每一个骑手都堪称军中精锐,吃的是上好军粮,配备的都是顶级武装,更何况劫粮队个个都是好手个个都是从骑兵部队中挑选出来的精英?
劫粮队的骑士可谓精英中的精英,虽身份依旧低微,但也绝非廉价长枪手可以用来相提并论的,尽管对方看起来也算是西凉军中的精锐枪卒,可枪卒就是枪卒,无论如何命都要比骑兵贱。
骑军跟枪卒死战,堪堪达成一换二,连一换三都做不到,这种买卖注定血亏。毕竟双方的训练有素都不在一个档次,培养出一个精骑的成本,都足以供养近六七个长枪好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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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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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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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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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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