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匡又名匡城,其名自古有之,相传女娲便是诞生于此,这也是春秋战国城址之一,临危不惧的典故便出自于此。
早在春秋时期,承匡便作为宋国西部边境重地,战国时期又归属于魏。秦灭魏后,于此地设承匡县,承匡城便为县治所在。然而因为地势较低,此城常常低洼积水,县治最终移至惠济河以东的襄陵,襄陵也随之改名为襄邑,承匡城遂废。
汉继秦后,年久失修的承匡城时而被用时而弃之,在袁绍入主兖州后,承匡作为连结豫州的陈留桥头堡,又再次作为军事堡垒被复用,只不过虽被使用,却也没有太过重视,大抵就是个象征性的要塞罢了,毕竟袁绍并不认为袁术会先自己一步发动攻势,那么又何必将太多心思放在防御手段上?这根本就没有意义。
事实也正如袁绍所想,终究是兖州先一步发动了攻势。闪击之下鲁国梁国眨眼就被攻陷,战线霎时便拉到豫州内部,双方交战地点不断南移,北面兖州境内袁绍方的防御措施压根就没有用武之地。
……
“唉,真是倒霉!为何我等就不能随主公讨伐豫州,多么难得的机会,却被安排在这破城上防守,这哪有敌人?”
“誰说不是呢?邻村的大黄他们都随主公进军了,此战回来可能都升什长了,俺却还只是个小卒子……唉,既从军,就该上阵杀敌博取功名!守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真真是命苦啊!”
“不能上阵杀敌,咱永远都只是个小卒子,永远都是最底层!”
深秋的夜有些寒冷,虽然不比凛冬,但盯着吹久了,人也是受不了的。承匡残破的城头上,值夜兵卒们只能坐在稍稍避风的塔楼中围烤篝火,这才能勉强保持身体温热不着凉。
值守是件苦差事,尤其当值守的这座堡垒几乎永远也派不上用场时,这苦差事更就成为一种精神上的煎熬。
即便再是轻松简单,这种一眼就望到尽头的枯燥生活,实在叫人提不起劲来。
年轻卒子们不甘驻守破城,嘴几乎就没停下过。而少许几个老兵闻言,则都只是苦笑,没有半点附和的意思。
还是太过年轻,真真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上阵厮杀哪有驻守后方好?武艺平平还想着杀敌立功?想的太过简单!满心想着斩下敌人首级建功立业,殊不知自己的项上人头也有可能成为敌人的功勋。
“唉,年轻人总是不知足。”
“年纪轻轻莫要太过气盛,需知俗话常说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上亡。能在这安然烤火,不比跑到豫州去冲锋陷阵来的舒服?那孙坚你们可都知道,如此强人面对乱箭齐发,该死还不是要死?”
终是听不得年轻人胡咧咧,一个年迈老卒轻抚胡须,缓缓道:“你等家里都还有双亲待养,有的还有婆娘孩子,能留守在后那都是造化,还有什么不知足的?你们是觉得自己的铠甲比孙破虏的更坚硬,还是战技比他更精湛,更勇武?”
“如果你们自认比不得孙坚,又何必满心想着去战场上送死呢?”
“王侯将相一句话的冲突就可能引发战争,而付出性命的却是你们,哭泣的却是你们的父母。尔等只需要知道,什么功名利禄那都是有命才能享受的。”
此话一出,那些不断抱怨的年轻士卒们话音一窒,一时竟无言以对。
然而世上永远都不缺乏反驳者,在大多士卒闭嘴不言之际,也有几名青年张口便反驳道:“孙破虏那是中了蔡瑁奸计,蔡瑁将有声箭无声箭混在一块射出,试问有誰能够全盘挡下?非但如此,在那锥头箭簇上,还全都涂有剧毒!”
“要不是这样,堂堂孙破虏当世之英雄,又岂会折在蔡瑁这等小人手中!?”
听闻此话,老卒面露讥笑。
“老夫可没说孙破虏不是英雄,可就是这么个英雄也难免阵上亡,至于你们那就更不用多说了。别人都不需要用啥有声无声的毒箭,就寻常箭矢一阵乱射,尔等挡得住么?真是可笑至极,好心劝你们保全性命,战事能免则免,却还与我争论上了,随你们罢!反正死活与我无关。”
老卒一席话道出,年轻士兵们终究是没有再言语。
不过从他们那不太服气的神情中可以看出,他们并没将这席话听入耳中。
篝火中的干柴噼啪作响,寒风还在不停息的啸动着,夜也仍在继续。
——————
“这就是承匡?还真是残破。”
望着常年未经修缮的承匡城,刘宠眉头轻挑,多少还是有些意外。
“作为陈留门户,承匡竟如此残破,看来袁绍是真没将本王放在眼里。也好,这回就叫此等乱臣賊子知晓本王的厉害!架强弩,上钩索,速速破城!”
“诺!”
