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西郡,密密麻麻的甲士自南面开来直直越过国境线,朝北方浩荡行去。
军队的规模极大,行军队列无边无际一眼望不到头,最少也该有五六万之众。这些构成军队主体的兵卒步履坚定、军容严整,一个个身材高大且孔武有力,武装齐全且训练有素。
仔细看去,还能发现在步军之中竟还夹杂着不少骑兵。
骑手们有的身披环环相扣的铁质全身铠,就连战马也在要害处披挂有甲胄,可谓是全副武装。昂贵的突击重骑兵不少,相较低廉些也更加灵活的轻骑兵则已然自成规模。
这些腰别弯刀背负短弓的骑手功能性极强,既能上阵从侧翼切入厮杀,又可以远远放箭骚扰,在非战斗状态下还能充当斥候,以及为将校向各级传达命令。琇書蛧
“披轻衣兮,挎长刀。同敌忾兮,共死生。踏燕然兮,灭贼寇。”
“与子征战兮,歌无畏!”
“卫汉室兮,勇直前。护苍生兮,奋当先。挽倾颓兮,志恒坚。”
“与民同乐兮,咏欢颜!”
嘹亮的军歌响彻云霄,因为是正面主力的缘故,北面军并不像其他两路那般太过在乎隐蔽性。前有斥候哨骑在数十里开外侦测敌情,后边大军大可以放声高歌。
“公达,依你看来,文远允诚应该快到设伏地点了吧!”
“主家,东西两路偏师先北面军五日出发,路上突发再多的意外也有充足的时间解决,大可无需为他们担忧。”
中军,在重重近卫的保护下,王耀的车辇稳步前行。
随王耀身份地位的不断上升,他的座驾也历经了多次改进。如今王耀的车辇非但能防刀枪箭矢,甚至已经到了遇火不燃隔绝冷热的水平。当然,乘坐的舒适度也一直在提升,根本感觉不到颠簸。
此际外界天寒地冻,车厢内却是温暖如春,王耀倚靠在柔软的靠垫上,正闭目养神着。而谋主荀攸则端坐在车厢前头,一边阅览军中各单位传上来的报表,一边回答着主家时不时发起的问话。
“原定提前三天,其实都已经预留了回转的空间,就是绕几段路,也是赶得及的。毕竟两路偏师只要在我军向乌桓本部发动攻势之前绕到其后即可,不留余地甚至提前一天都可以,何况是五天。”
“主家大可放心,张文远和鲍允诚都是沉稳刚毅之人,无论遇到何种情况都会如期而至的。”
王耀闻言,眉头顿时舒缓了不少。
此次讨伐乌桓其实是比较突兀的,在他表明意志之前,偌大个王氏集团都还没有对域外异族主动出击的预案。
可以说这一场战争是他力排众议凭借一己之力推动的,大胜凯旋还好,倘若无功而返甚至还有损伤,这难免不会对自己的威望造成影响。
虽然己方名将云集,占有各方面的绝对优势可谓十拿九稳,但终究还是没到板上钉钉那个地步。
乌桓也是游牧部族,跑得很快。
东西迂回包抄,继而不留缝隙形成严密包围网,再之前后两面夹击,这是一套很传统很老旧也很有效的战术,但关键之处就在于各单位的协调。
在西汉汉武帝时期,有一场战役无论在战术层面还是情形上,都与眼下十分相近,那便是张辽的祖先聂壹发动的马邑之谋。此战汉庭派出五员大将连同车骑步兵共计三十余万人,最后只因一个小小尉史泄密,就导致数十万大军白忙一场。
此战浪费掉的物资不计其数,但这并不是重点,而是调动这么多军兵最后却无功而返,极大程度打击了汉庭的威望,也拂去了汉武帝的脸面。
即便最后畏不敢战的将军王恢被诛,却也无法弥补汉庭失去的公信力。
马邑之谋还是成功将匈奴引诱进了包围圈,仅仅因为一个小节而功亏一篑,此战己方却是出境而战,形成包围圈的难度不知比西汉那一战难出多少,也怪不得王耀会担忧。
“主家可是想到了马邑之谋,从而担忧被乌桓发觉?”
荀攸的观察力何其敏锐,当即便察觉到了王耀的内心想法,旋即微笑道:“当年军臣单于乃是继冒顿之后最厉害的匈奴王者,又是率军深入大汉疆域,警惕是很正常的,获尉史识破计策也确实是天意。当今乌桓单于蹋顿虽然算得上才略过人,却主要体现在骁勇善战上,在智谋上蹋顿远远比不上军臣。”
“凛冬之际,年关将至,乌桓人全都龟缩在栖息地准备过冬。蹋顿根本就不会觉得我军有可能在此佳节越境袭击,故此也绝不会有防备。这点在边界线上竟然没有一个哨骑就能看出。”
“再者张将军和鲍将军都绝非常人,在我大汉众多豪杰之中也算得上顶尖,又岂会露出马脚让乌桓心生警惕?”
轻抚胡须,荀攸毫不在意道:“主家不需要思虑太多,此战得胜乃水到渠成,根本就没有事敗的可能。”
王耀闻言颔首,心中也再无忧虑。
他望着胜券在握的心腹大臣,不自禁感慨道:“我得先生真是幸事!有公达相助,还有什么能难得倒我?”
荀攸听声淡淡一笑,并没有太在意。
作为谋主,出谋划策只是基本,更重要的还是给主君灌输必胜的信心。
“不知主家战胜后,打算如何处置乌桓人?是直接灭族么?”
“没那必要。”
王耀微笑,灭族这种事他是断然不会做的,尽管历史上乌桓也确实在某种意义上被曹操灭了族群,但他不会这样做。
起码明面上绝对不会这么做。
战斗中绝不留手、也不收降不收俘,如此一战下来乌桓也就剩不了几个男人。剩下的老弱妇孺根本无法在凶险贫瘠的草原上立足,除了迁入汉境依附自己真正成为大汉的顺民,压根没有第二条路能走。
而华夏的同化能力堪称世界顶尖,乌桓人一旦迁进来与汉人通婚生子,逐渐也就会彻底转变成汉人,正如历史里那般。
既然通过同化既可以灭绝乌桓文明,又可以壮大己方势力,那又何必非要去做嗜血的屠夫呢?还落个滥杀的臭名。
只要结果是一样的让人满意,那手段温和些平缓些也无伤大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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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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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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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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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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