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边的十来个产品一一演示过后,演武场进行了清场,除却王耀和墨家三子弟外,就只剩下一些忠诚的侍从。
此刻,压轴产品也终于登场。
只见一名高大魁梧的士兵手持火枪上前,摆出各种可以展现火枪特征的姿势,百步开外也有士兵立起了标靶。
这火枪非常形似历史上的鸟铳,枪管长而纤细,不过它并没有扳机,只是在枪管末尾处钻出了一个小孔,一根特制麻绳从内里沿孔洞伸出,显然想要激发这初代火枪,还需要用火点燃麻绳。
“看起来不错,就是不知威力如何?这标靶设立在百步开外,能射中吗?”
“经过训练,三十步以内可以做到百发百中,六十步则五发三中,百步开外能做到两三发一中。因为每次射击前步骤繁琐,故此精准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一直在设法改良,相信火枪会越来越精准。”
李润稍加解释,便示意持枪士兵可以开始演示了。
那士兵见状毫不含糊,当即摸出火折子点燃麻绳,旋即就瞄准起来。
砰——
只听一声宛如惊雷般的巨响,那火枪枪口处瞬间喷出一团白烟,紧接着远方传来清脆声响,那铁皮制成的人形标靶上已然出现一个洞口。
真是没想到,这一发竟然就射中了目标,圆球形状的铁弹轻易便贯穿铁皮,飞越到标靶后方去了。
“保护主家!”
王耀身后的一众侍卫哪里见过这等阵仗,他们先被火枪的惊雷怒吼所震慑,每个人的身躯都不由自主颤了颤,旋即立马拔刀上前,将主家拱卫的严严实实。
“不必惊慌,都散开罢!”
作为后世军官,王耀对于枪炮并不陌生,听到这久违的枪响,他无有震撼,只感到非常振奋。
那演示的士兵见惊扰到了义公的侍从们,赶忙就要跪下谢罪,却被王耀一把扶起,看着淡定沉稳的义公将军,士兵很是惊讶。在他看来,火枪虽然威力不小,但就这种杀伤力,其实劲弩也能做到。火枪威力的显现并非是那无法察觉的弹丸,而是击发时那震慑人心的巨响。
士兵无法想象,要是千余手持火枪的兵卒一字排开,朝向敌阵进行齐射会是怎样的光景。
那场面一定很可怖,面对这超乎认知的武器,敌人说不准会将其视为妖术,纵有万众也难免被吓破胆落荒而逃。
火枪的强悍在于声音上的震慑,这点从刚才侍从们的表现也能看出。然而就是首次面对这裂石之音,义公将军竟然这般从容不迫,真乃神人也!
“你且换弹再射,让本伯看看射击间隙有多久,尽量提快速度。”
“喏!”
得到命令,士兵立刻开始换弹。
他先接过旁边同僚递来的细长毛刷,塞进枪口中上下用力刷了几下,旋即再拿出一根特制麻绳插进枪管末尾处的孔洞,接着再取下腰间的火药葫芦,极有经验的倒了一点进入枪管,接着又拿了根细长木棍捅了捅枪管、将火药压实,这才装填入一颗铁弹,点燃麻绳举枪瞄准。
这一套流程极为繁琐,士兵动作熟练利索,很明显经过特别训练,可就算如此也足足花了三十几息才完成装填。
显然这种初代火枪,就是使用者训练有素,一分钟也最多只能激发两次。
砰——
巨响再现,枪口顺畅喷出一团白烟,然而百步之外的铁皮标靶却没有响起反馈声,显而易见这枪脱靶了。
士兵见状满面涨红,赶忙再次装填起来。然而这一次他有些着急,抖火药葫芦时抖多了,为了避免炸膛,不得已只能枪口朝下将火药全部倒出,然而再一次拿毛刷清理枪管,再次填充适量火药。
因为失误的原因,这次足足花了五六十息才完成装填。
砰得一声之后,万幸标靶处传来了清脆声响,这次士兵精准的射中了人形标靶的胸口,若是真正的敌人,凭这一枪就足以帯走对方的性命。
当然这是固定靶,如果换成会自由移动的真人,能否击中就是未知数了。
“很好,就先到此为止吧!”
朝紧张的士兵温和一笑,王耀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柔声道:“火枪毕竟还是初制,设计上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作为使用者,你有很大的发言权。”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回伯爷,小人无姓,名唤苏。”
“嗯,好名字。那么苏,以你看来这火枪如何,什么地方最值得改进?”
士兵苏闻言,当即就要摇头直呼没毛病。他一个不识字的小卒子,对于巧匠们的心血之作,又哪有资格指点呢?
可感受到王耀殷切的期盼,苏还是看着火药枪认真思考起来,没多久他便直言道:“枪其实是很不错的,稍微熟悉之后基本就是指哪打哪,练习起来可比弓箭要简单多了。小人以前也操练过长弓,但弓箭没半年都不能算入门,就是练个一年,也不敢说五六十步就一定射得中。”
“百步开外就更不用说了,不是在弓术上浸淫多年的猎手,根本做不到百步之外射中目标。当然集体大规模攒射,就是弓术不精,也能杀伤两三百步外的敌人,但集体齐射,火枪就要差么?”
苏颇具口才,说起话来很有条理。
“跟弓箭比起来,火枪很好上手,就是没经验练习两三个月也成老手了,五六十步指哪打哪,极为精准。百步之外和弓箭一样都有些飘,如果未经过大量训练,就只能让很多枪手一起齐射,这样许许多多的弹丸直接覆盖一大片,也就不必去谈精准与否了。”
“在我看来,火枪无论威力还是震慑力都要远超弓箭,训练枪手的成本和周期都更是远远低于培养弓手,火枪最大的缺陷就在于装填太复杂了。长弓搭箭瞄准就能射,可火枪有大量繁琐的步骤,随便做错一步,都很可能引发大问题。”
“长弓射个七八箭,火枪才能射击一次,装填速度慢将大大降低火药枪的实用性,如果能解决这个问题……”
“火枪必定成为无往不利的神器!”
一口气道完心中想法,士兵苏有些忐忑的望向王耀。
作为火枪最早的试验者,其实这些东西他早就想过了,只不过碍于身份地位,他从未将心里话说出来罢了。
眼下在王耀的问询下,苏将话语一吐而尽,整个人都大为畅快,可随之冷静下来,他又变的患得患失起来。
“你说的很好,其实这也是本伯的看法。”微微一笑,王耀表达了肯定。
他回头望向又喜又忧的李润三人,温声道:“就今日所见,军机处没有让我失望,火药枪毫无疑问是成功的,尽管它还很粗糙,需要诸位多加改进。但是有了成功的初代样品,还怕做不出优化么?”琇書蛧
“所谓万事开头难,恭喜各位,你们已经将火枪大计完成一半以上了,你们都是本伯的功臣,都将大大有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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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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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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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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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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