刘宠一声令下,其身后的一众陈国兵将迅速忙碌起来。
千余羽林弩骑毫无顾忌的策马前冲,根本不在乎马蹄声响会不会惊动承匡城中的守军。
而三千陈国泰平卫士则从辅兵手中接过钩索,一字排开将承匡城四面包拢、大步朝着破城快速逼近。
至于剩下的五万辅兵,则较为整齐的列成一个个方阵。他们纷纷振臂高呼,不断鼓舞着己方士气。为何没一块压上去,一是他们不如泰平卫士精锐,并不会攀爬钩索,二是也没那必要,如此一个破城守军不会超过千人,三千泰平卫士足矣。
“宗王在上,不知我等该当如何处置这承匡城中的袁军?”
“首战自当杀敌扬威,况且我军是以奇袭,不应浪费时间在俘虏身上。”
“诺!”
虽然刘宠没有明说,但下边军将还是瞬间便领会了其话中内涵。没有多言更没有劝说,军将立刻便策马前去宣达不收降卒尽数斩杀的王令。
这谈不上有多残忍,毕竟战场的主旋律本就是残酷的。纵是虐杀降者也没誰会来谴责,就更别说直接不接收了。
即便传了出去,也绝不会对刘宠英名造成半点不好的影响。
……
看着各就各位就要开始破城的下属,刘宠神情刚毅。他转望向那插着袁字大旗的城头,情不自禁心生感慨。
攻占承匡城,不过是他光复汉室的第一步罢。在接下来的这几日里他要率部奇袭陈留全郡,争取一口气将这陈国邻郡吞入肚中。陈国固然繁荣富强,但一郡之地终究太小,自己志在天下,要想力挽狂澜复兴垂危的汉室,根基就必须要扎实。
陈留疆域算不上大,可也有近九十万人口。藩王与寻常诸侯相比,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背负着汉室宗亲这块金牌子,在大义上具有天然优势,自己一旦入主陈留就能以宗王的名义招募救国义士,陈留九十万人口,自己只要手段齐出,顷刻间便可以拉出一支近十万人的大军。届时算上自己手上现有的十余万军队,他便可以对外号称坐拥五十万义师,接着自称辅汉大将军,以陈国陈留为起点,向东西左右同时进军,只要以迅猛之势攻克兖之济阴、司隶之河南,他便坐拥四郡之地,真正从豫州独立出来成为一方霸主。xǐυmь.℃òm
最关键的是,只要打下陈留以西的河南,他陈王便可以光复旧都雒阳!
雒阳作为具有重大意义的关键点,只要占领此地,他刘宠便在某种角度上获得了正统。就是远远还没到可以登基为帝的程度,也能让天下人都觉得他可以光复汉室。只要众望所归,又何愁大业不成?就是不拿下济阴郡都无所谓,只要占据陈留夺下河南,自己就能得到源源不断的投效者!复兴汉室,舍他其谁!?
“刘氏江山,终究是要靠刘氏宗王来挽救!无论袁绍袁术,亦或是那王耀陶谦都是靠不住的,此等异姓诸侯,胸中哪有国家大义,全都不过是拥兵自重的狼子野心之辈。”
摩挲着腰间那华美庄重的天子赐剑,刘宠目光锐利,其志不可动摇。
他自幼苦练武艺研学兵略,为的就是保卫汉室。数十年如一日的勤勉理政、操练兵马,也正是为了今天。
在他看来,益州牧刘焉、荆州刺史刘表都不配称作汉室宗亲。
两人明明都坐拥宝地权势滔天,常备精锐州军十万,必要时都可以瞬间拉出三十余万大军。可他们掌握着足够拯救大汉的力量,在国家危难时却无动于衷,甚至可以说是毫无作为。最初刘表还算得上是个英雄,毕竟他走马上任时荆州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刘表没有携带一兵一卒,一到荆州就拉拢到了蒯家蔡家的效忠,借着两大豪族的威望及势力,刘表不费吹灰之力便夺取了荆州坐稳了位置。到此为止他都还算个豪杰,可就在成为权势滔天的荆州刺史后,刘表却瞬间废弛了,天天只顾着寻欢作乐,再无半点壮志。
其近日出军扬州,也不是为了拯救汉室,完全是为一己私利,诚算不得英雄豪杰,更是辱没了汉室宗亲这个头衔。
要说刘表是宗室敗类,那刘焉就更不是个人了。其为益州牧,为皇帝管理益州天府之国,结果瞧见天下动乱,刘焉竟然就把通往汉地的道路给截断了?自此他就这么缩在地盘上称王称霸,再不跟大汉有所往来。听最新消息,其近期竟还打算在那一亩三分地上登基称帝,认为有群山峻岭作以阻隔,再是为所欲为也没人能奈何得了他。真真就是个乱臣賊子,所作所为甚至比董賊还要恶劣。
刘焉这是分裂大汉,这完全是要将益州从汉土之中分割出去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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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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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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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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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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